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都有車了,但是對於車險就不太清楚,總是在迷迷糊糊中就買了很多種車險。
在車險選購過程中,要注意三個細節。
1、投保單和保單
填寫投保單隻是表明了投保人的投保意願,只有等到保險公司接受了投保人的投保要求並出具保險單時,才標誌著保險公司全面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
2、簽單日和生效日
簽單日只是簽發保單的日期,而生效日則是保險公司正式承擔保險責任的日期。
3、多保不一定多收益
財產保險中,保險賠償屬於補償性質,這意味著無論保多少份,保險賠款總額不能超過被保險人每次保險事故中實際發生的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費用總額。
保險君相信很多人都是這樣一種情況:保險銷售人員說買什麼,你就買什麼。以致於買了很多沒用的車險,對於那些沒用的車險,就只是給保險公司送錢了,因此,保險君建議買車險只需要買這4種就好了!
1、交強險
這個是強制購買的,不買不行!不僅你的車會被暫時扣留,而且你還會面臨交強險2倍的罰款。
買完后,還要把標籤貼在前擋風玻璃上的。沒貼的話,也是會被處罰的,扣一分,罰200塊。
2、不計免賠特約險
屬於附加險的一種。若是發現事故,保險公司在賠償的時候是會對車主進行全額賠償的。
3、商業第三者責任險
要是愁不夠賠償額度時,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可以作為交強險的補充。
4、車輛損失險
一般保障的是因雷擊、暴風、豪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和碰撞、傾覆等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以及相關的施救費用。
要是保險銷售再給你推薦什麼玻璃單獨破碎險、司乘座位責任險等等,一律拒絕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