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影子銀行」去掉「影子」,下一步我們何去何從?

導讀

今天上午10時,上任僅三天的銀監會主席郭樹清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了一場發布會,在會上,他指出可以提高資管產品的透明度,可以使得所謂「影子銀行」去掉「影子」,甚至可以減少一些資金隱藏於其他形式,逐步使它公開透明。

資管業務從誕生之初就與影子銀行攪和在一起,成為影子銀行蓬勃發展的溫床。這個行業表面上有多繁榮,內在里就蘊藏著多少亂象。儘管我們對於可能引發的金融不穩定性風險給予了更多關注,但需要注意的是,這些並不是風險唯一的來源。借著這場發布會,小編將校長江南憤青一篇關於影子銀行的文章翻整出來,其中的一些觀點時至今日依然值得大家重新審視這個行業的方方面面。

影子銀行的一些看法

一、監管體系

從監管上看,其實我自己覺得當前金融特徵的核心點其實是分業經營,然後以此為核心基礎造成銀行強勢地位,分業經營的另外一個層面其實是牌證制。形成這種機制有很大的歷史原因,各種觀點都有。但是總的來說,我個人感覺是在金融風險管理能力上的薄弱,使得還不足以有更好的辦法進行金融管理,只能採取較為簡單和可操作的牌證制,將各個金融行業區分出來,予以發放牌照,以最大限度的達到可控的目的。



美國在1933年通過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Glass-steagall Banking Act),也稱《1933年銀行法》。確立了分業監管的體系,一直堅持60多年之後,開始重新在反思分業監管的弊端,當時美國面對全球化的金融創新,明顯意識到了分業監管的體系的巨大的狹隘性和負面性,開始反思1933年的分業監管的模式。

在1997年5月,美國財政部長魯賓代表柯林頓政府向國會提出了金融體制改革的建議。主要內容是:取消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經營的限制;試圖允許銀行和工商企業互相融合,以增進金融業的效率,保障金融業的穩定。

然後1998年4月美國花旗銀行與旅行者集團合併,合併后的花旗集團將花旗銀行的業務與旅行者的投資、保險業務集於一身,這事實上已突破了分業經營的限制。成為美國第一個完全混業經營的銀行持股公司(BHC)。

1999年11月4日美國參眾兩院通過的《金融服務現 代化法案》(Financial Services Modernization Act of 1999)廢除了1933年制定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徹底拆除了銀行、證券和保險業之間的藩籬,允許商業銀行以金融控股公司(FHC)形式從事包 括證券和保險業務在內的全面金融服務,實行混業經營。

《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結束了美國長達66年之久的金融分業歷史,當時的總統柯林頓稱這一變化「將帶 來金融機構業務的歷史性變革」。該法案的通過對全球都產生了深刻影響,這意味著在美國最早實行,並傳播到世界各地從而對國際金融格局產生了重大影響的金融分業經營制度走向終結。

從某個意義上回頭來看,其實混業經營並不應該是構成美國1929年金融潰敗的原因,某個意義上而言,美國的金融其實也是經濟危機的受害者,並不是創造者,從這個角度來看,把混業經營改變為分業經營,應該並不是合適的,在當時的邏輯體系下認為,割裂各個金融業態之間的聯繫就可以避免1929年這樣大的金融危機,但是核心的原因是這樣的么?其實回到最後,應該是為自身風險管控水平較為低下,所尋找的借口。

美國在1933年之前崇尚自由經濟主義,包括政府自身也沒有干預市場經濟的理念在內,在金融業里也是如此,保持最低限度的管理以維持市場的有效競爭,使得當時的美國政府在金融監管方面的管理水平無從談起。而這成為了美國經濟危機帶來和引發金融危機的核心根源,所謂的混業經營,並不應該是構成美國金融危機的罪魁禍首。

1933年之後上台的羅斯福政府,以及美國的民眾、銀行業都在反思這場危機,都普遍的意識到金融監管的必要性。由於金融帶有極大的內在不穩定性,還有一旦崩塌之後的巨大負面效應,使得政府對金融業的管製成為了非常必要的手段。但是如何監管就成為了放在美國政府面前的一個巨大難題。

在當時,由於缺乏有效的管理經驗,誰都不敢能保證是否有能力管好當時的金融機構。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採取分業經營。在當時確切的說,又應該是一個合乎邏輯的選擇。通過割裂金融各個業態之間的內在循環,最大程度的降低金融效率和投機因素,使得危機的爆發不帶有連續性,並具備可提前預警的可能。為政府的金融監管,大大的降低了難度,就成為了當時的一個主要的思路。

在66年以後的1999年,美國廢止了分業經營的理念,開始了混業經營的時代,主要考量點,還是在於美國政府在長達六十多年的金融實踐中。具備了一套較為完善的金融管理經驗,其間銀行、證券等監管當局對各自領域的監管已相當成熟、有效。在很大程度上促進美國政府下決心進行混業經營。

當前的金融管理水平以及管理經驗都不夠充分,在這種情況下,選擇混業經營,會極大的加大金融監管的難度。

按照政府的執政理念,一般都是遵循循序漸進的理念和思路。所以也就能理解為什麼會採取牌證制度了。因為混業經營通過讓金融機構的內在聯繫加快進程,從而極大的提高了金融機構的效率,這種效率的提升,所帶來的結果是具備兩面性的,有利於極大的推動經濟的發展,也可能會極大的加劇經濟周期的波動。

在下行環境里,讓經濟加快下行。所以,在一旦管理不當的情況下,會產生的負面效應是極大的,金融危機的爆發,所帶來的災難性後果,在過去的幾十年裡大家都已經看到,也在不斷的上演的。

從這個層面上理解的金融業,可能就會相對清晰,因為受限制於金融管理水平,可能在未來很長的一段時間內都會處於分業經營的經營理念之下,但是在這種理念之下,通過各種手段逐步的磨合分業和混業之間的界限,加上金融機構本身開始逐步的完善起較好的內部風控制度,提高風險意識和風險控制能力。政府的監管水平能力的提高,混業的趨勢會逐步逐步的進行,應該是當前及未來的大趨勢。

二、分業監管的弊端

我在很早前的文字里提過的分業經營以及所帶來的牌證制,很大程度上,給的金融行業其實人為的設置了行業壁壘,形成了行業壟斷。

這種行業性的壟斷,帶來了三個直接的後果,第一個是快速的做大了的壟斷性行業的規模,銀行、券商、保險、信託等等需要牌照的行業,都能通過這種行業壁壘,快速充分的實現自身規模的擴大。

的銀行業,每年都能以超高速的發展速度前進,一方面是得益於了每年8%的GDP,另外一個層面就是制度性的保護。現在基本上銀行都能進入全球五百強,工行一度全球第一大行。很大程度上,就是的金融業保護制度下的產物。

當然也有過去十年來遇到了全球罕見的經濟高速增長期,也是一個重要的因素,這個背後,銀行的能力其實並不是最為重要的因素。

第二個後果就是目前金融機構的普遍大而不強,這種行業壁壘所形成的大型金融機構,因為不是充分競爭的產物,而且由於相對於市場整體而言,行業內的金融機構數量還是極為不足的。這種市場大而競爭者少的狀態下,就使得金融機構不需要做太多的創新工作,就可以獲得較為豐厚的利潤,猶如躺著賺錢的概念,所以直接造就了金融機構的普遍效率低下,大量銀行直接蛻化為只會放貸的機構,金融信貸化趨勢日益明顯。

甚至在放貸領域,大量銀行也就只會進行簡單的放貸,形成不了各自的細分行業和專業優勢,在市場足夠容納這些銀行,並能讓其過著很好的日子的情況下。各種創新的意願度都被當前的業務給壓制。能舒服的躺著賺錢,誰願意起早貪黑去干苦力活?

第三個後果是形成了極大的影子銀行的規模,影子銀行在是個非常龐大的概念,具體細說,有點難,因為兩個國家的金融差異較大。

簡單來說,呈現為金融信貸化的特徵,而美國金融呈現為證券化的特徵,因此中美對影子銀行定義也不同,的影子銀行更多被定義為不被監管約束的放貸機構吧。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除了商業銀行以外的大量的金融和非金融機構都扮演了影子銀行的角色,甚至可能包括了商業銀行裡面的理財產品、委託貸款業務等都可能被涵蓋在影子銀行之內。

影子銀行是個中性詞,很難說是褒義,也很難說貶義。在影子銀行的形成集中是體現為對金融監管的一種市場化反映,我理解成是「圍牆論」和「夾縫論」。

所謂強管制,簡單理解其實就是人為的樹立了一個籬笆,裡面的人不願意出來。裡面有大把肉的時候,西湖在裡面醉生夢死,不願意出來;裡面沒肉吃的時候,想出來,發現也出不來,因為圍牆太高,隔絕了別人進來,其實也隔絕了自己出去,是把雙刃劍。

而圍牆外面的人呢?嗷嗷待哺,卻沒人提供服務,這個時候,怎麼辦?

其實很簡單就兩個辦法,過去我們一直在做,第一個是自給自足,搞互助社,大家相互抱團,相互救濟,幫襯著過,但是成本相對比較高,但是過去三十多年發現,過的也還不錯。

第二個辦法,就是走私,不少人想辦法從裡面拿錢出來,內外勾結,抬高成本輸送給外面的人,這裡面其實內外都有利益驅使,一方面是走私的成本低於自給自足的成本,畢竟圍牆裡面的人稍微弄點湯湯水水,就足夠外面的人吃上一段時間了。

第二對裡面的人而言,也可以通過走私的辦法,省了很多麻煩,雖然比自己直接走私少賺錢,但是也可以較為簡單的獲得固定利潤,不合理的管制必然帶來走私是經濟學的必然原理。

圍牆論實際的形成了的影子銀行的結構,基本上就是兩大類,第一類就是民間金融,大量不具備金融牌照的民間機構,在從事銀行在乾的事情。

第二類就是非銀行金融機構,在干利益輸送的事情。所謂信託、券商資產管理、理財產品等等,都是在做這樣的事情,本質不變,但是成本極大的提升。

在經濟上行的時候,也就無所謂了,但是經濟一旦下行,就問題頻發,所以影子銀行極大的推動了經濟前行的同時,也帶來很多問題,直接影響了金融體系的穩定。

圍牆論,基本可以解釋馬雲的一系列抨擊的。

圍牆論,是個保護機制,使得的商業銀行,第一不需要充分競爭,在經濟上行的實惠,也能獲得較為豐厚的利潤,所以形成只服務20%的群體的。同時,強管制,也讓的商業銀行基本無破產的危險,銀行一直強調的三性,流動性、安全性、盈利性中的流動性,對於銀行基本屬於可以忽視的一條,銀行沒有流動性壓力的情況,是件極為可怕的事件。

他讓的銀行業成為一頭永遠吃不飽的恐龍,不斷的通過加大槓桿來擴大負債,增加盈利,極大的加劇了對高資產的追逐,也更迫使社會資金走向大金額的20%群體之中去,下沉更是幾乎不可行的行為。

第二,圍牆形成的強管制,也使得即使銀行想去做20%的事情的時候,也會發現很多事情無法操作,壓根操作不了。

極為苛刻的監管,使得他們根本無法動彈,的監管事實上在經濟形勢下行的時候變成了一道緊箍咒,即是保護也是限制。我一直說,的銀行業就像打擂台,他讓你手腳捆牢,到擂台上只能互相用嘴巴咬,再有能力的機構也無法表現出能力色彩。

這種擂台腦子想想也知道很不好看,最終的格局就是的金融機構在管制內創新的可能性大幅度的降低,要有創新基本上就是貼著邊走,或者就是越界,越界是什麼?越界就是違法,這個就很能理解為什麼金融人才都在牢里的原因,創新快於管制的必然結果。

當然這裡還有個大的背景,需要進行論述的是的流動性過剩,這個問題我單獨成一篇文章,放在背景閱讀裡面去。

最後的結論,其實就是的監管以及現實經濟周期,都其實產生了馬雲所說的金融機構只服務20%,不服務80%的情況。缺乏技術手段,只是表象。核心在於的金融政策和現實環境驅動使得,任何一個金融機構都是理性人。所謂理性人,就是都不是依賴道德做出決策的,而是根據利益選擇符合自身行為選擇邏輯的。

從這個角度來看,馬雲先生如果獲得了金融機構牌照,也會遵循這個邏輯的,即使有再好的技術,也意義無法付諸於實踐,或許也會自我選擇屏蔽使用。

這裡就是金融的第三個問題,金融是否具備道德屬性,我個人不是很贊同所謂的普惠金融和民主金融這個說法,前面定義過什麼是金融。

金融就是一個工具,他甚至不是一個行業,他只是一種通過實業進行謀取資本收益的工具。確切的說,決定金融收益的是實體收益,實體如果不賺錢,金融是不會進行附加的,而且即使附加了,實體也不會因為金融附加而有所盈利,甚至可能會虧損更為厲害。因為決定實體收益情況核心絕對的不是資金問題,而是其本身的運營問題。所以作為一項工具,道德就是個附加題,而且實踐中往往這個附加會被屏蔽。

賺錢了,適當補貼可以,但是要不賺錢貼錢,那就不是金融,那是慈善。

金融沒有道德屬性,也沒有階級屬性。我們回頭看歷史,金融之所以極大的推動了社會進步,其實一直隱含的一個邏輯是,金融具備對暴利的渴望,這種渴望正是大工業時代以來,金融超越於其他行業發展的主要原因。

現在我們提普惠金融,民主金融,讓金融不要那麼暴利,如同讓一頭猛虎不要吃肉,改為吃草。那到最後的結果只能是老虎餓死了。而現在之所以出現,階級劃分,首先是因為我們人為的管制措施對立金融的階層對立,民間金融,官方金融,國有金融,民營金融,都是因為你給劃得紅線的原因。

金融本來哪裡來那麼多官方、民營之說,大家都是干放貸款的事情,誰也不比誰高尚。

而之所以出現普惠金融,那回到最後肯定是金融監管出了問題。美國在08年金融危機的時候,總統對華爾街喊話,讓華爾街具備道德,華爾街壓根不理,照樣高薪發放回到最後都是忽略了金融是不具備道德屬性的。

我們能做的事情,只能是通過制度新的框架制度設立,確保金融這猛虎儘可能蹲在籠子里,少傷人,而不是馴化他不吃肉,考驗的其實是你的馴化能力。

確切的說,任何一樣事物,需要依賴道德進行控制的時候,必然是不符合商業模式的,因為道德是錦上添花,不是社會最低規則。道德很大時候是經不住考驗的,一個時時需要拷問良心的行業,本身就是不符合商業模式的。

所以,對金融不要抱有太大的道德要求,那不現實。雖然的確很多時候,我們要鼓勵有道德的行為,鼓勵更多的金融機構盡更多的社會責任。但是在現實中,我們往往發現,有道德的企業,往往在現實商業中,會面臨更多的競爭問題。在整個行業中,你是一群奔跑羊群中的羊,你只能跟著跑,你改變不了大的趨勢,一旦脫離了這個趨勢,你可能就無法生存。

這個問題就不衍生了展開了,商業競爭中,誰都喜歡扛著道德旗子說事,但是誰都是千年的狐狸玩什麼聊齋呢?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