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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心異說 | 周公:「禮制國家」的構建(二)

我在上篇中努力想要避免給大家一種印象,即我並不想毀壞掉周公在儒家哲學歷史中的至聖先師的道德完人形象,而只是想洗去儒家對他進行再塑造的一種「暈輪效應」,而將其還原為一個兼具政治家和政治哲學大師於一身的開創者。

我這裡想要先說一個簡單的觀點,以後有機會我會展開論述,那就是「統治史」與「政治思想史」這兩條線的分分合合。這兩條線當然並不完全重合,但它們有接近甚至交叉的時候,那就是政治思想家同時又是政治家的時候。雖然這種情形在人類歷史上並非常態。

柏拉圖所追求的「哲學王」在大部分情況下都只能是一種理想,翻遍芬納之《統治史》,大部分統治者都是低能兒、流氓、無賴、好色鬼或酒鬼、心理變態的精神病患者、自以為是的糾糾武夫、心智不成熟的小孩、浪漫的詩人及藝術家,等等等等。他們大部分情況下只是按照慣性在運轉整個國家,按照自己淺薄的人性本能在做一個統治者。

這種真實的狀況實在很打一些政治哲學史家的臉,因為他們總是以為,統治史是按照政治思想史的脈絡在進行的,他們因此去非常認真地考究不同的政治哲學之間細微的區別,他們的爭論過程,誰是誰非,哪個更符合當時的社會現實需求,哪個更代表人類和國民的福祉。他們的研究非常細緻入微,非常精妙,可以說達到了當時人類智慧的上限。他們以為這些思想深刻地影響了當時的政治實踐之現實。

然而大部分時間裡,政治哲學家們只是在自說自話而已。他們著書立說,傳授知識給自己的學生或後人。在政治思想史或哲學史中,毫無疑問存在著薩義德所說的那種「理論的旅行」,既在時間上旅行,又在空間里旅行,不斷地變換著行頭,但是,理論的旅行過程中遇到國王的概率並不那麼高。能夠讀書的國王們並不像想象中那麼多,更遑論採納這些理論。所以我常常表達這樣一種看法:思想史是思想史,統治史是統治史。兩者的旅行路線很少能夠交叉同行。

但是在各個國家的早期,情形並不是這樣。雖然說我也非常同意許多理論家所提出的:先有政治實踐,後有政治哲學,但在國家的早期,政治實踐同時就是政治哲學思考的產物,或者說在他們自己的政治實踐中,就已產生了許多政治理論的思考。尤其是那些政治制度的設計師,他們基本上自己就是統治者,他需要解決許多現實的問題,在解決這些問題時,他自己有許多思考,同時在前人的基礎上進行了大量創新性的制度設計,這些制度創設本身就是政治哲學智慧的結晶。你不能否認,由於在統治過程中的這些思考,他本身事實上就已為一種具開創性的政治思想家。無論他有沒有理論著述,都不能抹殺這一點。

這樣的人物,我想舉兩個例子,一個是雅典的梭倫(前638-前559年),一個就是周公(約前11世紀-前10世紀)。他們都進行了根本性的制度創設,但他們可以肯定都是原創性、發端性的政治思想家。他們的政治思想體現在他們所開創的政治制度之中,以及他們的政治實踐中。

在他們的政治實踐之前,他們的社會中並不存在著職業的理論家或知識分子,因此不可能脫離政治實踐之外而產生政治思想家,最實的政治思想家都是政治操作者。古華夏而言,孔子、老子之後才有專業的思想家、職業的知識分子出現。

所以在孔子之前的時代,從周公到管仲、叔向、子產、晏嬰,這些人都是非常成功的、在歷史上留下美名的政治家,同時毫無疑問,他們也都是非常有思想的政治思想家。他們的思想直接為老、孔開始的春秋戰國時期的諸子百家「軸心時代」提供了思想養料和非常有價值的操作案例。

有周一代,政治思想與政治實踐的密切關係,也是一個很值得觀察的現象。春秋末期到戰國時代,幾乎所有的統治者不再兼具政治思想家的身份,而一個專業的知識分子階層也生產起來,他們總結思考過去的政治實踐,提出自己的理論體系,並向各個不同的統治者進行兜售;而各國的統治者,也很尊重這種專業的知識分子,經常願意向他們請教,倘若碰到合意的,就請他來擔任自己的主要官員(比如相或將),給予充分的授權。想想看,那真是知識分子的黃金時代。政治思想直接影響政治操作,並形成顯性的思想市場,這在歷史上只有這一次。

這種影響是巨大的,尤其是戰國時期的歷史發展,嚴重受到法家政治哲學國家設計的主導,典型地證明了黑格爾歷史哲學中有關「精神控制民族生命的成長與發展」的唯心主義論述。這一點是我對戰國歷史的一個基本判斷,我會在之後的讀書筆記中進行更詳盡的探討。

現在回到周公的華夏國家創製上來。

分封制的完善與體系化

之前已經說過,在殷商時期,已經出現分封制的雛型。但商的分封制事實上是「封國制」與「受國制」等隨機的雜亂組合,體現不出主觀的設計目的。

范文瀾反對侯外廬按照所謂馬克思主義而套現實的奴隸社會理論,堅持認為在商末已有了封建制度:「商朝……封建制度事實上已經形成了……周初大封兄弟和同姓國,是商分封制的擴大,並非創新。「周行封建,源於商末,那不管就生產方式角度——以地租剝削(『助法』即力役地租)為特徵的領主世襲土地的自然經濟,還是就政治模式角度的層層分封制度,都是確然的事實,而且在形式的意義上,更要比西方的『封建主義』典型而制度化。」

范文瀾後半句對周的封建制的形制價值的肯定,恰也說明周公對封建制所作的貢獻,但是在商末分封制的確然情形如何,如今的資料卻是不充分的。

主要的是我們很難區分那些主動歸附的所謂「受國」,相對獨立的部落或部族,甚至包括那些所謂的封國,它們與部落之間的聯盟有何區別,是否具備國家的性質。即便是殷族自己,也仍然是明確而清晰的氏族制度,部落聯盟的性質是顯而易見的。更何況殷商對那些所謂封國沒有任何的管理或治理,哪怕是道德上的道德或宗教止的影響力。這也是我認為殷商不具備成熟的華夏國家形式的原因所在。

而周的「封建制」的制度意義是顯而易見的,尤其是經過周公調整之後的分封制。

一些否定周公「創製」的說法認為,在周公之前的武王時期,即已施行了分封制。依據主要是《史記.周本紀》:

「於是封功臣謀士,而師尚父為首封。封尚父於營丘,曰齊。封弟周公旦於曲阜,曰魯。封召公奭於燕。封弟叔鮮於管,弟叔度於蔡。余各以次受封。」

在《史記.魯周公世家》又曰:「封紂子武庚祿父,使管叔、蔡叔傅之,以續殷祀。遍封功臣同姓戚者。封周公旦於少昊之虛曲阜,是為魯公。周公不就封,留佐武王。」

在《燕召公世家》又說:「周武王之滅紂,封召公於北燕。」

在《齊太公世家》亦說:「於是武王已平商而王天下,封師尚父於齊營丘。」

基本上司馬遷是一律採用武王分封的說法。

然而較司馬遷早的《荀子.儒效》又說:「(周公)殺管叔,虛殷國,而天下不稱為戾焉;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而天下不稱為偏焉。」

可靠性比較強的《左傳》云:

「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於周為睦。分魯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類丑,以法則周公,用即命於周。是以使之職事於魯,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社宗眩卜我,備物興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命以伯禽而封於少皥之墟。」

《左傳.定公四的》又述封康叔於衛:

「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茂、旃旌、大呂,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飢氏、終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於有閻之土以供王職。取於相土之東都,以會王之東菟。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誥,而封於殷墟。皆啟以商政,疆以周索」。

倘若採信《荀子.儒效》及《左傳》說法,也有不洽之處。所謂管叔、蔡叔,皆是以封地之名命之,倘若武王無分封,則何來管、蔡諸說?倘若周公無分封之事,何以《荀子》、《左傳》言之鑿鑿?何況《史記.衛世家》也說,「周公旦以武庚殷余民,封康叔為衛君,居河、淇間故商墟」。

這兩種說法並非沒有妥協的空間。比如我們可以說:武王滅商之後,只進行過初步的分封,在周公平叛之後,始大規模分封。這種說法絕非沒有依據,因牧野之戰後兩年,武王即去世,在這兩年裡,真正的建國方略,還來不及構畫。

王國維在《殷周制度論》一文中即持此說法:「武王克紂之後,立武庚、置三監而去,未能撫有東土也。逮武庚之亂,始以兵力平定東方,克商踐奄,滅國五十,乃建康叔於衛、伯禽於魯、太公望於齊、召公之子於燕,其餘蔡、郕、郜、雍、曹、滕、凡、蔣、邢、茅諸國,棋置於殷之幾內及其侯祠。而齊、魯、衛三國,以王室懿親,並有助伐,居蒲姑、商奄故地,為諸侯長。」

但錢穆並不同意王國維上述說法,他在《國史大綱》中述及,除三監外,武王亦同時封了魯、燕、齊諸國,而它們的始封地均在「成周之南」,他似乎認為魯之初封地在今河南魯山縣、燕之初封地在今河南偃城、召陵一帶,齊在初封地在呂,靠近許、申,亦應在今河南境內。錢穆云:「此乃西周第一期之封建」。

武王草草置三監,但「三監」的監控效果顯然比較失敗,因為正是三監夥同武庚發動了叛亂。由是平定叛亂之後,攝政之周公「定亂,乃重定封國」,對分封制進行了較大的調整。

其中調整的重點當是對殷民的拆散。上述拆散殷民之六族和七族分置(可見殷已是規模多麼龐大的部族),猶未為完,在建立洛邑之後,還遷了殷之頑民於成周,對之嚴加控制。

按照錢穆的看法,除了分拆殷民外,還在宋之周邊建立了一個龐大的包圍圈:東北有齊、魯,西北則封唐叔晉於夏墟,此為周族溝通自大河北岸直通殷墟的要道,封康叔於衛,鎮撫殷族故都,封蔡仲於蔡,在宋之南邊,與齊魯相呼應,並可通於晉。後來鄭國復又東遷,與宋直接相接。

可以說,周公分封建國的首要目的,是穩控殷族,避免其任何復辟的可能性。從西周三百多年的歷史來看,這個目的是達到了。

郭沫若在《十批判書》中則認為,周使殷屈服之後,殷人受到了奴役。「殷民六族被給予魯公伯禽,殷民七族被給予衛康叔,懷姓九宗被給予唐叔虞,還有些頑民被遷於洛邑——主要也就是建築來鎮撫殷人的一個軍事和政治的據點。另一部分的殷人和他們的同盟民族則被壓迫到江淮流域,即殷紂王所開拓出來的東南夷舊地,便成為宋、楚、徐等國。終周之世南北都是對立著的。」

分封制的第二個主要目標,就是建立由周族為主導的中央及諸侯體系,「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擴大周族的統治疆域和繁衍範圍,也起著「屏藩成周」的作用。

分封的原則為何?按王國維的說法是,「視以貴賤賢否疇以國邑」,建兄弟之國十五,姬姓之國四十,大抵在邦畿之外;后王之子弟,亦皆使食畿內之邑。

我們無法猜測周公在分封建國之時,有沒有考量過這些諸侯國的未來發展,會對周天子帶來什麼樣的影響。事實上我們可以看到,周天子的兄弟之國或姬姓之國,大都局限於成都的周邊,發展潛力十分有限,反而是那些在外圍的諸侯國,卻有向外拓展的空間,因而可以由最初的弱小變為後來的強大。是以在春秋戰國時期,整個華夏體系中,起決定作用的四個大國,晉、齊、秦、楚,其中的姬姓之國僅晉國一家而已。

分封制的第三個目標,我們可以總結為統一華夏,也就是使周成為天下之共主。所以除了建立周天子及姬姓諸侯對天下之控制體系,還盡最大可能地分封了前朝先賢部族諸侯國。這就是前述的異姓諸國:

薛國,相傳黃帝之後,奚仲始封,都薛(今山東滕縣南)。

杜國,相傳堯之後,封地在今西安東南。

陳國,虞舜後裔受封,都宛丘。

莒國,相傳少昊之後,茲輿期始封,都莒(今山東莒縣)。

杞國,夏禹之後,東樓公始受封,都杞。

越國,相傳夏少康之後,都會稽。

再加上殷族後裔的微子被分封到的宋,主要是這些封國。

這些國家的疆域面積都不大,除了越國之外,其它諸國在整個春秋戰國時期都說不上起決定作用的大國。因此我們可以可以猜測,這些分封是象徵性的,表徵周族是天下的共主。

我之所以認為,自周開始,才真正構建了成熟的華夏國家體系,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通過周公的第二輪分封建國,構建了一個以周天子中央政府為核心的政權體系。而在商,迄今為止我們無法完美地讓明這個體系的運轉。

政權體系試析:中央與封國的關係

系統的分封制是周的政權體系的最大特點。我們需要弄清楚的,是在這分封制之下,中央政府是如何運作的,各封國是如何運作的,中央政府與各封國之間的關係如何。如此,我們才可以總結出分封制的特點及其政治學或政治哲學的意義。

當然,對此一關係的分析,可能會相當程度上運用到與禮樂制度有關的材料,而我將會在後面作一篇專門的筆記,所以我得儘可能不使二者重複。也就是說,在這一部分,我們著重弄清楚中央政府與封國之關係(它當然產先是合乎禮制的),似乎有點偏行政學的味道。而在後面那一部分,我們更主要在於弄清楚周之禮樂制度的特點,以及它的政治哲學價值。

其一,我們必須認定,周的分封制的核心,是以禮製為表現形式的家長制王權為核心的。這樣,對周的王權的至高無上地位是必須認同的,倘若不再認同此一地位,則就意味著整個分封建制體系的失敗或崩塌。

事實上,春秋時期我們看到了這個崩塌的漸進過程,周天子的王權逐漸不再被各封國所尊重。這種侵損的漸進過程表現為:先是對實質權力的侵損,之後是對形式權力的侵損,最後到戰國時期周王淪落為一個擺設,甚至成為諸國之一,直至它被徹底消滅。但在春秋時期,我們可以相信,周王還保持了形式上的一個最高權力,比如三家分晉,還是要得到周王的承認,它們才能成為諸侯國之一,田氏代齊也要得到周王的形式通過。但是前288年秦齊稱帝,已完全當周天子不存在了。

孔子把周天子權威的喪失總結為「禮崩樂壞」,也就是禮制秩序的喪失。確如所言,周天子對「天下」的管治,並非依賴於實際的國家控制權力(行政權力或軍事控制),而是依賴於禮制的宗法制度,而這個禮制體系由於各種原因而漸漸崩壞。

以宗法制度的禮製為基礎,中央政府對各封國的約束事實上是一種軟約束,甚至可以說是一種道德與倫理約束。這樣的約束取決於倫理秩序被尊崇。在氏族社會之中,倫理秩序具有強大的約束力,但氏族社會解體之後,這種約束力就逐漸失效了。

我們可以觀察到的是,家族或宗族制中,大家長的權威必須建立在對資源的控制之上,而不僅僅是對祭祀權和宗祠的控制之上。尤其是,當血緣關係越來越淡薄之後。在分封之初,那些所謂的「同姓之國」大多是兄弟之國或叔侄之國,但經曆數代之後,這種血緣關係已經稀薄許多,甚至像魯昭公娶同姓之國吳國的孟姬這樣非禮的事情,就已不當回事兒了。

宗法制度的約束失效,而國家垂直的行政權力並沒有填充這一空缺。結果必然是周王室權力的落空。何況周王室本來就對諸侯國沒有控制權力。

所以不少學者將周制的王權與秦制的王權相提並論,甚至有人進而主張東方的專制主義從商周的王權就已經開始,這其實是沒有看到周制到秦制王權的一個根本性變化。

首先,周王的分封建國,只有授封的權力,沒有解除封國的權力。封完之後,諸侯國權力世襲,沒周王啥事兒了。

後世的諸多案例表明,只要沒有合法傷害權,授收權柄自上而出,這樣的授予權力一次性完成,那麼這種授權就是不完整的、很有限的權力。

而秦制之下,郡縣制的行政官員,王權既擁有對它們的任命權,也有撤銷任命的權力,不斷的調動與升遷,既有獎賞的手段,也有處罰的手段。這才是完整的王權。

在周的分封制下,既便王權對諸侯國有不滿,也只能擁有平叛的權力,而且這一權力必須依賴於平叛的能力,你沒有能力平叛,就等於沒有權力收回分封。要收回一個封國因此成本巨大,很難成為日常權力。

所以,雖然表面上來說,「薄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但這種王權並不能落實到地上。這跟專制王權有質的差別。

其次,在周分封制的中央-諸侯二級結構中,王室的權力主要體現在兩方面,即《左傳》所說的:「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楊鵬解讀說:「作為周天子,作為宗主國,要想保證在貴族聯盟中的主導性,就得有祀與戎的優勢,即宗教優勢和軍事優勢。這兩大優勢是周王室協調各諸侯國的重要條件,祀就是軟實力,戎就是硬實力。軟實力和硬實力,兩手都硬,你才可能有權勢來調解和平衡諸侯之間的矛盾和糾紛,才當得上天下的共主」。

「周王室軟實力上的核心工作,一是祭祀權,祭祀上天;二是頒布曆法。除了這個之外,還有很多諸如制訂法律、記錄歷史,設定軍事、外交、結婚、喪事等方面的禮儀等。但最核心的就是祭祀上帝,制定曆法。有了這兩項就能夠維持周王室的軟實力。硬實力就是軍事。『宗周有六師』,周人的大本營有六師;『成周有八師』,一個師2500人,再加上虎賁,周王室的軍隊加起來接近4萬人。軍隊數量不少。各諸侯國得繳納軍賦來支撐周王室的中央軍。」

這當然只是周公最初的理想設計,但最後這個設計並沒有得到具體的全部實施,或者沒有能夠保持這兩個優勢。至少沒有保持軍事的優勢,而這卻是最關鍵的。

吾非軍事史專家,手頭也找不到周王室軍隊衰落的資料,因此需要更多資料的分析。在沒有史料的情況,可否猜測周室軍事優勢的喪失,首先是由於諸侯國軍事實力的逐漸強大。周王室本身只管轄幾百里的國中地區,能夠用於服役的人口有限;而原來的封國,經過幾百年的發展,無論是管轄面積還是人口,均數倍或數十倍於周王室自身之國,可以動員的軍事力量遠遠大於中央王室。因此中央政府以軍事優勢來維持權威的可能性已永久性地喪失了。

至於祭祀權,一直到最後仍然是保有的。但這種宗教權力並非全部由王室壟斷,而是分層次形成體系的,各諸侯國也有自己的宗祠。

某種意義上來說,周王室權威的衰落,更主要的原因是自身道德的衰敗,導致道德合法性的自我摧毀(烽火戲諸侯)。這一方面我們後面有機會進一步展開。

在專制王權中,王權的依託除了宗教權力和軍事權力之外,更有全部的行政權力集中於中央政府,郡縣制的官員由皇帝和中央政府選拔和調配,任命或撤銷任命均由中央決定,再加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財政體制的建立,使得中央政府的控制能力超前的強大。

其三,專制王權由王室壟斷權力,竭盡權力限制以宰相為首的大臣的權力,排斥貴族勢力,否定或抑制宗族、家族勢力,防止它們對王權構成挑戰。而禮制下的王權並不否定宗族、家族勢力,反而是依靠這宗族-家族體系。專制王權總是致力於將民拆散成為最小能力的個體或家庭,使之成為「原子化的個人」,一盤散沙,不至於對行政權力和王權構成挑戰,這使得專制王權真正成為壟斷的權力。

這些區別,使得周制的禮制國家根本有別於秦制的專制國家。蕭公權在其《政治思想史》「緒論」中,開宗明義就把的政治思想歷史劃分為三個時期:「封建天下、專制天下、近代國家之思想」,事實上已將前兩者作了本質的區分。只不過我並不贊成他所提出的「近代國家之思想」已經成型。

除了周王室分封親族和姻戚,以及先朝的殘餘、本來獨立的國家與部落之外,各諸侯也會在它的領土範圍內繼續向下分封。諸侯以下有卿大夫士,也各有領土受諸侯的封予。卿大夫的家裡又有所謂「家臣」,大貴族的家臣下面還有家臣的家臣,受卿大夫的封賜,有的有食邑,有的則沒有。以晉為例,其各大貴族基本瓜分了晉國的國土,形成強大的勢力,並且其互相之間的攻伐兼并一如周的各諸侯國。

而且,周的分封也並非僅有武王與周公時期的兩次分封,事實上,後續還有一些分封或提升為封國的行為。

比如秦,其先人在舜時期被賜姓贏氏,其後惡來事紂,武王伐殷時惡來被武王所殺。再其後人造父以善御幸於周繆王,以趙城封造父。周宣王時以其後人秦仲為大夫,死於與西戎的戰爭。周幽王十一年,犬戎與申侯伐周,殺幽王,秦襄公將兵救周,戰甚力,有功地,周避犬戎難,東遷洛邑,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為諸侯,賜以岐以西之地。。。封爵之。「襄公由是始國,與諸侯通使聘享之禮。」(呂思勉《先秦史》)

再比如楚。《史記。楚世家》云:「楚之先祖,出自帝顓頊……熊繹當周成王之時,舉文武勤勞之後嗣,而封熊繹於楚蠻。封以子男之田,姓羋氏,居丹陽。……(周桓王十六年)熊通自立為武王…」

楚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說是蠻夷,但是終融入華夏,周王室最終也承認了他的諸侯地位,雖然只肯賜以子爵,這頗令楚不滿,自稱為王。但對於北方的夷狄,周卻始終視之為外夷,不肯賜其封國諸侯地位。

其三,大國與小國。

楚不滿意僅被封為子爵,理解為周王室歧視楚,賜爵位太低。

那麼分封大國與小國、什麼爵位,是出於什麼考慮、按照什麼標準進行的?

《孟子》曰:「天子之地方千里,不千里,不足以待諸侯;諸侯之地方百里地,不百里,不足以守宗廟之典籍」,呂思勉由此認為,「此以財用之多少言之。足見封地之大小,實視事勢而定,非可任意為之也。」

《史記。漢興以來諸侯年表》謂周封伯禽、康叔與魯衛,地各四百里;大公於齊,兼五侯地。此為《周官》(《周禮》別稱)上公之封。

至於爵位,《禮記。王制》曰:「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七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天子之三公之田視公侯,天子之卿視伯,天子之大夫視子男,天子之元士視附庸。」

關於分封之大國小國,土地面積多少,各種文獻說法不一,但基本可以判斷是由於時間不同,早期的分封,大國也不過百里之地。

這裡面有一個發展的問題。齊國最初就封時也不過百里,但後來就發展成為一個有地千里的大國。就春秋而言,晉、齊、秦、楚是四個主要的大國,其擁地都超過了周王室。擴地的主要來源有二,一是兼并原有分封的華夏小國,二是在非華夏的區域進行擴張殖民。秦晉齊楚在這兩個方向上都有所作為,所以才成為大國。事實上最終也是這四個大國決定了華夏國家未來的命運。

其四,分封制的得與失

分封制即便不是周及周公的首創,但也是周第一次將之大規模及系統化地運用,並以之組成一個華夏國家的架構。我們將之歸功於周公旦天才的政治設計也不為過。

對於周來說,以一個僅有十幾萬人口的小部族,一舉率領部落聯盟推翻殷的統治,不能不說有幸運的成分。如何以周的小部族統治超過3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和數以百萬計的人口,並且不能像殷商那樣僅僅是鬆散的統治,而是建設一個更加具有理想色彩政制的國家,這是一個不小的難題,這對周公來說又何嘗不是一個一展才幹的機會。

我只能說周公旦是一個天才的政治家和政治哲學家。固然他有一些前人的歷史可供借鑒,但這些從黃帝到商的統治史,除了最接近的殷商外,其它大多是傳說。他有一些自己的哲學思想,但如何據此設計周的統治體系,仍費思量。儘管我們不能說類似《周禮》這樣的書籍完全依據於周公的思想和設計圖,但是周公作為周的政權體系的主設計師的地位似乎是顯而易見的,我們沒有太多理由拒絕這一結論。

就分封制而言,殷商有一些實踐,但並沒有全面推開。通過這一全面推開的制度創設,周至少達到了以下幾個目的:分拆規模較大的殷部族,分而治之,防止它復辟的企圖;將周的力量迅速由渭河流域向河東擴散;在一個面積頗大、覆蓋了整個黃河中心下游地區的範圍內,建立起有效的國家管治體系;形成了一個統一的華夏族的國家-家族倫理體系,奠定了華夏文明的堅實基礎。

這些由周的貴族擴展到河東地區的封國,把周的文化迅速攜帶並擴散到原來殷商及其新擴展的夷族地區,與當地的文化相結合,形成了各自具有特色的地方文化。這些封國呈輻射狀向周邊殖民擴張,擠壓原來夷狄民族的同時擴大華夏族的生存空間。

但分封制內在的缺陷使得它難以為繼:宗法制度以宗族和血緣關係為紐帶,隨著家族繁衍,血緣聯繫漸行漸遠,超過十代以後,同姓的兩國之間的血緣關係已經十分稀薄,宗族成員的倫理責任變得松馳,每一個封國內部的矛盾漸漸擴大;不同的諸侯國之間爭奪資源的鬥爭甚至戰爭頻繁不斷,與此同時,由於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在任一封國內,貴族制度受到越來越大的挑戰。由於諸侯國的逐漸強大,周王室已失去了對封國的控制力,共同的傘形屋頂罩不住越來越大的諸侯國規模,周王室既不能成為秩序的提供者,也不能成為矛盾糾紛的仲裁者,這使得諸侯國們不得不在連年戰亂之中,尋找重建秩序的新模式。

如果說周初的分封制所形成的華夏國家有點類似一個聯邦國家的話,那麼春秋時期的周就接近於一個邦聯國家,這兩者的不能夠可持續運轉,使得諸侯國在探索新的國家治理結構時,基本就排除了創製一個邦聯國家或聯邦國家的方案,而尋找建立一個新的大一統國家,這個新的大一統國家必然將排斥分封制,事實上他們選擇了郡縣制的專制帝國型態。華夏族的悲劇就此註定。

由於秦的失敗,漢帝國在創立初期,重新恢復了分封制,但很快證明這是一個幼稚的錯誤,七國之亂對新興的漢帝國形成了巨大的創傷。漢之後的晉帝國不信這個邪,又一次試行分封制,結果導致的是「八王之亂」。自此之後,華夏帝國基本拋棄了分封制。

宗法制度沉積在華夏國家的血液中

以色列希伯來大學東亞系教授尤銳(Yuri Pines)主要從事早期政治思想、傳統政治文化、歷史學、社會史和早期宗教的研究。他的《展望永恆帝國:戰國時代的政治思想》一書,對「周秦之變」有自己獨特的觀察和思考。

在該書的導論中,他描述說他自己希望避免一個普遍容易陷入的陷阱,即將特定行為和思想模式歸結為「固有的」,這種論述既沒有考慮時間因素,也沒有考慮到變化的過程。「很多這樣的模式,比如以禮製為核心的社會等級制度、祖先崇拜、君主至上的觀念等等,都有其古代譜系,能追溯到分層社會的最早階段。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它們從未改變。特別是在春秋戰國時期,社會經歷了前所未有的變革,許多之前建立的觀念遭到了質疑、修訂,或者舊瓶裝新酒,有了新的意涵。學術研究如果忽略這些起伏——許多研究正是如此——就會扭曲思想史的畫面,無意中也使得的歷史被描述成僵化而沒有變動的。相反的,我認為前帝國時期的意識形態並不是固化的,沒有變化的模式,而相反的,它主要是由思想家和政治家在社會危機中的理性選擇而決定的。」

我對他的上面這段論述中的最後一句話尤其有感。周秦之變為何使華夏國家由周的禮制轉向了秦的專制?這是由於階級鬥爭而導致的么?還是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必然導致的結果?傳統的教條馬克思主義歷史學家往往作這樣的唯物主義解釋。但尤銳的這句話也許道出了實情:「它主要是由思想家和政治家在社會危機中的理性選擇而決定的。」

這也是我的觀點:戰國時期華夏國家由周制的禮制轉向秦制的東方專制主義,並不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而是意識形態理性選擇的結果,是思想家和政治家的主動行為,先驗的理性所進行的應對性抉擇,但這種臨時設計長期化,導致了2300年持續不斷的東方專制主義的運轉,以及不斷深化,不斷適應新的經濟基礎。

然而不論是禮制國家還是專制國家,宗法制度貫穿了整個過程,雖然它有一些調整和變化。

尤銳在書中寫道:商周宗教和禮法制度對後來政治文化的演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宗長的至高無上和無可分化的祭祀權威,意味著氏族只能擁有獨一無二的領導,而該領導的地位是終生的。在這些宗教實踐中不難看到獨一無二的、終生的、世襲的君權的基礎。將禮制的權威集中於一人之手,可能預阻了在政治上非君主制的統治方式的產生(比如寡頭政治、輪流坐莊),甚至在春秋時期,儘管在幾個諸侯國中出現了寡頭政治,但是沒有人膽敢將其制度化。在戰國時期也一樣,儘管思想家們執著於探索新奇的方法來應對當時周朝政治體系的危機,但是沒有人提出替換君主統治的方案。

雖然尤銳仍然將周制的君主制與秦制的君主制混為一談,但是他對宗法制度持續發揮作用的觀察仍是有價值的。

童書業在《春秋史》一書中關於宗法制度的論述是值得我抄在這裡的:

周代禮制中最重要的是宗法和封建的制度,據近人的考究,「宗法」制度大略是這產的:譬如天子世世相傳,每世的天子都是以嫡長子的資格繼承父位,奉戴始祖,是為大宗;了們的眾子(包括嫡長子的母弟與庶子)封為諸侯,為小宗。每世的諸侯也是以嫡長子的資格繼承父位,奉始祖為大宗,他們的眾子封為卿大夫,為小宗。每世的卿大夫也以嫡長子的資格繼承父位,奉始祖為大宗,他們的眾子各有食地為小宗。凡大宗必是始祖的嫡裔,而小宗或宗其高祖,或宗其曾祖,或宗其祖或宗其父。而對大宗都稱為庶。宗法系統僅限於大夫以下,諸侯以上宗統與君統合,並不以宗法名。在宗法系統中,「大宗百世不遷,小宗五世則遷。」

據近人的研究,宗法制是從嫡庶制來的。商代以前沒有嫡庶制。周人創立嫡庶之制,本為天子諸侯等繼統法而設;從繼統法推到分封法,就產生出宗法制來。在宗法制下,從天子起到士為止,可以合成一個大家族。這個大家族中的成員各以其對宗主的親疏關係而定其地位的高低。封建制度以分封同姓為原則,天子的封諸侯,諸侯的封大夫,都依宗法系統而定;所以封建制度是由家族系統擴充而成政治系統。封建制度的繼承是靠宗法制度維繫的。

這可以作為「宗法制度」一詞的名詞解釋,它本應出現在上一篇中,但當時這本書還沒有到手,所以只好補在這裡了。

關於宗法制度,日本學者白川靜在《孔子傳》一書中也有一段的分析,同樣抄在這裡。

按照周的宗法制,天子按嫡長子繼承製世代相傳,是天下的「大宗」,其他不能繼承王位的姬姓庶子、庶弟分封為諸侯,對天子而言是「小宗」。這些諸侯也按嫡長子繼承的原則世代相傳,他們在自己封國內是「大宗」,在諸侯國非嫡長子則由諸侯另行分封為卿大夫,卿大夫對諸侯來說,又是「小宗」。

依此類推。大夫以下有士,士是貴族階級的最低層,士的嫡長子仍為士,其餘諸子不再分封,為平民。

正所謂「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弟子,庶人工商各有分親,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無覬覦」。(《左傳.桓公二年》)

這樣就構成一個權力的金字塔,頂端是周天子,周天子是天下共主,其下,諸侯有諸侯國,卿大夫有采邑,士有祿田,大小貴族各有所得,都是統治者。

在宗法制下,貴族的身份、地位是世襲的,這導致國家和諸侯各級政權機構的重要官職也是世襲的,因而形成了「世卿世祿」制。

「嫡長子繼承製」解決的是最高權力平穩交接的問題,「分封制」解決的是大大小小統治者人事安排的問題,「世卿世祿制」解決的是後續統治者培養的問題,都是圍繞著宗法體制內權力合理分配的問題。宗法制的基本要求有二,一是尊卑有等,二是禁止僭越。

更進一步的分析會在關於周公「制禮作樂」的部分體現。

本來《周公:禮制國家的構建》這篇讀書筆記準備寫上中下三篇,現在看來必須拆多出一篇來,總共為四篇。即便如此,許多重要的問題並不能停下來深究一番。畢竟這不是一本專著。關於先秦歷史的研究,目前看來有成為顯學的趨勢,這實在是一個學術的富礦,而且在我拎著鐵鍬來到時,竟然還能看到一些值得深挖的礦脈,運氣不錯。

金心異說 | 周公:「禮制國家」的構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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