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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晉江禁止教師做「微商」 教育局:為防校園「微腐敗」

圖據網路

近日媒體報道,福建泉州晉江市教育局向全市各學校下發的一紙「禁令」,引發了大量師生和網友熱議:該禁令明確規定,禁止教職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不但公布了教育局公開舉報電話,還要求全市學校開展自查自糾,一旦發現老師兼職做微商的必須糾正整改,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被開除。許多網友為該「禁令」稱讚叫好,但也有人認為,單獨禁止教師這一個職業開展副業有失公平。

今日,晉江市教育局對紅星新聞表示該禁令屬實,認為教師做微商可能導致「微腐敗」,是為了維護教學質量和校園公平之舉。但此禁令目前僅針對公立學校老師,先試行一段時間后可能根據效果調整。

全國各地出現的「微商老師」,讓很多家長面臨尷尬

教育局回應>>>

禁止教職工從事「微商」是有法紀依據的

晉江市教育局人事處一位林姓工作人員對紅星新聞記者表示,該禁令是來自於晉江市教育局本月24日下發的《關於開展教職員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問題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並稱「這次自查自糾活動是源自於群眾的呼聲。」因為近段時間教育局接到群眾反映,當地有少數教職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造成不良影響,不過他沒有透露是哪些教職工,也沒有說明「不良影響」是什麼。

他強調,禁止教職工從事「微商」是有法紀依據的,中央紀委對於公職人員能否利用互聯網開淘寶店、微店等賣東西的問題,已經給予了否定回答。《禁止公職人員從事營利活動的相關規定及解釋》稱,「 雖然 淘寶店主和微商做生意的載體發生了變化,但實質上還是做買賣賺錢,屬於經營活動……公職人員就該敬而遠之,自動隔離。」

「我們還是希望讓校園環境單純一些,老師們把精力放在教書育人上,」他表示。昨日,晉江市教育局紀檢組也發表公開評論文章稱:「教師從事『微商』等營利性行為,極有可能打開身邊『微腐敗』的另一個缺口。」

根據《國家公職人員行為準則》的規定,公職人員是指國家財政全供或半供單位工作人員。這位林姓工作人員表示,這份「禁令」僅針對全市公立學校教職工,民辦、私立學校的教職工不在此列。

教師簽名的不從事營利活動的承諾書

家長說法>>>>

「禁了更好,免得家長有人情壓力」

今日,紅星新聞記者通過網路聯繫到一位家長李紅先生(化名),他的女兒在晉江一家公立幼稚園就讀大班。他表示,女兒的班導把所有家長的微信都加了,有時候會在朋友圈裡發一些代購奶粉、水果的信息,有些家長會立即熱情留言訂購,去幼稚園接孩子時,老師也總會跟這部分購買了商品的家長多熱絡地聊幾句,他和其他家長看到難免心裡有些想法。「我覺得老師想做副業增加收入可以理解,但是如今禁了更好,免得家長有人情壓力。」

網友熱議>>>

在民間商業發達、兼職從事「微商」蔚然成風的福建泉州,這份「禁令」這幾天已經引起當地師生和網友熱議。 在微博上,網友們對這條「禁微商令」的態度也褒貶不一。「支持一派」認為禁止教師做微商,有助於教師把精力集中在提高教學質量上,反對者則認為,單獨禁止教師這個職業做副業有失公平。

支持禁令派

「教師的職業特殊,容不得一點歪風邪氣」

@起司宅子 :教師的職業太特殊了,容不得一點歪風邪氣,不然就會帶壞一批人。

@憨吉 :想做生意就專心做,拿著工資做著生意,這樣晚上睡得著嗎?以後學生回憶起來(都是)XX老師的產品怎麼樣,這是多尷尬。

反對禁令派

「一刀切有懶政嫌疑」

@DB417 :只要教書認真負責,微商作為副業也不妨啦。

@GGLong :堵不如疏,這樣只能由明轉暗,於事無補,增加他們的負擔與壓力,最後還是轉嫁到教學質量上。

@琮景 :那你能給老師漲點工資?

@東北新聞網 :還是有不少「微商老師」自覺小心經營,沒犯有關的錯誤。禁止老師做微商這樣一刀切有懶政嫌疑。

(紅星新聞記者 王歡 編輯 包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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