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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減稅 你需要知道的幾件事

若他們的信託基金里包含投資房產,他們也不能享受負扣稅優惠,可能還需繳兩次房產印花稅。

金投信託網(https://trust.cngold.org/)07月24日訊,又到報稅季,不少稅務會計師給納稅人支招,建議利用家庭信託(family trusts)的方式,合理、合法地減少個人應繳稅款。

作為傳承財富的利器,家庭信託也能成為避稅「神器」。但是,此「神器」真的法力無邊,人人適用嗎?是否存在門檻?對於普通收入家庭,使用家庭信託到底划不划算?

家庭信託 如何避稅

「家庭信託」是高收入家庭的常見避稅方式,但對於普通收入家庭是否也同樣適用呢?

澳洲研究所(Australia Institute)的最新報告顯示,富豪們往往利用家庭信託的方式來避稅。「聯邦政府或因此流失了35億澳元稅金,」報告的作者理查森(David Richardson)保守估計道。

那麼,如此隱秘的避稅「神器」到底是什麼呢?

所謂家庭信託,是指委託人(Settlor)將財產所有權交由受託人(Trustees,個人或公司)管理;受託人按照信託協議(Trust Deed),將信託資金(Trust Fund,股票、房產、公司等盈利)轉予指定的受益人(Beneficiaries)。

受益人可以是委託者本人、其家族成員、其同居伴侶等。信託基金就像企業一樣運行,幫助家族保全、積累財富,再分配投資性收入等。更取巧的是,一些家庭還能利用信託有效避稅。

例如,夫妻二人均從事全職工作,投資40萬澳元進入股市,假設每年盈利2萬元左右。這對夫婦將股票放入家庭信託基金里,他們及其兩個沒有收入的成年子女作為受益人,分享每年的股票增值收益。這2萬年收益並不是均分的,其中的大部分都分配給了兩個孩子。那麼,孩子們或許不需要繳納個人稅款(年收入18,200元以內免稅),並可以享受紅利抵免(Franking Credits)。這就大大減少了整個家庭的稅務。

*值得注意的是,受益子女年滿18歲為宜。因為根據稅法,不滿18歲的未成年人,投資性收入超過416澳元,需按懲罰性的稅率徵稅。

同時,家庭信託還能保護家族資產不受外界因素影響,且能將上一代遺產有效轉移給下一代。

普通家庭 是否划算?

家庭信託聽上去很美,不過考慮到支出與收益比,卻未必划算。

但如此避稅「妙招」,卻似乎只是少數人的專利。「澳洲信託資金大量湧現,但仍屬於少數人,絕大多數(持有者)都是富人。」澳洲研究所執行董事歐奎斯特(Ben Oquist)說。

該研究所的報告指,年收入超過50萬的澳人僅佔全澳總人口的0.43%,但51%的信託收入都被他們收入囊中。而96%的澳人年收入低於18萬,只有13%的信託收入是屬於他們的。

既然家庭信託益處多多,為何大多數澳人卻不好好利用呢?

首先,成立和運營信託基金需要一定的成本。設立一個信託基金,一般來說需花1500-2000元左右(不含印花稅)。同時,在澳洲大多數州及領地,成立信託基金還需繳納印花稅。如在新州,信託基金成立三個月內需繳印花稅500元。

而每年運營家庭信託的費用少則千元,多則上萬,根據信託基金的體量而定。

再者,對於工薪階層來說,如果沒有其他投資或生意,也沒有投資意向的話,成立信託基金是沒有必要的。家庭信託並不能為其節省稅款。這是因為當員工領取工資時,僱主通常已代繳了其中的個人所得稅。

此外,自住房也不宜放入家庭信託基金。因為根據澳洲稅法,自住房無需繳納資本增值稅(Capital Gain Tax)。而如果將該房產轉移至家庭信託基金,它就不再被視為自住房,那麼自然也無法享有免稅優惠了。

而投資房產存在虧損(Negative income)時,亦不適宜放入家庭信託基金。因通常情況下,負收入不可分配給受益人(通俗來講就是賠的錢只能鎖在信託里),留待下一年抵消盈利(Positive income)。這樣,投資者就不能享受負扣稅優惠(Negative gearing),來抵消自己的個人收入(Personal income)。

如今房價高漲,越來越多工薪階層買不起房。即使買得起自住房,甚至通過「以房養房」的方式多供了一套投資房,這些普通收入者也不想失去自住房免稅優惠和投資房負扣稅優惠。

另外,若想把投資房產(現房)列作信託資產,需繳兩次房產印花稅:購房時繳一次印花稅;而將房產轉入信託基金時,會被視為新的買賣交易,因此還需再繳一次印花稅。

而當房價上漲后,將該物業轉入信託基金,還需繳納資本增值稅。

比如一個悉尼家庭,設立信託基金並運營一年,最少需花3000澳元左右(含印花稅)。若他們的信託基金里包含投資房產,他們也不能享受負扣稅優惠,可能還需繳兩次房產印花稅。

也就是說,如果他們(非海外人士)要購買一套100萬的投資房(Domain數據顯示,目前悉尼房屋中位價約117萬),就需繳納逾4萬元的印花稅,而繳兩次印花稅就是8萬。

對於無投資意向的工薪家庭,或投資組合單一、財務狀況簡單的普通收入家庭來說,使用家庭信託並不划算。

審查信託 頗多障礙

譚保內閣中的半數部長都有家庭信託基金。(圖片來自網路)

這意味著,家庭信託更適合高收入人群,很難惠及普通大眾。富人利用這一專利避稅,使聯邦政府流失了巨額的稅收。

這使得社會上要求全面審查家庭信託的呼聲愈發強烈。早在2010年,亨利稅審報告(Henry Tax Review)就提議:「現行的信託規則應當重寫,以減少程序的複雜性和不確定性」。

但是,無論是聯盟黨還是工黨,至今都沒有計劃改變信託規則。媒體多次要求總理譚保(MalcolmTurnbull)和財長莫瑞信(Scott Morrison)就此發表意見,兩者均不予置評。

政府為何遲遲未表態,前稅務員卡得威爾(Rod Caldwell)或許道出了原因:「他們(政客)不願立法監管信託基金,這並不奇怪。因為這麼做,無疑是叫他們自減腰包。」

費爾法克斯媒體今年4月的調查顯示,有近47%的自由黨議員或其直系親屬持有投資信託,這一比例遠高於上一屆。即在105名自由黨議員中,有49名議員或其家屬持有信託基金。

政府高官中,這一比例還要更高。數據指,內閣中有半數人(20人中有10人)都持有信託基金,這包括外長畢曉(Julie Bishop)、就業部長凱絲(Michaelia Cash)、移民部長杜敦(Peter Dutton)、財長莫瑞信和稅收與金融服務部長奧德威爾(Kelly O『Dwyer)等。

而工黨議員持有信託的比例也在增加。大約有21名工黨議員或其家屬(22%)持有信託,包括副領袖畢芭絲(Tanya Plibersek)和影子律政部長德雷福(Mark Dreyfus)等。

總理譚保雖然強調未持有家庭信託基金,且在稅收方面,自己一貫 「保守」。不過,他在今年4月明確表示,無意改革信託監管制度。

譚保稱,信託是一種「非常合法的商業結構形式」,也被小企業、家族企業,尤其是農場主廣泛使用。「雖然對家庭信託的批評之聲頻現,但這是一種合法、長期的商業結構,」他說。

另有分析指,政府之所以遲遲不敢對家庭信託動手,一方面是不願動自己的腰包;另一方面,政客們也不敢招惹富豪,因為他們的上位需要富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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