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國網江蘇省電力公司印發《關於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認定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江蘇省物價局將不再審核確認具體光伏發電項目的上網電價,而且江蘇省電力公司只負責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在江蘇省燃煤機組標杆上網電價(含脫硫、脫硝、除塵電價)以內部分的結算。
以下是通知原文:
關於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認定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有關光伏發電企業: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關於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工〔2017〕126號)精神,省物價局不再審核確認具體光伏發電項目的上網電價,由國網江蘇省電力公司和光伏發電企業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省內有關政策規定執行。為規範執行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政策,準確認定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現將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認定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認定需要提供的資料
根據光伏發電項目價格政策有關規定,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認定需要以下資料:
(一)光伏發電項目基本情況表。需加蓋項目業主單位的公章、經辦人及負責人簽字。
(二)光伏發電項目的備案文件。複印件並加蓋項目業主公司公章;備案文件中未明確項目類型的,需備案部門加註說明並蓋章。
(三)《購售電合同》。
(四)併網電壓等級是380V以上的光伏發電項目,提供首次併網日的發電曲線圖;併網電壓等級是380V及以下的光伏項目,提供首次併網日發電量視圖(用電採集系統中截圖)。
(五)啟動併網前最後一次質檢報告。
(六)其他資料(如光伏領跑者計劃、扶貧項目等)。
二、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在我省燃煤機組標杆上網電價(含脫硫、脫硝、除塵電價)以內的部分,由省電力公司結算;高出部分,由各光伏發電企業按照國家光伏發電政策向相關部門申請。
三、資料準備齊全后,請送至南京市鼓樓區雲南路62號江蘇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資料收件聯繫人:姜琳電話:025-85082200
業務諮詢聯繫人:彭瑋電話:025-85851292
國網江蘇省電力公司
2017年9月14日
附件:光伏發電項目基本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