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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千萬建足球場被城管拆 垃圾場變球場還被拆到底為什麼

原標題:花千萬建足球場被城管拆 垃圾場變球場還被拆到底為什麼

男子花千萬元將垃圾場變足球場被拆 城管:私占規劃綠地拆除依法依規

【花千萬建足球場被城管拆 垃圾場變球場還被拆到底為什麼】日前,一則「男子花千萬將垃圾場變足球場莫名被拆城管:拆錯了」的消息,引發人們關注。該文章一經發布,得到多家知名媒體的轉載,一時間網友評論四起,引起巨大反響。

【花千萬建足球場被城管拆 垃圾場變球場還被拆到底為什麼】6月13日,記者實地探訪並獨家採訪了城管部門。城管部門表示,該足球場沒有任何規劃審批程序,是十足的違建,並且國家住建部2016年就要求湖北省對奧山足球場疑似違法建設進行督辦整改,本次拆違行動完全依法依規。

城管回應稱:足球場是十足的違法建設

【花千萬建足球場被城管拆 垃圾場變球場還被拆到底為什麼】今日,記者來到武漢市二七長江大橋下奧山世紀城旁的「城市主場」足球場實地探訪,現場被拆除的隔網和燈光設備都已不見蹤影,足球場主體完好卻無人使用。

【花千萬建足球場被城管拆 垃圾場變球場還被拆到底為什麼】據了解,「城市主場」足球場位於奧山世紀城南苑V公館,緊靠二七長江大橋武昌上橋處,佔地約12000平米,共有8片場地,球場所屬地塊位於武昌城中村在青山區插花地,為余家頭村改造工程L5地塊,規劃用途為城市綠化用地,球場由奧山房地產公司與社會公司代建。

《男子花千萬將垃圾場變足球場莫名被拆城管:拆錯了》的文章最早發於6月12日的騰訊自媒體號「夢龍影像」,作者署名為「右耳、文刀」。文章稱,因為附近居民投訴足球場違建、燈光和噪音擾民,被武昌區城管委楊園執法中隊拆除。

文章稱,足球場距離居民區達百米,產生的噪音分貝遠小於高架橋上過往車輛聲音。該自媒體作者稱,該球場以前長期堆滿各種裝修和生活垃圾,經常被居民投訴,嚴重影響居民生活質量。球場的建設者劉軍投資1200萬元,將這個「髒亂差」的垃圾場變成了足球場,成為附近居民健身、娛樂的場所。負責拆除該足球場的城管楊園執法中隊中隊長也因執法不當被「撤職」。

記者從武昌區城管委了解到,事實並非如此。

據了解,按照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的規劃,該足球場所在地用途為城市綠化用地。

2016年3月初,城市主場(武漢)體育發展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此規劃預留綠地上修建一個臨時的足球場地,面積1.2萬平方米,並在足球場地旁修建了更衣室和休息室,佔地面積120平方米,共2層,建築面積240平方米。

而在該足球場建設之初,就被國家住建部衛星圖斑列為疑似違法建設,要求湖北省督辦處理。也就是說,該足球場從一開始,就沒有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個徹頭徹尾的違法建設。

城市主場(武漢)體育發展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謝雄也向記者證實,這片球場確實是在未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於去年2月開始建設的,於去年4月開始營業。「我們看到2014年發布的46號文件《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將廢棄閑置的綠化用地改造成便民的體育場館,在了解到奧山地產公司有一塊空地屬於46號文件中的土地性質,我們就建設了該足球場。」

武昌區城管楊園執法中隊為了阻止該違法建設,在其建設時,兩次向城市主場(武漢)體育發展有限公司下達《強制拆除決定書》,並告之其有依法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權利。

然而,在6個月的行政訴訟期滿時,該公司也未提起行政訴訟。而該公司聲稱的將向規劃部門提出規劃許可,也未取得。

經武昌區城管委研究,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武漢市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依法對該處違建實施拆除。2017年3月27日,楊園城管執法中隊對該足球場圍網及燈桿進行拆除並責令其停止營業。

違建足球場一個月內遭市民投訴26次

此前,有網上信息稱,該足球場僅僅只因為個別人的投訴而被拆除的。對此,武昌城管部門也予以了否認。

記者翻閱了相關市民投訴件,發現該足球場收到的投訴可謂五花八門:擅改綠地規劃、噪音擾民、強光污染、違建停車場牟利……僅2016年8月,就收到投訴26件,幾乎天天有人在投訴。

市民曹先生投訴稱,該足球場佔用市政公共用地搞違法建設,且屬營利性質,要求政府職能部門調查處理。

市民許女士網上投訴稱,二七長江大橋武昌段以北原規劃為公園綠地,現在大規模建設球場,如此公然大規模的違章建設,卻無人過問無人管,政府職能部門幹什麼去了

市民嚴女士投訴稱,二七高架橋下有一塊市政工程綠地,這是屬於綠化規劃用地,但有人將其改成了露天足球場,每天噪音、強光嚴重擾民,請相關部門協調處理。

市民周先生在城市留言板上投訴稱,該地長期以來被違建成足球場停車場,非法牟利不說,還擾民,現在還發虛假新聞證明自己的合法性,強烈要求政府部門予以取締,還市民一個公園。

從市民的投訴可以發現,該違建並非受到附近居民完全的歡迎和支持。

律師:足球場建設不是「法外之地」必須以符合法律規定為前提

華中師範大學體育學院一位教授稱,國家鼓勵充分利用郊野公園城市公園、公共綠地及城市空置場所等建設群眾體育設施,並稱,「奧山足球場在土地使用方面並沒有違反相關政策,被拆的原因也不是很明確,還需要相關部門進一步溝通了解」。

對此,湖北扶輪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張冶鋼介紹,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規定,在城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工程建設的,都須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對發現的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應當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同時下達限期拆除決定書,責令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除,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依法強制拆除;從國家政策來說,不管是2014年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2015年國務院《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武漢市2016年制訂的《武漢市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還是2017年5月9日頒發的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部門《關於做好足球場地設施布局規劃建設的指導意見》,都沒有哪一項規定足球場可以不履行建設工程規劃手續,可見足球場的建設也不可能是「法外之地」。

另據新華網報道:

網傳武漢城管「誤拆」足球場官方回應:沒拆錯

新華社武漢6月13日電(記者馮國棟)日前,一則網文「武漢男子花費千萬把垃圾場變球場遭強拆,城管:拆錯了」在網路上引髮網友熱議。記者13日從武漢市、武昌區及城管等多部門了解到,球場因審批手續不全,被認定「違建」,城管於3月27日對球場圍網和燈桿進行完全拆除。

12日晚,一則網文被國內多家網站轉載:「這裡本是一片垃圾場,是周邊居民心中最為髒亂差的一隅。直到一位名為劉軍的投資人出現。他投資1200萬元,運了幾百車垃圾,把垃圾場建設成了足球場,還搭配了全民健身設備、停車場等公共設施。這本是一件好事,但僅僅因為一戶人家的投訴,整個足球場就慘遭城管破壞性的強拆。」

該網文還配有足球場的圖片:燈火通明的球場與壯美的武漢二七長江大橋在金黃色的落日餘暉中交相輝映。愜意的生活場景讓人神往。一些網友直呼:「太美了,拆了可惜」。

涉事的足球場緊靠二七長江大橋武昌上橋處,佔地1萬多平方米,周邊被小區環繞。記者就此事向武漢市委、武昌區政府、楊園街等部門核實。

市民投訴記錄顯示,涉及該足球場的投訴包括:擅改綠地規劃、噪音擾民、強光污染、違建停車場牟利,僅2016年8月就收到投訴26件。

此外,2016年足球場建設之初,以被國家住建部衛星圖斑發現,並列入「疑似違法建設」名單,要求湖北省督辦處理。

今年3月,武漢市相關部門介入調查,認定足球場性質為違建,並通過當地電視台的《作風聚焦》欄目以及紙媒向社會通報了城管存在「不作為」的作風問題。

據通報,球場所屬地塊為「余家頭村改造工程L5地塊」,規劃用途「城市綠化用地」。球場系武漢一家房地產公司與社會公司代建。從去年5月開業起,周邊居民對燈光和噪音投訴不斷。

經城管部門調查認定,該項目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武漢市武昌區城管委於2016年5月30日和6月17日,分別下發《違法建設限期拆除決定書》和《強制拆除決定書》,明確要求拆除12000平方米足球場。

耗時一年,難拆球場。武漢市委就此事介入調查、督辦。武昌區政府在相關回告中稱,足球場屬「非法改變土地使用性質」行為,建議到規劃部門變更相關手續。武昌區國土規劃部門回告稱,未收到相關申請,未做審批手續。

今年3月,鑒於行政訴訟期滿時涉事單位未提起行政訴訟,武昌區城管委研究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武漢市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辦法》,依法對該處違建實施拆除。3月27日,楊園城管執法中隊對該足球場圍網及燈桿進行拆除並責令其停止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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