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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隔離」公租戶,租售同權卻不能同享一個小區?

「租售同權」、「租售並舉」、「共有產權」……住房租賃市場的興起正在一步步改寫現有的樓市格局——讓高端有市場,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住有所居。

然而,不同收入群體的混住,正在讓一條「住房鄙視鏈」顯現,業主和公租戶的矛盾逐漸升級。業主的抗議,公租戶的不滿,一堵圍牆將商品房和公租房隔離開來,兩邊底線在拔河。

「貪心」、「二等公民、」「歧視」、「仇窮」等一些糟糕的字眼出現在這場業主與公租戶的「戰鬥」中。而事實上,類似的拉鋸戰已經在一些城市上演,而隔絕兩端的圍牆到底該不該拆,已經成為大家都關注的話題。

業主與公租戶之間「口水仗」不停

近日,一則《住房鄙視鏈:公租房不配與商品房共享同一小區?》的帖子在網上引起了熱議。其中提到,商品房業主與公租戶之間的衝突大有存在,雙方各執一詞。

業主怒懟租戶,要求物業禁止租戶進入小區花園、禁止使用停車位、商品房與公祖戶進行隔離……面對業主的步步緊逼,租戶也有自己的話可說。

對很多「漂一族」而言,能在北上廣深等熱門城市有一個屬於自己的窩,是一件極其難得的事情。在「租售同權」成為樓市熱詞的當下,已經有越來越多的租房一族拿到了打開這座城市的鑰匙,他們可以合法地與業主共享同一個小區,享受同樣的社區配套——基本醫療、義務教育、社會保障等。

但購房時花高價的業主卻有了異議,矛盾升級。

業主認為,自己花高價購買的小區資源不應該與月租幾百元的租戶共享。小區配套設施有限,公租戶家長孩子的素質教養也是良莠不齊,停車和居住品質問題是他們最大的擔憂。此外,比起公租戶,他們認為自己更像是弱勢群體——「每個月都負擔著不小的生活壓力以及高額的月供,公租戶卻僅花低廉的租金,就可以享受住戶們花費高昂成本才能享受的停車位等公共設施」。因此,業主堅持保留圍牆。

但是,在租戶看來,他們是通過人才安居計劃擁有的小區居住權,合同上也明文規定他們有權享受小區的配套資源。同時,他們認為,商品房業主不應該用財產來衡量一個人的能力或者對社會的貢獻。他們和業主交著同樣的物業管理費,為什麼有些業主依然帶著有色眼鏡看他們,並覺得他們是佔了天大的便宜,這種「歧視」也讓公租戶感到了憤怒。

事實上,在住房租賃時代,租客將越來越多,而業主與租戶之間這條隱藏的「住房鄙視鏈」,正在讓越來越多的人感到頭疼。一堵圍牆分割出兩個陣營,他們的爭執也是全國都在關注的話題。

6倍的房價差價、3倍的物業差價,

一堵牆引發的爭議

同樣的「住房鄙視鏈」還存在於商品房業主與保障房業主之間。多年前,北京等城市要求開發商拿地需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幾年後,一些問題開始顯現。

近日,北京丰台兩個小區就因為一堵圍牆而引發了一場商品房業主與限價保障房業主之間的衝突。

據悉,兩個小區本屬於同一地塊,其中一個為高端商品房別墅項目,而另外一個則為限價保障房,兩者之間有著將近6倍的差價和近3倍的物業差價,開發商也是以兩個不同受眾、不同定位的方式來進行銷售與宣傳。然而迥然不同的兩個小區之間,僅僅隔了一道鐵柵欄。

保障房業主認為,兩個小區是屬於同一地塊,這道柵欄也並不在最初的合同及規劃圖紙中。鐵柵欄的存在使得他們不能走南門,只能走北門,多繞3.5公里才能到家。這是對他們的一種「歧視」,要求拆除圍牆。

商品房業主則堅決反對,並打起了「圍牆保衛戰」,他們認為,自己花了單價高於對方近6倍的價格購買的住房,物業費也是對方的3倍:「憑什麼他們要和我們享有一樣的物業呢?!」

事實上,這塊地當時的樓麵價就超過了30000元/平方,但這塊地在拿地之初就要求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每平米單價22000元,這個價格甚至低於開發商拿地的價格。由此,開發商不得不絞盡腦汁,要將配建限價房所虧的錢賺回來。

很難說這是誰的不對,每一方都在訴說自己的委屈,就連政府相關部門也很難把握這一平衡。類似的情況就這樣成為橫亘在當下房地產市場的難題。

圍牆必須拆除

難道公租房真的不配與商品房共享一個小區嗎?圍牆到底該不該拆掉?這些問題究竟將如何解決呢?

從法律上來看,這堵圍牆本就不在規劃範圍中,屬於後期違規搭建的,理應拆除。此外,圍牆的存在也阻擋了消防通道,將帶來很多安全隱患。

北京丰台區住建委對此作出了明確的回應:「統一物業管理區里,商品房配建保障小區不能用圍欄、綠植進行分割。」隨後,住建委方面繼續指出,開發企業違法設置隔離障礙的,將不予批准預售許可、暫停網簽。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認為,從物權法的角度來說,在同一宗地中,所有的公攤部分,每個業主在其中都擁有一定的權益,如果開發商人為地通過設置隔離,的確侵佔了更多像自住房或保障房業主的權益,所以北京的新政也是一個補漏洞的措施。在這樣的嚴厲政策下,未來小區中的這種不平等現象有望逐漸消失。

在新華社發布的《小區商品房與保障房之間的隔離牆必須拆除》一文中,對北京、深圳等地一些小區物業設置隔離牆,將商品房和保障房進行分隔管理的的問題進行了進一步的解讀——「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物業管理機構均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既不能以任何借口增設隔離牆,也不能再借"分隔管理"來兜售樓盤,對已經違規建設的隔離牆則必須拆除。」

顯然,在住宅小區內部設置隔離的做法是被政策禁止的違規行為,這道圍牆必須拆除,這在全國範圍內也將是一場具有警醒意義的例子。住房租賃時代的大背景下,未來將有更多的租戶湧進這個市場,配建保障房、公租房本就是為了順應「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一定位,住有所居,「而基於房產交易的不同屬性,人為將小區內部分隔管理,使住在同一社區的居民不能享受同等待遇,既破壞了公平公正的社會認知,也不利於營造社區和諧氛圍。」

這道圍牆終究是要拆除的,但堵在人們心中的牆又是否能夠真正破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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