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董誠霞
6月21日,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布《安徽省製造業中小企業設備融資租賃業務補貼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其目的是規範補貼資金的使用,從而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對於獲得融資租賃公司(包括金租公司)設備融資租賃業務資金支持的製造業中小企業,《辦法》規定按照融資規模8%的比例進行補貼,每戶企業最高可達500萬元。中小企業在獲得財政補貼之後,不得自行還款或解除租賃合同。融資租賃機構也不得擅自要求企業提前還款或解除融資租賃合同。
此外,《辦法》還對申請補貼的企業作出了規定,並規範了應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