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浙江兩起「政策前二孩」案落錘:法院准許當事人撤回再審申請

原標題:浙江兩起「政策前二孩」案落錘:法院准許當事人撤回再審申請

備受關注的浙江「政策前二孩」案塵埃落定。

兩起案件的代理律師吳有水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其於8月1日收到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寄來的裁定書。裁定書顯示,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於7月27日作出裁定,准許兩起「政策前二孩」案的再審申請人陳楊國、徐姍姍夫婦和章榮真、李善霞夫婦撤回再審申請。

陳楊國、徐姍姍夫婦收到的行政裁定書。

2013年11月12日,「單獨兩孩」政策出台。

2014年1月13日,浙江台州陳楊國、徐姍姍夫婦的第二個孩子出生,此時正值國家「單獨二孩」政策出台後、地方計生條例修改前的「空檔期」。另一起案件的當事人章榮真、李善霞夫婦的第二個孩子出生於2012年7月。

2014年1月17日,《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其中將符合二胎生育條件的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修改為:「雙方或一方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2014年9月8日,台州市路橋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向陳楊國、徐姍姍夫婦徵收社會撫養費79020元。2014年7月11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環縣人口計生局對章榮真、李善霞夫婦徵收撫養費13萬元。

兩案當事人均不服衛計部門的徵收決定,起訴到法院后,一、二審均敗訴。2015年10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兩起案件立案再審。2017年3月23日,兩起案件在浙江省高院開庭再審。

兩起案件的代理律師吳有水說,雖然看起來章、李二人的二孩出生時間更早,未在國家政策出台後、地方條例修改前的「空檔期」,但從行政行為的合法性來看,兩案的當事人均是在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改後,收到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的,此時計生條例已經修訂,衛計委作出的徵收決定沒有法律依據。

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后,類似「政策前二孩」的案例增多,如何處置一直沒有定論。因此,這兩起案件的判決,對於全國類似案件具有風向標意義,一直備受關注。

兩起案件的再審經過頗多周折。

6月12日上午,有消息稱,案件當事人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接受調解,在計生部門承諾不予以處罰,以換取當事人撤回了再審申請。但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一位人士告訴隨後澎湃新聞,當時只是聯繫原被告雙方協調,並非調解。

這位人士說,作為法院,他們很希望作出判決,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這也是法院的功能所在。一些案件如果撤回再審申請結案,社會效果並沒有實質性化解爭議效果好。他表示,該案因涉及政策爭議,涉及人群多,社會關注度高,法院會謹慎處理。

不過到了7月24日,兩起案件的當事人向浙江省高院提交了「撤回再審申請申請書」,宣告放棄再審申請。

陳楊國、徐姍姍在「撤回再審申請申請書」上寫道,「經省高院多次做協調工作,雙方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特自願向高院撤回再審申請,請予准許不再以超生的名義處罰我女兒。」

吳有水說,撤回再審申請相當於跟衛計委「私了」,最終的結果可能是,衛計委答應不再追繳罰款,當事人承諾當事人不再告了。「但私了畢竟沒有普遍意義,所以並沒有實質上化解行政爭議。」他說。

「雖然名義上看是當事人撤回再審申請的,但實際上是法院調解的結果。」吳有水表示,《行政訴訟法》第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對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因此撤回再審申請並沒有從實質上化解行政爭議,「政策前二孩」是否被被追罰,在司法實踐中依然找不到有參照。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