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原告劉明強訴被告黃小敏民間借貸糾紛一案
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粵0115民初5403號
黃小敏:
本院受理原告劉明強訴被告黃小敏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6)粵0115民初5403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到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審法官:劉南 電話:020-83007051
送 達 人:李慧敏 電話:020-83007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