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社會組織發起人應承擔哪些責任

社會組織的發起人,又稱為舉辦者,申請人,投入人、創始人等,是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提出設立基金會、社會團體或社會服務機構(即民辦非企業單位),並提供原始資金,對組織成立期間負責,對組織成立之後承擔一定義務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隨著慈善事業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社會組織發起人開始成立慈善組織,可以說發起人對組織的成立登記和規範運作負有重要責任,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發起人成立組織的責任

第一,承擔向民政部門提交登記材料的責任。《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應當經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由發起人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由舉辦者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材料。《基金會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規定,申請登記基金會的,由發起人提交相關文件,申請登記。

第二,籌備期間不得弄虛作假,騙取登記。《基金會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規定,基金會弄虛作假騙取登記的,由登記管理機關撤銷登記,對責任人可以處以20 萬元以下的罰款。《社會服務機構登記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規定:社會服務機構申請人應當對登記申請材料的真實、完整負責,對社會服務機構登記申請過程中的活動負

責。社會服務機構弄虛作假騙取登記的,由登記管理機關撤銷登記。登記管理機關可以對直接責任人處以5 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籌備期間不得開展籌備以外的活動。《基金會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規定,基金會籌備期間不得開展籌備以外的活動,不得向發起人以外的組織和個人發布募捐信息;《社會服務機構登記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不得以申請設立社會服務機構名義開展與申請無關的活動。

二、發起人出資的責任

現行公司法規定公司登記註冊實行認繳資本制,然而社會組織的出資和公司出資有著本質的差別,首先資金必須是實繳資本;其次出資人出資后對出資財產不享有任何財產性權利;最後公司的出資是一種投資,社會組織的出資本質上是一種捐贈。

第一,申請設立社會組織的,其原始財產由發起人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九條規定,慈善組織應當有必要的財產;《基金會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設立基金會的,應當有一定數額的註冊資金,並且為到賬貨幣資金;《社會服務機構登記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第十一條規定,申請設立社會服務機構的,應當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合法財產。

第二,發起人出資視為捐贈,不保留和享有任何財產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非營利組織的投入人,對投入該組織的財產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財產權利;《社會服務機構登記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規定,申請設立社會服務機構的,申請人向民政局提交的捐贈財產的承諾書;《基金會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規定:慈善組織的財產包括發起人的捐贈、資助的創始財產。由此可知,發起人對出資的財產是一種捐贈,出資后就不再享有任何財產權利。

三、組織成立后發起人的權利義務

第一,發起人不得分紅,不得取回。《慈善法》規定,組織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不得在發起人、捐贈人、理事、監事和工作人員中分配。組織終止后,剩餘的財產也不能取回,經過清算程序后,剩餘財產依然要用於特定的公益目的,無法處理的轉交給宗旨相同的或相似的組織。所以發起人對其出資以及機構的收入不得取回,不得分配。

第二,發起人是定向募捐的對象。慈善法規定,定向募捐的範圍是,發起人、理事會成員或會員等特定對象開展。《基金會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規定,未取得公開募捐資格的基金會,可以在發起人、理事會成員等特定對象範圍內開展定向募捐。

第三,發起人在理事會、監事(會)享有權利。理事會是基金會和社會服務機構的最高的決策機構;監事會監督機構的合法合規合章的運營。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規定,第一屆理事會應當包含主要發起人;擬任負責人中應當有一名以上的主要發起人。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選派,也可以由登記管理機關選派。《社會服務機構登記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規

定,第一屆理事由申請人、捐贈人共同提名、協商確定;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選派。

第四,發起人不得參與關聯交易的決策。慈善法第十四條規定,慈善組織的發起人、主要捐贈人以及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慈善組織、受益人的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慈善組織的發起人、主要捐贈人以及管理人員與慈善組織發生交易行為的,不得參與慈善組織有關該交易行為的決策,有關交易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五,發起人不承擔組織的違法責任。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以及慈善相關的立法精神,發起人更多的是扮演捐贈人的角色,如果組織的理事長、理事、監事或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以組織名義開展活動被國家查處或者進入司法程序,只要發起人沒有參與相關的違法行為,那麼發起人就不承擔責任。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