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媽很早就在縣城給首付了一套房子,工作后我在還貸款,當初按揭了30年,還了差不多5年。
我有個交往2年的女朋友本來感情挺穩定的,都準備結婚了,可是女友家裡要求,房子寫女友的名字,說他們可以出裝修款,加上陪嫁一輛車。
我雖然在一個三四線縣城,房子首付當時我爸媽也掏了30來萬。我爸媽說讓我一個人還貸,房子當初寫的是他們的名,還沒過戶。
我的工資比女友的工資高,一般來說她的工資花在美容,衣服上就差不多了,其實這房子婚後還是我一個人還貸。現在我的工資是7000,每月有3000的房貸要還,女友說要不加名,他們家就要15萬彩禮,加上陪嫁,然後自己去買個單身公寓寫她名,房子裝修什麼的她都不會出錢了。
難道現在女孩都這麼現實么?我是真的喜歡她啊,為什麼在結婚這裡,她和他爸媽合夥來針對我。
而且她之前和我說的是,她會站在我這邊,現在完全變了。
我們是有感情的,所以我不想分手去相親,可是房子加她名,我爸媽也不同意啊,我爸媽說房子如果加她名,他們就會只出3萬彩禮,而且結婚裝修的錢都得他們家掏。
我該怎麼辦?女友已經放話了,要麼加名,要麼15萬彩禮。我該不該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