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吃野味」將被追責 揭秘各種野味對身體的危害
《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啦,再吃野味將被追責!
據報道,針對近期多地食用穿山甲事件,國家林業局正式回應:此前法規僅對捕殺和交易野生動物者處罰,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禁止為食用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今後在「吃野味」不僅受社會監督,也將面臨法律追責。
揭秘各種野味對身體的危害
「吃野味」違法更傷身,而且從現代營養學的觀點看,野生動物和人工飼養的動物沒有明顯區別;也沒有發現野生動物含有任何其它動物性食品不能取代的東西,僅僅食用單一的食品很難說有什麼特別的營養價值。
科學研究表明,許多動物攜帶的病毒、寄生蟲寄生在動物的肌肉、血液、內臟里,煎、炒、烹、炸、煮根本奈何它不得。以蛙為例,受曼壓裂頭絛蟲感染的青蛙達91%,這種寄生蟲在人們食用過程中進入腸胃后寄生,然後又產幼蟲順血液鑽入體內各部,如進入人腦的話,它將導致失明、癱瘓、癲癇,甚至死亡。蛇更因以鼠為食,其體內的寄生蟲種類更是舉不勝舉,其傷害往往帶有長短不等的潛伏期。
鳥類:尤其是一些大型的水鳥,不是用網具逮住的,基本上都是投毒藥昏倒或死後才被抓住的。人吃了以後這些毒素殘留在體內並積累,對人體有害無益。如:孔雀肉內有毒,食后無葯可治;烏鴉肉味澀臭,食肉反而令人神智昏迷;啄木鳥因食百蟲,體內有毒菌,食後頭暈、腹瀉。
水禽類:鸕鶿肉,食后胃痛、腹瀉;鴛鴦肉,食后頭痛、腹脹,可成為終身疾病;鳧(俗稱野鴨子)肉內有小毒,身體虛弱者不可食之。
蟲類:蝸牛肉不可食,食后使人蜷縮抽筋;山蛤蟆有毒,可使人發高燒引起風疹;天螺有毒,也不可食。
鱗蟲類:鱗鯉(穿山甲),體內含有甲狀腺、性腺等激素,人吃了會造成激素急性中毒;石龍子(豬婆蛇),體內含有B病毒,食后出現眼口等處潰爛、流膿等症。
獸類:豪豬(山豬、野豬),食后傷頭傷神;野馬食后難消化,還能生毒瘡、拉痢疾;豺狗毒性重,食之令人消瘦,損精虧腎;黃鼠狼肉、心、肝均有臭味;水獺(水狗)有小毒,食後會引起血熱,血虧,損益男人陽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