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清理規範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規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房屋轉讓手續費。目前,漢中市房產交易中心已按規定停止向企業及個人收取相關房屋轉讓手續費,此次涉及取消的房屋轉讓手續費包括:「新建商品房轉讓手續費」和「存量房交易轉讓手續費」。
據了解,在取消收費前,漢中市中心城區內由開發企業繳納的「新建商品房轉讓手續費」為住宅1.6元/平方米,非住宅2.8元/平方米;涉及個人繳納的「存量房交易轉讓手續費」為住宅3.2元/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房減半收取為1.6元/平方米),非住宅5.6元/平方米。
取消房屋轉讓手續費,將對全市房地產去庫存工作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一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實為開發企業減輕了負擔;二是購房人在辦理存量房屋轉讓(包括買賣二手房、繼承贈與房屋等)時,不必再繳納轉讓手續費,平均可節省300元左右的開支。
審核:梅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