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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孫81的商務范兒探討嘻哈&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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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這個夏天最火的綜藝節目,《有嘻哈》一定排得上號,就連吳老師的那句「你有freestyle嗎?」也成了大家見面的問候語。要說嘻哈文化我就真是不太懂,但凡經常看我們公眾號的人也知道這絕不是我們的風格,文采再好也說不出一句freestyle。可即便如此,我們也不能假裝看不到嘻哈文化近年來對時尚的影響。

如果說節目中讓人印象深刻的選手,在我心中肯定有商務范兒的孫八一,因為他的polo shirt和修身褲外加那張誠懇的大臉和別的選手比起來實在是出入太大。就連M.C. Hotdog在初試的時候都不得不點評說他穿的衣服「為什麼這麼不嘻哈」。

不過,什麼是嘻哈的打扮?大金鏈?小黑辮?還是闊腿褲?大印花?不得不說,這樣的裝扮在現實生活中的確讓人有點難以下咽。不過嘻哈和時尚究竟有什麼樣的關係?孫八一同學的商務范兒到底走得有多遠?請聽以下分解。

自上世紀七十年代嘻哈文化作為一種街頭藝術形式在美國出現開始,它便一點點全方位地影響著社會的各個方面。在這當中,嘻哈對時尚的影響可以說是顯而易見。當嘻哈藝術家們的舉手投足已經對全世界產生了影響時,時尚圈又怎能不為此折腰。不過,他們一開始的關係並不是這麼友好。

1982年,Dapper Dan在紐約harlem區125街開了一家服裝店,裡面賣一些超級誇張的衣服,印著歐洲各種大牌的假logo,不管是Louis Vuitton、Gucci、還是Versace,無一倖免。這個店並沒有火起來,Louis Vuitton和Gucci相繼告它侵權,後來也關門了。雖然這間店在當時沒有成功,不過卻透露出了一種街頭小子們想要擁抱他們難以觸及的大牌時尚的訊息。

80年代,嘻哈舞蹈里的b-boy開始影響了很多運動品牌,像是FILA、PUMA、Reebok、Nike、Avia,以及adidas,都在衣服設計裡面加入了breaking boy的元素。之後,當嘻哈音樂變的更加視覺化,當那些說唱者和DJ們的形象逐漸成為了一種文化標誌,越來越多的時尚品牌開始注意並試圖對這個小眾團體伸出橄欖枝。

RUN DMC發表了專輯My Adidas

1988年8月,New York Times的一篇文章就曾如此評價說唱音樂對時尚和廣告的影響:

Hip-Hop's influence on advertising is unmistakable. A print ad in Reebok's new $35 million campaign shows 20-, 30- and 40- year-old whites dancing on a graffitibedaubed, hip-hoppy city street. A New Way of Writing It and other Reebok ads, adopting the orthography of rap hits like M.C. Lyte's "I Cram 2 Understand U(sam)," proclaim:"Reeboks Let U.B.U." Another Reebok ad quotes Theodore Roosevelt as having said: "Do What U Can, With What U have, Where U R".

嘻哈音樂對廣告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在Reebok新推出的一個花了3500萬美元的廣告中,有20多,30多,甚至40多歲的白人在一處塗鴉式的城市街道上跳舞。銳步的其他廣告則採用了一種新的書寫方式,像M.C. Lyte這樣說唱音樂的拼字法,「I Cram 2 Understand U(sam)」,意思是:「Reeboks讓你成為你自己」。另一個Reebok的廣告引用了Theodore Roosevelt的話:「Do What U Cam, With What U have, Where U R」。

-Glenn Collins

然而,嘻哈文化的根源是社會中一個相對邊緣的人群,因此在這個群體中,大家對於時尚的態度也很不一致,要定義一個「hip-hop style」變得極為困難。

「Hip-hop was one of the first music genres that was born of the common people. With any other genre of music there was potentially a costume or some sort of uniform that separated the entertainer from the average person. Hip-hop was the genre of music where it was accepted, promoted, and preferred that the artist looked like the fan.」

嘻哈音樂是最早誕生於普通人的音樂流派之一。任何其他類型的音樂都有可能有一種服裝或某種制服試圖將藝人與一般人分開。嘻哈音樂這種來源於普通人的音樂類型卻更喜歡讓藝術家看起來像他們的冬粉一樣。

-Frank the Butcher

Brooklyn's Lo-Life Crew

Tommy Hilfiger是一個骨子裡充滿了音樂元素的品牌,也是第一個敢於擁抱嘻哈文化的時尚品牌。1992年,美國有名的說唱歌手Grand Puba就在他的音樂裡面提到了Tommy Hilfiger,甚至在專輯的封面照中也穿著Tommy shirt。對此,Tommy Hilfiger也進行了積極的回應。

之後,Snoop Dogg在Saturday Night Live里也穿著一件品牌送給他的Tommy Hilfiger Shirt。品牌還請了嘻哈音樂代表Aaliyah和Usher拍攝自己的廣告。

Aaliyah in Tommy Hilfiger

可以說,Tommy Hilfiger的主動無疑是對嘻哈文化產生社會力量的一種肯定。

Raekwon, Eve, Jermain Dupri at Tommy Hilfiger runway

1996年,嘻哈歌手Tupac為Versace走秀,這一走標誌著嘻哈文化和高級時尚的合作關係正式開始。

嘻哈文化和很多時尚品牌有一個共同點,也可以說正是這個共同點讓他們手拉手走在了一起。很多時尚潮牌的客戶群都是那些社會新貴(俗稱:暴發戶),這樣的指向要求他們必須通過自己的產品塑造一種獨一無二的形象,傳達一種象徵著物質財富的訊息。除此之外,同很多說唱音樂一樣,它需要為人們片刻地逃離現實生活提供一點條件。這樣,即使你買不起一棟豪宅、一艘遊艇,或是一架私人飛機,你依然可以擁有屬於自己的「奢侈」。不管是一件新穎的惹人眼球的衣服,還是打著節奏聽你最愛的說唱音樂。總之,就是一種區別於大眾和傳統的精神追求。

如今,嘻哈文化儼然成為美國的一項重要文化輸出,各種時尚大牌更不願意錯過這班能幫自己打開國際市場的快車。不管是A$AP Rocky出現在Dior Homme的海報中,還是Travis Scott為Saint Laurent拍短片,以及Pharrell Williams為Chanel拍廣告,嘻哈音樂人和時尚大牌的合作或是聯名早已不是一件稀奇事。

A&AP RockyPharrel Williams

大家也不會對Kanye West出現在Vogue封面大吃一驚,更沒人對滿是嘻哈元素的Marc Jacobs街頭秀指指點點。

Kanye West

Marc Jacobs 2017秋冬

Gucci Cruise 2018

Hip-hop had become one of the biggest forms of transcultural expression. It became the biggest vehicle to sell things. So while these rappers were getting more and more acclaim they were essentially discussing the brands they liked in their music, and those brands saw a spike in revenue. The combination of these brands not understanding the culture or the clothes, and these artists being aware that they did understand the culture, opened up unique business opportunities. People like Jay-Z or Russell Simmons were asking, ok what happens if I say Rocawear, Akademiks, Fubu or Phat Farm in my music, will these kids still gravitate?

嘻哈音樂已經成為最重要的跨文化表達形式之一。它同時也成為了一個重要的銷售工具。因此,當這些說唱歌手獲得越來越多的讚譽時,他們也會在自己的音樂中加入他們喜歡的品牌,而這些品牌的收入也出現了激增。這些被說唱歌手提及的品牌其實並不了解這項文化,但這些歌手意識到他們確實了解嘻哈文化,並因此發現了獨特的商業機會。像Jay-Z或Russell Simmons這樣的歌手都在問,如果我在我的音樂中提到Rocawear,Akademiks,Fubu或Phat Farm,會發生什麼呢?這些聽歌的孩子是否仍然會被吸引?

A&AP Rocky after a Calvin Klein show

上世紀七十年代,喜歡通過音樂對社會指指點點的說唱者們大部分都在進行著一種地下的、秘密的、不被公眾認可的「評頭論足」。近十年,在和各種時尚大牌的合作中,嘻哈文化逐漸成為了一種主流,嘻哈音樂的代表人物幾乎開始全線進軍時尚圈。在嘻哈文化影響著時尚的同時,時尚也逐漸改變了最傳統的嘻哈。在過去十年,說唱音樂人們已經逐漸拋棄了一開始的那些超大號運動裝和闊腿褲,慢慢朝很多高級時尚靠近。

當一個說唱歌手對社會有足夠大的影響力時,他不再只是一個音樂人,它開始關注自己的形象,希望自己每天都可以穿得像Vogue的高級時尚編輯一樣。也可以說,形象和音樂一樣成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而他也樂於讓世界知道這一點。而作為時尚品牌,自然也會以一種友好的態度來歡迎這些有著大批冬粉的rapper們,希望通過他們的參與增加自己的銷售額。也可以說,在時尚品牌中植入了嘻哈元素幫助品牌開拓了一些曾經被他們排除在外的客戶。

2008年,Pharrell為Louis Vuitton設計了一個珠寶系列,這標誌著嘻哈文化和高端時尚的更進一步合作。

第二年,Kanye West為Louis Vuitton設計了一系列球鞋,這幫品牌打開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市場。

儘管如此,還是有很多人對此頗有異見,他們認為將嘻哈商業化破壞了它的初衷。2004年,The Hip-hop Generation的作者Bakari Kitwana就曾在一本雜誌中批評Jay Z在生意場上的成功讓人質疑他做音樂的初心。不過,除去這些針對音樂原始性的批評,我們必須承認的是時尚和音樂一直保持著一種友好的關係,而當下,hip-hop已經取代了曾經的搖滾和流行音樂成為了時尚界的新寵。

最後回頭探討嘻哈人的時尚,個人認為,不能說孫八一同學不夠嘻哈,只能說他好像不是很時尚。畢竟,如今穿著商務范兒說唱的歌手絕不在少數。就像是正裝代表Tom Ford,簡直就是rapper們的摯愛。

還是說,孫同學的臉長得過於誠懇可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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