8月28日,國土部、住建部聯合發布《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 住房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確定北京、上海、廣州等13個城市將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
這13個城市分別是: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廈門、武漢、合肥、鄭州、廣州、佛山、肇慶、瀋陽、成都
那麼關於這則《方案》對於咱們農村人有著怎樣的意義,會給農民帶來怎樣的好處?
1、農民可以將自己的房屋宅基地投放到市場進行自由租賃,從中獲益
我們都知道,有大約8億農民,3億農民工,而這3億農民工大都在以上這些試點城市中打拚,大量的農村房屋長期處於閑置狀態,無人居住。一旦這些閑置的農房允許租賃,那麼不僅農民和農民工可以多獲得一份收入,也能讓農村閑置宅基地得到充分利用!
2、農民可組建村鎮集體經濟組織自行開發經營
《方案》實施后,試點城市中的農民可以自己組建村鎮集體經濟組織自行開發經營,也可以通過合作經營、入股等方式參與建設運營集體租賃住房。
3、無任何政府、開發商干涉
我們都知道,土地的開發是需要政府征地或開發商介入。但《方案》實施后,試點城市中的農村土地既沒有政府征地環節,也不存在開發商!城市租房貴,因為前期投入成本高。以北京為例,土地成本占房價的70%,而在農村集體建設的租賃房成本可能只有30%左右!
成本降了,房租自然也會有所下降,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減輕租客的經濟負擔,同時也會吸引大量的租客來農村租房。
4、長期享受農村土地釋放的紅利
農村土地租賃出去,帶來的不僅僅是房租的收入,帶來的還有人口,人口一旦引入,其他一系列的吃穿住行等巨大的產業鏈將會迅速崛起!
5、小產權房得到法律保護
小產權房通常是指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設的用於銷售的住房。但並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因此這類住房的產權證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沒有真正的產權,得不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所以更不用說投入到市場。
不過一旦將該部分宅基地納入到集體租賃,就意味著被允許投入市場,以最低成本使用的宅基地在未來卻是最大的宅基地收益獲得者之一,同時提高小產權房的居住質量與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