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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最新確認:南京被猥褻女童系家中養女!爆料作家遭死亡威脅:出5萬元打斷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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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備受大家關注的「南京猥褻女童案

再次有了最新進展

8月15日

南京鐵路公安處南京南車站派出所

通過官方微博發布消息

猥褻女童案當事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經警方調查證實

受害女童為涉事男子父母的養女

警方通告顯示,8月12日晚7時許,南京南站候車室內發生一起涉嫌猥褻女童案件。南京鐵路警方高度重視,經過深入細緻偵查工作,於8月14日在河南滑縣將嫌疑人段某某(男,18歲)抓獲。經調查,其同行的兩名成年人為段某某父母,女童為段某某父母的養女

目前,南京鐵路警方依據查證事實,已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段某某依法刑事拘留,對段某某父母正在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鐵路警方還積極協調當地有關部門妥善安置受害女童,切實保護其合法權益。鑒於該案涉及未成年人,警方再次籲請廣大網友從保護未成年人隱私和合法權益出發,不要擴散傳播相關人員信息和案件細節,防止對受害人造成再次傷害。

律師:養父母或不具收養資格

四川智庫法律服務中心的律師蒲詩敏表示,根據目前披露的情況,段某某父母並不具備收養的資格。

《收養法》第六條中明確要求收養人應無子女。這裡的收養人無子女是指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因不願生育或不能生育而無子女,或者是因所生子女死亡而失去了子女,或者是指收養人因無配偶而沒有子女的情況。而據本案報道來看,被侵犯女童為犯罪嫌疑人段某某父母的養女。不符合《收養法》中對收養人的要求,沒有法律收養關係。」

蒲詩敏說,另一方面,根據司法實踐,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部分「收養問題」的規定:「親友、群眾公認,或有關組織證明確以養父母與養子女關係長期共同生活的,雖未辦理合法手續,也應按收養關係對待。」所以,推測女童與段某某父母應構成了事實收養關係。

根據案情來看,段某某目前已經被南京鐵路警方以涉嫌「猥褻兒童罪」依法刑事拘留,被侵害女童的養父母也正在接受調查,對此蒲詩敏表認為,作為收養人的段某某父母,對其親生孩子猥褻「養女」的行為沒有進行阻止,警方應該調查在被收養期間,女童是否遭遇了虐待等其他被侵害現象。

此外,依據《收養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係。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係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封面新聞記者從河南安陽滑縣民政局相關工作人員處了解到,針對此前引發廣泛關注的南京南車站內男子涉嫌猥褻女童一案,因受害女童為摸胸男子段某某所在家庭的養女,且當事家庭為滑縣當地居民,目前民政部門已就收養關係等相關問題進行調查了解核實,而南京警方也已趕到當地進行調查。

爆料作家:遭死亡威脅,有人出5萬要打斷腿

另據央廣網消息,事件最初料人、上海作家陳嵐,卻在發出微博幾十小時內收到了近千條的死亡威脅、詛咒及謾罵。

網友跟帖謾罵

此前,陳嵐在接受央廣網記者專訪時表示很無奈,有網友跟帖揚言稱,「出錢5萬,打斷陳嵐的腿。」也有人更是出言不遜,對其進行人身侮辱,言語不堪入耳。

事件發生后,她也只是告訴家人,特別是自己的孩子,一切要小心。但她更關心的是,能否由此個案出發,推動對性侵案的法律懲戒力度。

陳嵐回憶,12日晚7點半左右,當她第一次看到這組猥褻圖片時,汗毛都豎起來了。20時46分,陳嵐發布微博長文,詳細描述了這一高鐵猥褻女童事件。

在事件持續發酵的幾十個小時內,警方一步步查明真相,但爆料人陳嵐卻遭受了從事女童保護工作7年來,最嚴重的一次網路暴力及死亡威脅。有人重複留言說她是為了賣書而藉此炒作自己。僅今天,陳嵐僅微博端的私信里收到的死亡威脅就達2000餘條。

「有網友說我多管閑事……」。但她並不在意,還在微博上調侃網友關於「戀童癖是兩情相悅」的說法,「這個威脅還算有點新意。」陳嵐還告訴記者,也有人聲援她,「人肉」搜索出咒罵她的網友,並貼出該網友聯繫方式,讓其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一開始,她並不太在意,但陸續有網友在網上公布出她具體的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我很快告訴家人家門要緊鎖,叮囑孩子們一定要小心。」除了威脅,她還接到了一整天的騷擾電話。

陳嵐微博截圖,遭到網友電話騷擾。

有數據顯示,2013到2016年

僅媒體公開報道的兒童性侵案多達1401起

而超七成是熟人作案

哪些行為屬於兒童性侵?

家長該做什麼讓孩子免於性侵危害?

別再談性色變,我們有多無知,孩子就有多危險!

趕快戳圖學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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