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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好的感情,是否也敵不過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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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紫你好,我和我男朋友大概談了三年,我們的感情一直都很好,到現在為止,都讓我引以為傲,覺得很幸福,可以託付終身。

但是去年的時候,因為家裡的原因,給他在外地安排了比較好的工作,現在發展中,他不願意回來,想留到那頭繼續發展,但是他家的房子已經買到這邊了,他想讓我去,但是他現在自己都不確定能不能待下去,我去也是未知數,從頭開始。

結婚也意味著現在沒有房子,在那邊如果要小孩,上戶口上學都是問題,還有雙方父母終究會老,我最擔心的是現在年輕人生活壓力這麼大,如果真到了父母需要我們照顧的那一天,我們沒有能力接過去照顧怎麼辦,因為這些種種的問題,始終商量不到一起,我現在不知道我該不該就此放手,因為我總覺得,結婚是一份安定,而我才要開始和他一起四處飄,我也從頭開始。很糾結。我到底該怎麼辦?

如果我是你,我當下考慮的不是將來結婚有沒有房子,也不是上戶口上學,更不是父母需要照顧,而是這個男人如果我錯過了會不會後悔,我還會不會再遇到一個感情這麼好的男友。

人要遠慮是沒有錯的,可是遠慮不代表杞人憂天,你們都還年輕,你怎麼知道將來在新的城市就買不了房子,其實你所有的顧慮,比如孩子上戶口,上學,照顧父母,歸根結底都是因為沒有房子的焦慮。說真的,我並不認為你們將來解決不了這些問題,我也不認為這就是什麼難題。且不說你們將來是否有能力重新置業,就算是暫時做不到,也不代表就一定會出現那麼多的問題,戶口是可以想辦法遷的,孩子在上國小之前都和戶口的關係不大,也就是說即便你們馬上結婚,你們也還有至少8~10年的時間才會面臨孩子讀書的問題。

至於照顧老人,那就是更遠的事情了,你今年才25歲,雙方父母最多也不過50多歲的光景,對於大多數這個年紀的人來說除非有嚴重的疾病,一般都不需要照顧,反而是他們在照顧你們。

當然了,這只是我的想法,每個人想要的生活不同,可能你更希望有安定的生活,只是在我看來,換一個城市有更好的前程,只要能長期留下來不也是一種安定嗎?

如果那裡的發展真的很好,現在的房子賣了重新再買也並非是什麼不可能或者不可以的事情。所以還是在於你自己怎麼看,或者說你是否有那麼迫切想要和他在一起的願望吧。

不過說了這麼多都是假設,也許他待一段時間會回去也說不定,他自己不是都還沒有確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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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紫,我好累,我該怎麼辦?

我和他是同學,年前聚會,我兩互相吸引,變的一發不可收拾!我們是異地,他在外地,付出多的總是他,好多次因為想我會坐幾個小時的高鐵回來看我,就為了我能陪他兩三個小時,然後匆匆離去!

他才二十多歲,在事業上,他很聰明,做事乾淨利落,面對愛情,他好傻,傻得可愛~

我很迷戀他,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不畏一切的自信,我們志同道合,和他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是那麼的美好,有好多次我都想不顧一切的去跟隨他,我又怕,有一天他會對我厭倦!

吵吵鬧鬧多次,最終還是因為不舍彼此而選擇在一起!四個月的時間裡,他給我的愛讓我越來越依賴他,離不開他!我發現自己真的愛上了他~~

可相見恨晚,我們都有各自的家庭!

在我們的愛情里,他像個小孩,他比我認真。我一直口口聲聲說愛他,可從來沒有為他努力做過什麼,甚至他想回來看我也得經過我同意,因為我要看店抽不開身,一直給他的希望就是要他等,漫無止境的等~~

今天本是個表白的日子,我倆卻在今天結束,他跟我說,他累了,不愛我了,不願再等了,對我徹底失望了!

我愛他,可又有什麼辦法,我連挽留的話都怕說出口,只有對不起!他是那麼的優秀,我連最基本的幸福都給不了他~~

兩個對的人在錯誤的時間遇到,只會錯誤的越陷越深,我倆都撐的好累,可誰也不願意放開,是因為太愛,還是因為不舍?

這個世界上有太多的愛恐怕是借著愛的名義滿足自己的慾望。

我一直都相信這一生不會只愛一個人,我也一直都相信即便是進入了婚姻依然有可能會愛上其他人。只是難道每一個讓自己動心的人都要義無反顧嗎?別忘記了,你們除了愛情,還有各自的責任。

婚外戀,尤其是雙方出軌的婚外戀,其實從一開始就要知道會有結束的那一天,遲早而已,這種感情與其說是感情,不如說是激情可能更恰當。真正的愛情,要麼是在一起,要不是成全,既不能在一起也不願意成全的哪裡算得上是什麼愛情?

昨天我們的頭條非常適合你認真的聽一聽,我有說十有八九的激情都披著愛情的外衣,就好像十有八九的約炮都要打著談戀愛的名義一樣,有多少曇花一現的感情不是曾經美好過。

不要因為一個人對你好過,你就心動,很多好都是很短暫的,因為這種好的驅動力就是激情和新鮮感,當這一切逐漸消失的時候,感情自然會慢慢變淡。或者都談不上感情吧,只能說對你付出的慾望逐漸消失。

當然了,拋開婚外情不說,任何感情都是在兩廂情願,共同付出的前提下才能越來越好,如果你只是索取,別人又憑什麼要付出呢?

不過感情是分不清對錯的,更況且你們之間的關係去追究對錯也毫無意義,事實上也並不是什麼兩個對的人在錯誤的時間遇到,至少從你描述的來看,4個月的時間就已經出現矛盾,這種感情根本也就談不上什麼對的人。

我建議你及時收手吧,現在還沒有影響到雙方的家庭你收手還來得及,別等到東窗事發之後再後悔,那時候就是兩敗俱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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