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9月1日起
這些治療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的基本藥物
可以免費領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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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濟南下發了《關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部分基本藥物免費使用的通知》。對免費藥物的適用對象、免費的基本藥物、取用方式等作出了規定。
通知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
從治療高血壓的基本藥物(卡托普利片、硝苯地平片、阿司匹林腸溶片)、治療糖尿病的基本藥物(二甲雙胍片)、治療冠心病的基本藥物(硝酸異山梨酯片)中各確定一品規,由職工醫保基金全額支付。
一個醫療年度內,免費藥物金額累計不超過120元,超過部分按照職工普通門診統籌規定予以報銷。
參保人經簽約的定點醫療機構家庭醫生診治,確需服用該藥物治療相應疾病的,由家庭醫生開具免費藥物處方,登記后取用。
參保人取用免費藥物每次每個品種不超過一盒,下次取用時,同一品種藥物剩餘可服用量不得超過7天。
以下為《通知》全文:
關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部分
基本藥物免費使用的通知
各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高新區社會事業局,南山管委會組織人事局,各定點醫療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社會醫療保障體系,更好地將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政策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政策銜接,結合我市實際,現選擇部分基本藥物提供給患者免費使用,具體通知如下:
一、適用對象
職工普通門診統籌簽約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參保人。
二、免費的基本藥物
從治療高血壓的基本藥物(卡托普利片、硝苯地平片、阿司匹林腸溶片)、治療糖尿病的基本藥物(二甲雙胍片)、治療冠心病的基本藥物(硝酸異山梨酯片)中各確定一品規,由職工醫保基金全額支付。一個醫療年度內,免費藥物金額累計不超過120元,超過部分按照職工普通門診統籌規定予以報銷。
三、取用方式
1.參保人經簽約的定點醫療機構家庭醫生診治,確需服用該藥物治療相應疾病的,由家庭醫生開具免費藥物處方,登記后取用。
2.參保人取用免費藥物每次每個品種不超過一盒,下次取用時,同一品種藥物剩餘可服用量不得超過7天。
四、管理和監督
1.市社保經辦機構負責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免費藥物使用管理,根據基金收支情況,適時調整免費藥物的劑型與規格。
2.免費藥物使用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評價考核指標體系和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考核內容。定點社區醫療機構串換藥品或家庭醫生為無適應症參保人開具藥物的,按照《濟南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相關規定處理。
3.參保人應誠信就醫取葯。參保人有騙取免費藥物行為的,本年度不得繼續領取免費藥物,並按照《濟南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相關規定處理。
本通知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
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山東商報新媒體記者 李雨
綜合 濟南日報
山東商報新媒體記者 張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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