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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甘嶺戰場上,最受歡迎的武器竟是手榴彈

作者:王德華

#軍旗獵獵90年#每當提到那遙遠國度的上甘嶺,我父親混濁的眼裡卻亮堂了許多。他三年軍旅生涯,有33個月是在朝鮮度過的。那裡埋葬著他的許多戰友,也埋葬著他的青春;無時無刻不讓他魂牽夢縈。

面對美軍的飛機、大炮和原子彈,很少有人知道, 在上甘嶺戰役中,志願軍戰士們最摯愛的武器,不是美軍的飛機大炮,也不是蘇式衝鋒槍,而是普普通通的手榴彈。

在以命相博、你死我活的戰場,生與死在轉瞬之間。武器成了戰士的「親人」。每一件武器都要經過血與火的洗禮,都要經過戰場最嚴酷的考驗。

上甘嶺戰役,美韓軍隊多採取集團衝鋒,如同電影《英雄兒女》描繪的一樣,一上來就是黑鴉鴉一大片。上甘嶺成了打密度而不是精度的戰場。志願軍十五軍官兵嫌步槍和半自動步槍擊發速度慢,這時衝鋒槍最好使了。我父親說,他在朝鮮使用的就是蘇式衝鋒槍。

蘇式五0式彈鼓型衝鋒槍好使,射速快,但是配發的彈鼓少。平均每枝槍攤不到二個,百十發子彈一旦打光,肉博起來還不如殺火棍。

我們常在電影里看到的「轉盤機槍」,是蘇式捷格加廖夫輕機槍。這種槍彈匣裝彈量大、火力猛,但是放在肩上亂響,部隊運動或夜襲時容易暴露目標。

志願軍手中捷克式輕機槍,多數是從國民黨軍隊繳獲的,瞄準基線長、射擊精度高。但是由於使用多年,槍口太老,容易卡殼。瞬間生死,戰士們那有時間給他塗油?

馬克辛重機槍更不用說了。零部件複雜,還要經常加水冷卻。戰士們都水都渴不上,哪有水給它渴?

於是,手榴彈成了搶手貨。對付小股敵人用普通手榴彈,阻止敵連排進攻用手雷、爆破筒。當敵人躲到岩下死角時,就用手榴彈在頭頂上掄一圈再投,讓它在空中爆炸,讓炸彈碎片殺傷敵人。

戰士們不是不喜歡手雷,特別是美式手雷。一顆手雷扔出去,炸出的坑直徑有兩三米,深近一米,可殺傷一個排的敵人。「王成」手中的爆破筒威力更大。可是由於數量有限,不是遇到成連的敵人衝鋒,戰士們捨不得用它。

據史料記載,1952年10月26日,十五軍第一三二團六連副班代尚安群帶領12人堅守陣地,並為每個小兵群配備10顆手榴彈和4顆手雷。戰士們又在陣地上搜集到敵人遺棄的17箱手榴彈,每箱40顆。12人打了一天,除了機槍手射出700多發子彈,其他人一槍未發,硬是用手榴彈打退敵人兩個連的進攻。

據志願軍四十五師後勤部統計,該師共消耗11.14萬枚手榴彈。其中僅上甘嶺23天,就消耗了10.65萬枚。美國大兵是被志願軍用手榴彈砸下去的。上甘嶺的勝利,幾乎是手榴彈的勝利。

美第三十一團在上甘嶺品嘗了志願軍手榴彈的苦果。曾在戰後建議,「每個士兵在進攻行動中,應攜帶至少6枚手榴彈。」

回望65年前的上甘嶺的迷漫硝煙,我們不能不為先人的英雄壯舉折服。他們穿著被子彈頭和炮彈片撕咬得花絮敗露的棉襖,面對著身穿防彈背心和大頭皮鞋的美軍,蹲在炸塌的工事前,向一波又一波的敵人投擲手榴彈。

與他們相比,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們,時常為一點點蠅頭小利,一點點個人得失斤斤計較,不能不哀嘆我們實在是太渺小,以至於不敢仰視如高山大河般威武的英雄們。

謹以此文獻給建軍90周年,獻給所有為國捐軀的英雄們,也獻給和平年代有軍旅生涯的退伍轉業軍人們,也獻給我的老父親。

本文為作者原創,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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