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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轉移財產當老賴 承諾配合調查拘傳途中又逃跑

原標題:一男子轉移財產當老賴 承諾配合調查拘傳途中又逃跑

「好,我配合你們去法院……」見執行法官來家裡了,一老賴答應得好好的一定去法院配合調查。可是,剛出了小區門口,他撒腿就跑,但最終還是在兩三百米外的地方被執行法官朱發強、張海科強制拉上了警車。

案情究竟如何,朱某為何要逃跑?

2015年3月30日,朱某向賀先生借款9萬元,借款期為1個月,並支付相應的利息。借款到期后, 賀先生多次找朱某催要,朱某以各種理由拖欠不還。2016年9月18日,雙方在中牟縣法院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約定朱某兩個月內償還本息。但兩個月過去后,朱某仍然拒不還款。

2016年12月9日,賀先生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過網路查控,朱某名下無任何財產,而朱某的財產,如小區房產、寶馬車早已轉移至妻子王某名下,這給法院執行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難。

今年2月8日,執行法官決定強制拘傳朱某,於是發生本文開頭的一幕。經過明法析理,多次勸導,朱某態度惡劣,執行局欲進一步固定朱某轉移財產的證據,對其進行司法拘留,並追究其刑事責任。

昨天,記者從中牟縣法院獲悉,經執行法官的多次勸導,老賴的父親已在兩天前將9萬元欠款送到法院。此案得以了結。

據該院執行局強制二組隊長張勇軍介紹,根據《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必須到庭的被執行人,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鄭報融媒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魯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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