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績效工資的概念:
績效工資又稱績效加薪、獎勵工資或與評估掛鉤的工資,是以職工被聘上崗的工作崗位為主,根據崗位技術含量、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環境優劣確定崗級,以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力價位確定工資總量,以職工的勞動成果為依據支付勞動報酬,是勞動制度、人事制度與工資制度密切結合的工資制度。
績效工資由四部份組成:基本工資,年齡工資,崗位工資,獎勵工資。
二、績效工資和基本工資的比例:
對於薪酬設計,無外乎於固定工資+浮動工資,而固定工資一般表現為基本工資,互動工資一般表現為績效工資。對於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佔多少比例的話,要根據每個公司業務和發展階段及企業文化、人才類型的特點而定。
例如:
1、創業期和高速發展期的企業:浮動工資要多一點,比如基本工資佔40%以下,而績效獎金佔到60%以上,主要是鼓勵創業熱情,以激勵為主。
2、穩定或者穩定發展的企業,一般是以下標準:
(1)普通員工: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從比例為80%和20%;
(2)中基層管理: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從比例為70%和30%~60%和40%;
(3)高層管理: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從比例為60%和40%~40%和60%;
(4)銷售人員:基層比績效工資(傭金、獎金等)佔60%以上,中層和高層績效工資的比例要低一些。
(5)技術人員:基本工資+績效工資+項目獎金的方式,一般前兩者基本工資比例要大些,後者額度要大些
績效工資是作為企業績效管理的一種激勵體現措施。績效考核的結果需要有具體體現方式才能收到具體效果,績效工資就是一種方式。績效考核成績好的人,績效工資高,反之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