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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辦案猶如名醫把脈

2017年5月18日,省高院院長、二級大法官張立勇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劉東魁故意殺人一案。此次庭審,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執行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最終被告人劉東魁被改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我作為省高院刑一庭的年輕法官,是本案的合議庭成員,有幸與張立勇大法官共同開庭,目睹大法官辦案過程,內心受到很大觸動。尤其是看到張立勇院長在繁雜的事務之餘認真閱卷、提審、會見,廢寢忘食地開庭、研究、宣判,感動之餘,也大大地激發了我的職業榮譽感。——題記

公心耐心細心帶著責任促和解

今年是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權的第十年。過去十年,死刑的適用數量逐年減少,今後對死刑政策的把控將會越來越嚴格,對於罪行雖然嚴重,但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於因戀愛、婚姻、家庭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犯罪,應酌情從寬處罰。本案屬於家庭糾紛引發的案件,被告人劉東魁作案后投案自首,且認罪、悔罪,適用死刑要非常慎重。開庭前,張立勇院長指示,要會見當事人的親屬,耐心細緻地做法律解釋工作和民事賠償的調解工作,爭取化解矛盾。為此,合議庭成員馬不停蹄地先後奔赴邯鄲、西安、開封,分別會見了被告人劉東魁的親屬以及被害人林林(化名)的父母。通過做工作,被告人親屬在二審期間增加了賠償款;最終被害人親屬理解了的死刑政策,並表示接受調解。

為了進一步了解被害人親屬的調解意願,張立勇院長在開庭前會見了被害人的父親。被害人的父親是個剛滿30歲的年輕人,突然遭遇兒子被砍殺的慘劇,精神上極度痛苦,案發後與愛人離婚,獨自帶著小兒子到西安打工生活。面對這樣的被害人家屬,工作是比較難做的。張立勇院長不僅從專業、權威的角度向其解釋了的法律和死刑政策,了解其調解意願,更像閱歷豐富的慈愛長者,鼓勵其勇敢面對打擊,勸勉其多讀書、學知識,學一技之長傍身,積極迎接未來的生活。最終,被害人父親當庭表示諒解被告人,理解法院判決。

經過這次調解,我發現調解工作對刑事法官的要求非常高,它要求法官不僅具備深厚的法律功底、良好的職業道德、豐富的社會閱歷,還要有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責任心,宣傳「法治社會」、讓每個當事人都感受到法律公平公正、取得當事人信任的公心,聽取當事人陳述、解答當事人提出問題、把握當事人心態的耐心以及體察人情、換位思考、尋找調解突破口的細心。

全面考量案情謹慎適用死刑

張立勇院長強調,對於死刑案件的審理,要慎之又慎,不僅要掌握被告人存在的從輕情節的證據,同時也要掌握被告人存在的從重情節的證據。本案被告人劉東魁持刀殺害年僅6歲的無辜兒童,造成一死一傷的後果,屬於從重處罰的情節。但是,被告人具有自首的法定從輕情節,也有主觀惡性不深、社會危險性較小,認罪悔罪,取得被害人親屬諒解的酌定從輕情節。綜合考量,其法定、酌定從寬的情節要優於其從重的情節,對其總體上從寬處罰符合寬嚴相濟的基本刑事政策,也貫徹了限制死刑適用的刑事政策。需要指出的是,輕傷被害人李某二審期間因病去世。對於李某的死亡是否與本案中的輕傷存在因果關係,合議庭密切關注。為了將案件的疑點和問題通過公開開庭審理解決在法庭上,張立勇院長提出邀請專家證人出庭作證說明李某的死亡原因,充分發揮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的決定性作用。

創新法庭布局聽取基層意見

因為現行《刑事訴訟法》已經進行了兩次修改,原有的庭審布局與新《刑事訴訟法》所建立的「尊重和保障人權」「提高有效辯護程度」等原則和要求已經不相適應,不能體現控辯平等、法官居中裁判的訴訟結構。而庭審是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行使訴訟權利的集中體現。將法庭布局為被告人席位放在辯護人一側,有利於被告人與其律師的溝通,這種細節上的調整,減弱了以往法庭布局中被告人處於受審地位的色彩,更好地保護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

刑事審判牽扯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事關社會公平正義。在案件的辦理過程中,張立勇院長向合議庭成員強調,要站在社會角度考慮案件帶來的附加問題,要站在當事人的角度解決其生活問題,關注社情民意,尊重人民群眾的樸素情感和基本道德訴求,聽取來自基層群眾的意見。這次庭審,邀請了來自開封、鄭州的13名基層群眾旁聽觀審,在庭後進行了討論,並提交了對案件的看法和處理意見供合議庭參考。

大法官開庭審案落實司法改革要求

劉東魁故意殺人一案,張立勇院長不僅親自擔任審判長主持庭審,也參與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從趕赴開封市看守所提審被告人劉東魁、查看案發現場、同第一次訊問被告人的偵查人員進行溝通,到組織合議庭成員對案件進行預合議,就案件的證據情況、法律適用以及開庭審理方案等進行充分討論,再到開庭審理當天作為審判長主持整個庭審過程以及組織合議庭成員對案件進行評議、參與審委會討論,他都是親力親為。最終全委會經討論決定,改判被告人劉東魁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下午兩點,合議庭恢復庭審,張立勇院長當庭宣讀了宣判詞。閉庭后,合議庭立刻起草了判決書並報張立勇院長審簽,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向當事人各方送達了法律文書。可以說,本次庭審對於司法工作全局來說,是一次積極正面的示範。領導從在辦公桌前批案子轉變為在法庭上審案子,提高了老百姓對法院的信任度,猶如名醫把脈,「患者」安心。

此次有幸和大法官共同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案件,是我迄今為止法官職業生涯中最耀眼的一筆。但我相信,在以司法責任製為核心的司法改革背景下,這樣的機會會越來越多。當前正處於全國司法改革的大環境下,大法官帶頭辦案,是司法改革的明確要求,也是司法公信力提升的有效途徑。張立勇院長作為省高院院長,不僅是行政官員,也是一名大法官,親自開庭審理案件,就是在響應、落實司法改革的要求,為法官回歸司法本位、立足本職工作做示範,這將引導更多的院長、庭長開庭辦案。

領導開庭躬行表率青年法官任重道遠

庭審當天中午,張立勇院長忙於合議、開審委會、準備宣判詞,無暇吃午飯。其實,吃不上飯對於司法審判者來說,已是「家常便飯」。合議庭成員一共5人,大家各司其職,但張立勇院長作為全局把控者,在每個環節中都不能缺席。從前期審閱卷宗,到每一次提審、查看現場、召開會議、案情討論等,張立勇院長帶頭示範,帶領辦案團隊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法律適用關。正是因為這一絲不苟、嚴防冤假錯案、保住公平正義底線的過硬作風,該案才取得了這麼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為的刑事政策、死刑政策作了好的宣傳,樹立了司法審判者守護社會公正、人民安寧的積極形象。

最後,我想從微觀角度來談一下個人的感受。從大學念法學專業開始,我的理想就是成為一名法官。非常幸運的是,我實現了自己的理想。但作為一名年輕法官,這只是走向理想之路的第一步。漫長的職業生涯,挑戰和機遇並存,壓力和成就同行。法官這個群體,肩負著維護司法公正和社會公平正義的重任,刑事法官更是行使生殺予奪的審判權,人命關天,責任重大。面對各種壓力,身邊的同事有辭職的,有陷入抑鬱的,我也產生過一絲動搖:我為理想付出終生值得嗎?我為什麼不能避重就輕,追求逍遙安逸呢?思想上的浮動會造成工作上的懶散。有段時間,我也曾在選擇中痛苦糾結,摸索,找尋自我,就像黑夜裡航行的小船,需要燈塔。而這次難得的工作經歷,就像是一束光,指引我找到了方向。做法官的理想,我依然堅定。尤其是看到張立勇院長年過花甲依然堅持開庭審案,在繁雜的事務之餘認真閱卷、提審、會見,廢寢忘食地開庭、研究、宣判,這大大地激發了我的職業榮譽感。法官的辛苦付出,如果可以換來當事人之間宿怨的化解,如果可以換來正義得到伸張的結局,那還有什麼比這更崇高呢?人的一生有多種身份和稱呼,於我,最美的,是那一聲「尹法官」。法官這條路,是我終生不悔的選擇。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和安逸,還有正義和遠方,在這裡,我將再次起航。

(作者系省高院刑一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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