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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又一兒童墜樓,鄰居氣得給了父母一巴掌!墜樓頻發,是意外還是疏忽?

5月5日,長沙雨花區一名3歲男童從10樓墜下。萬幸的是,男童墜落在5樓雨棚上,附近熱心群眾參與救援,小孩得以生還。

當時,孩子躺在雨棚上面已經昏迷過去,一名穿著環衛工人衣服的男子趕緊搬來了一個梯子,爬到雨棚上面準備將男孩抱下來。而站在旁邊手足無措的兩人,就是匆匆趕下來的孩子父母。

據悉,最先發現男孩墜落的就是家住五樓的張先生,意外發生后,張先生趕緊朝樓上大喊。

事發時男孩的父母竟然還在家中睡覺,孩子掉下來了他們還不知道,難怪張先生夫婦倆會如此氣憤。

墜落的男孩今年只有三歲,其實並不是住在這棟樓上。

男孩的父母打算在10樓辦一個國小生作文培訓班,一個月前才把場地租下來,昨天,父母帶著三歲的孩子來這裡做準備工作,沒想到,孩子在父母熟睡時,竟然從樓上墜落了下來。

男孩的父母花了一個多月才把裝修搞好,準備在這段時間開始招生。其中大部分窗戶都安裝了防護窗,唯獨只有兩個窗戶沒有安裝防護窗,可沒有想到,悲劇就在這裡發生了。

記者看到,窗戶下面是個護欄,但只要是一個會爬的孩子都有可能爬上護欄,出現這樣的墜樓意外。男童從10樓掉到了5樓的雨棚上,雖然保住了性命,但嚴重受傷,當晚緊急進行了手術。

孩子的父母在得知記者到來后,表示內心很自責,無顏面對鏡頭。

我們相信孩子的父母肯定是最不希望看到這樣事情的發生。一系列孩童墜樓安全事故的發生,確實要給我們的家長們敲響一個警鐘了。

記者梳理髮現,2011年3月至2017年3月,近6年來,長沙僅媒體報道過的兒童墜亡事件就多達31起。隨著調查深入,每一起墜亡事件背後折射出來的不僅是悲痛,還有眾多隱患。家長監護不到位、家中未裝防護窗、防護窗質量堪憂、新房裝修安全防護措施缺失……上述日常生活中任何一個毫不起眼的細節隱患,都可能突然奪走孩子的生命。

你家孩子看好沒?

5月2日下午,瀏陽城東新村發生一起小孩意外墜樓事件。一名5歲的男孩趁家人午睡時獨自外出,從2樓與3樓間的樓道裝飾條縫隙鑽出后摔到一樓,經搶救無效身亡。

3月27日,天心區青山祠社區,女童琦琦(化名)從6樓家中墜下,2歲的她還未來得及好好熟悉這個世界,就猝然離去。

3月2日,星沙星城國際小區,家住該小區9棟13樓的6歲男童浩浩(化名),從自家窗戶墜下。事發前,因父母外出為生日的哥哥買蛋糕,而將浩浩一人反鎖在家中,據鄰居們說,浩浩可能是因為玩耍時,拿刀破壞了防盜窗,不小心墜落。

6歲的男童勇勇(化名)從陽台防護窗斷裂的不鏽鋼管處墜亡,事情已過去將近1個月,奶奶仍然終日以淚洗面。

2月28日,劉師傅帶著2歲的外孫佑佑(化名)來到了河西梅溪鑫苑名家小區2棟18樓1808號房間做事,佑佑從客廳沒有安裝玻璃的落地窗掉下18樓墜亡。

2月27日,望城金湘苑小區4歲男童龍龍(化名)從8樓樓梯間窗口位置墜下,送醫經搶救無效不幸身亡。事發時,龍龍的母親剛好下樓取物品,4歲的龍龍帶著1歲的妹妹在家門口的樓道玩耍,短短兩分鐘時間就發生了意外。

近年長沙兒童墜亡數據(不完全統計)

2011年3月至2017年3月,僅媒體報道過的兒童墜亡事件多達31起,死亡兒童32名。其中,因家長監護不周導致的墜亡佔67%,墜亡的32名兒童中,2歲至6歲年齡段兒童多達21人,佔66%。按性別來分,22個男孩10個女孩。17起有未安裝防護窗或防護窗發生斷裂的情況存在。

不少兒童墜樓事件都有一個共同點——意外的發生總是在極短的時間裡,發生之前家長都以為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

在2月28日嶽麓區2歲男童墜樓事件中,當日下午1時23分,爺爺奶奶帶著孩子坐電梯到一間裝修的新房中,1時24分,大人稍沒留意,小孩就從未裝玻璃的落地窗掉下去了。在2月27日望城區4歲男童墜樓事件中,母親只是下樓取個快遞,把孩子單獨留在家中,意外就發生了。

記者統計發現,從2011年3月至今年3月的6年時間裡,長沙僅媒體報道過的兒童墜亡事件就多達31起,死亡32名兒童。其中,有15起是家長將孩子獨自留在家中或獨自留在未安裝防護窗的房內發生的,另外,還有5起是家長將孩子帶至無防護措施的裝修工地,未留意孩子而發生。因家長監護不周導致的墜亡,佔總數的67%。

另外,墜亡的32名兒童中,2歲至6歲年齡段的兒童多達21人,佔比達66%。按性別來分,墜亡的共有22個男孩,10個女孩。男孩佔69%,女孩僅佔31%,相比之下,男孩佔比遠高於女孩。

分析

兒童對危險缺乏認知,獨自在家恐慌

「很多家長無法意識到危險,監護不到位,其實跟不了解孩子的心理狀況有很大關係。」長沙市心理學會秘書長劉正華說,兒童對危險本身的感知性非常差,不知道什麼危險或不危險。與此同時,2歲到6歲的兒童已具備一定的活動能力,特別是男孩更加好動,喜歡跑跳、攀爬、眺望,並用自己的方式去探索外部世界,在探索過程中,他們無法判斷危險程度,即使家長在日常生活中說教過,由於他們並沒有切身體會,所以也並不「在意」危險。這也是為什麼家長以為孩子不會去攀爬,但孩子還會去攀爬甚至發生意外的原因。

劉正華說,很多家長短時間內把孩子獨自留在家中,以為把門一鎖就安全了,事實上帶來了更多隱患。成年人覺得家是很安全的,但是小孩,特別是2歲到6歲的小孩,他們心理上的家,必須要有家人在才是安全的家。當家人離開后,他們很容易焦慮、恐慌,並會在恐慌之中憑直覺去有窗戶的地方看外面,尋找家人,「很多被單獨留在家裡的小孩在墜樓前,肯定是哭喊著找過家人的!」

劉正華提醒家長,如果需要外出時,不論時間多短,都不要單獨把兒童留在家裡,以免發生意外後悔莫及。另外,在孩子成長過程中,也要逐漸加強對孩子的危險教育,強化他們對危險的認知。除口頭說教以外,還要通過場景性的教育讓他們更有切身感受,比如針對墜落危險,可以找合適的高處丟東西砸碎,讓其感受高處墜落的破壞性。

建議提案:監護失職或疏忽應入刑

前不久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李鈾牽頭,並聯名13位全國政協委員,提交了《關於未成年人監護失職(疏忽)行為「入刑」的建議》。他們在提案中建議,在刑法第四章增設「兒童監護疏忽罪」,設立相應的入罪條件和適用刑罰。比如,致使未成年子女處於危險以及可能出現危險的疏忽照顧行為,沒有造成傷害的,根據情節予以訓誡、罰款、行政拘留,並接受為期一個月至六個月強制親職教育;因監護疏忽,直接造成被監護人重傷、死亡等嚴重後果的,則以過失致人死亡或過失致人重傷處罰。

這一提案曾引髮網友熱議,不少人認為,在兒童墜亡等各類兒童意外事件中,即使家長監護疏忽,事情發生后,家長也是受害者,備受失親之痛。如果加以刑罰,無異於在其悲痛的心上再扎一刀。事後,李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推動這個制度的建立,不是說一定要把一個人苛以重責,而是一種警醒,避免更多傷害發生。「我覺得還是需要有這樣的法律規定,來對『馬大哈』父母的行為進行追究。我們不是希望出了問題去繩之以法,或者是用法律的方式,我們是要防止這種事情發生,這就是提這個提案的基本思考。」

對於家長是否需要承擔刑責,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認為,讓家長為孩子的死亡承擔過失致人死亡刑責,目前還沒有這樣的司法先例,也存在倫理道德的尷尬。目前,越來越多的聲音希望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立法保護,李健建議,可以考慮通過個案來警示社會,兒童不能被看作是家長的附屬個體,對於因監護人重大疏忽造成兒童慘劇的,達到一定嚴重後果的,應追究刑事責任。

李健認為,兒童作為弱勢群體,需要格外進行保護,家長細微的疏忽都有可能對兒童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因此家長應增強安全意識,盡到一個監護人的職責。

你家窗戶達標沒?

細節落地窗無防護,成致命隱患

在梳理兒童墜亡事件的過程中,記者發現,除監護人的疏忽之外,幾乎每起事件背後都存在一些細節性的隱患。這些隱患看似不起眼,甚至在大多數人看來不可能引發兒童墜樓,但事實卻成了致命因素。其中,新房裝修時,落地窗不採取防護措施就是其中很典型的一個。

從2014年至今,長沙就發生了5起類似的兒童墜亡事件,事發情形幾乎如出一轍——家長帶著孩子去正在裝修的房間,該處落地窗或陽台未安裝玻璃,且無其他防護措施。家長稍未留意,小孩從該處墜下。

去年7月19日,在梅溪湖旁一小區,一位業主帶著4歲的女兒佳佳(化名)到14樓朋友家看房。朋友家正在裝修,當時,屋裡有一個窗戶正在改成落地窗,但還沒安裝玻璃。佳佳的家長站在窗口向外看風景,佳佳也很好奇,跑了過來。由於沒有玻璃的阻擋,佳佳意外從窗口墜落。今年2月28日,嶽麓區的一名2歲男童也是因此墜樓。

3月23日,記者走訪長沙縣星城國際小區和藍山郡小區時發現,這兩個小區雖然均在今年發生過兒童墜樓事件,但仍有裝修房屋的人員對未裝玻璃的落地窗未採取防護措施。對於上述隱患,一名墜亡兒童的父親向記者感慨:「沒有出事,就都不重視這些小問題,真正出了事,怎麼後悔都來不及了。」

擔憂

防護窗市場混亂,質量參差不齊

裝了防護窗,防護窗質量好壞也是個大問題!

去年4月14日,在長沙縣中南汽車世界,2歲多的女童站在6樓護窗上,媽媽給她喂飯。突然,護窗脫離牆體,女童墜落到地面不幸身亡。事後,女童家屬懷疑護窗存在質量問題造成女童不幸墜亡,起訴至法院,向護窗製作方和相關生產方索賠71萬餘元。

今年3月2日,星城國際小區的勇勇從本來裝有防護窗的陽台墜下后,勇勇的父親崔先生也質疑防護窗的質量問題。昨日,崔先生告訴記者,勇勇墜下前,不鏽鋼管焊接處斷裂,事後,他徒手扯旁邊另一根不鏽鋼管也扯斷了,「小孩都能弄斷,怎麼會沒有問題?」然而,2011年在小區製作防盜窗的門店做防護窗時,他沒有簽正規合同,唯一的訂單也已丟失,只有介紹人願意作證。如何維權?如何證明防護窗質量有問題?該如何鑒定?這是擺在這個家庭面前的大問題。

在此前本報的報道中,記者調查顯示,防護窗製作門店隨處可見,但市場魚龍混雜,加工點設備簡陋,製作水平參差不齊,售後無保障,製作商沒有統一的製作標準。

建議

出台製作標準,監管防護窗市場

目前,防護窗是否有製作標準,怎樣的防護窗才算合格產品?為此,記者撥打12365質量監督諮詢投訴電話,長沙的接線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對此也不了解,需要諮詢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記者隨後進行了聯繫。

「防護窗這一塊,現在確實沒有製作標準。」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產品質量監督處的工作人員稱,目前,針對防護窗,既沒有國家標準,湖南也沒有地方標準。由於缺乏相關標準,即使消費者和製作商拿防護窗過來做質量鑒定,他們也做不了,「標準都沒有,怎麼判定它質量合不合格?」他說,此前曾有法院受理類似糾紛,法院審判員來委託他們對防護窗做鑒定,也因為上述原因沒有做成。

那怎樣才能有統一的標準呢?記者撥打長沙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標準化處電話進行詢問,其工作人員稱,這需要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制定或指導制定。隨後,記者致電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標準化處,該局官網顯示,標準化處的一項職能中有「組織制定和修訂地方標準」。該工作人員稱,目前,類似的標準均需要每個行業的主管部門牽頭制定,制定后再報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我們主要是負責統一規劃、立項、審查、發布」。

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防護窗屬於建築材料,行業主管部門應該是湖南省建材行業管理辦公室,他隨即提供一個電話給記者,但記者致電無人接聽。

遠離兒童墜樓隱患,家長應該怎麼辦?

1.無論高層還是低層,家有兒童,陽台和窗戶一定要裝防護欄,防盜網間隔小於10厘米;

2.陽台登高面到上沿的高度在110厘米以上,欄杆設計非橫向,以免誤導兒童攀爬;

3.陽台和窗檯附近不要放置矮櫃、凳子等可供攀爬的傢具,陽台圍欄應定期檢查與維修,以免老舊鬆動;

4.一定要提醒孩子不要攀爬陽台,不要模仿影視劇里會飛的人物。

5.提醒孩子不要倚靠外露的陽台、欄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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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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