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重慶擬設獨生子女護理假的新聞引發關注。
目前,河南、福建、廣西等多地出台相關規定,
其中河南時間最長,
為每年累計不超過20天。
數據顯示,
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已達23086萬,
佔總人口的16.7%。
獨生子女"護理假",你怎麼看?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明確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地方層面也相繼制定政策,保障獨生子女父母的權益。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經有包括河南、福建、廣西、海南等地出台相關規定,明確獨生子女在父母住院期間,享受護理假權益。
多地出台「獨生子女護理假」《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於今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規定: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10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各地的「獨生子女護理假」政策,除福建已實施外,湖北、廣西、四川、河南等省份也已公布。
其中,河南給予獨生子女的「護理假」最長,最多為20天;廣西次之,最多也有15天;而四川給出了一個彈性說法:不低於3天。此外,各地政策均規定獨生子女在照料其年滿60周歲的父母時,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四川還額外增加「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障供養人省親休假的權力」的表述。
湖北規定: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護理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10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廣西壯族自治區提出,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的,患病住院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的護理假。護理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其用人單位不得扣減。
四川規定,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患病住院醫治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進行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低於3天的護理假,照料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同時,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障供養人省親休假的權力。
河南規定,凡是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老年人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對於獨生子女可享受「護理假」的這一政策,受訪者均表示十分關注,一致認為「這樣的假期很有必要」,體現了政府對獨生子女家庭的照顧。
但同時,他們也擔憂這類假期會跟探親假一樣淪為「紙上假期」。其中,「請假是否需要證明獨生子女身份?」「政策誰來監督執行?」「私企難落實」等問題成為民眾關注的焦點。
儘管十分渴望獨生子女帶薪護理假,但市民還是擔憂私企最後是否會落實獨生子女護理假。就算政策能落實,這個假請起來是不是會非常麻煩,比如需要提供住院證明、獨生子女證明、父母年齡證明、本人和父母關係證明等一堆證明。而且,獨生子女護理假的推行,會不會反而讓獨生子女們找工作被歧視?
專家:政策雖好重在落實
為了使政策更具操作性,在目前已出台獨生子女「護理假」政策的省份中,福建省設置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有關機構或組織不支付獨生子女護理期間享有工資福利待遇的,由人社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給付。此外,用人單位違反該規定將面臨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還會被列為工資支付行為失信單位,將受到重點監管。
更為重要的是,如果是嚴重失信的用人單位,會納入人社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的「黑名單」,在招投標、市場准入、融資授信等方面都會受到約束。
有網友表示
這麼好的政策
希望全國推行
你支持嗎?
但也有網友稱
其實咱也有不少
「看起來很美」的假期
痛經假
江南君在江西省人力資源保障廳官網查詢得知,《江西省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參考範本)》裡面有這樣的條款:
女職工月經期間,企業應予以適當照顧,對其從事低溫、冷水、野外、室外流動性作業的女職工,月經期給予休假2-3天,並相應減少勞動定額,不影響各種獎勵和評比。企業應按月發給女職工衛生費,摺合人民幣元。
產假最長休一年
7月1日起實施的《江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產假期滿,經用人單位批准,可以請假至嬰兒滿一周歲,待遇由雙方協商確定。對產假期滿上班的,給予一至二周的適應時間。嬰兒確診為體弱兒的,可以適當延長哺乳期。
陪產假
經修訂的《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 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增加產假六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十五日。假期工資和獎金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除了這些
還有年假、病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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