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7日遼寧主場對陣新疆的CBA半決賽第四場比賽中,遼寧主場109:107絕殺獲勝,但遼寧隊球員趙繼偉絕殺球有爭議,回放顯示計時器計時不準確。目前已經調換記錄台的比賽計時員和24秒計時員,如涉及違規行為,後續還將啟動責任追究程序。那麼作為籃球愛好者,你了解籃球比賽是怎麼計時的嗎?
現在籃球計時方法採用的四節12分鐘制,比賽開始后,犯規,罰球,暫停,都要停表。
記錄台人員有一名記錄員、一名助理記錄員、一名計時員和一名24秒鐘計時員。
記錄員和助理記錄員負責:
登記上場隊員和替補隊員的姓名和號碼,當隊員的號碼違規時應通知裁判員;
負責記錄投籃和罰球得分以及累積得分;
記錄登記在每個隊員名下的犯規,當一名隊員第5次犯規時記錄員必須立即通知裁判員,同時記錄登記教練員的犯規,當教練員被取消比賽資格時,他必須立即通知裁判員,同樣,他必須立即通知裁判員某隊員已發生2次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並應被取消比賽資格;負責登記暫停,當某隊已提出暫停請求,在下次暫停機會時通知裁判員,當裁判員在該半時或決勝期中不再有剩餘暫停時,他應通過裁判員通知該教練員;
舉牌指明每一名隊員發生犯規的次數,舉到雙方教練員看到的程度。標誌牌上有該隊員發生犯規的次數;僅當球成死球,並在球再次成活球之前發出他的信號。記錄員的信號聲響不停止比賽計時鐘或比賽,也不是球成死球。
如果記錄錯誤被發現:
在比賽中記錄員必須等到第一次死球時才發出他的信號;在比賽時間結束之後,和在主裁判員簽字之前,該錯誤應被改正,即使這個改正影響比賽的最終結果;在主裁判員已在記錄員上簽字之後,該錯誤不再可能被改正,但主裁判員必須向競賽的組織部門送交詳細的報告。
2.計時員負責:
計量比賽時間、暫停和比賽休息期間,保證一節比賽時間結束時自動和非常響亮地發出信號,如果他的信號失靈或未被聽到,應立即使用任何可能的辦法通知裁判員;
第3節開始前至少3分鐘時通知球隊和裁判員。
計時員應按下列所述計量比賽時間:
開動比賽計時鐘,當:
跳球中,球被跳球隊員合法地拍擊時;
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不成功,並且球繼續是活球,球觸及一名場上隊員或被他觸及時;擲球入界中,球觸及一名場上隊員或被他觸及時。
停止比賽計時鐘,當:
在一節比賽時間的末尾時間終了時;
球是活球裁判員鳴哨時;
某隊已請求暫停,對方隊投籃得分時;
第4節的最後2分鐘和任一決勝期的最後2分鐘內投籃得分時;
某隊控制球時24秒鐘裝置響起信號。
計時員應按下列所述計量要登記的暫停:
裁判員給出暫停手勢,立即開動計時裝置。
當暫停已走過50秒鐘時發出他的信號。
當暫停已結束時發出他的信號。
計時員應按下列所述計量比賽休息時間:
先前的一節已結束,立即開動計時裝置。
在第1節和第3節之前,距該節開始剩餘3分鐘、1分鐘和30秒鐘時發出他的信號。
在第2節、第4節和每一決勝期之前,該節開始剩餘30秒鐘時發出他的信號。
當比賽比賽期間結束時,發生他的信號並同時立即停止計時裝置。
3. 24秒鐘計時員的職責
應給24秒計時員提供一個24秒鐘裝置,並按下列要求操作該裝置:
每當一隊在場上獲得控制活球時就開動或重新開動。
下列情況一出現就停止和複位到24秒鐘並不顯示影像:
裁判員因犯規或違例鳴哨。
投籃或傳球的球進進球籃。
投籃球觸及籃圈,除了球夾在球籃支架上以外。
因為涉及到不控制球隊的行動使比賽停止。
因為與任一隊無關的行動使比賽停止,除非對方將被處於不利。
某隊在場上一獲得控制活球就複位到24秒鐘並顯示影像和重新開動。對方隊員僅僅觸及球,如果同一個隊仍控制球,則不開始一個新的24秒鐘周期。當原先已控制球的同一個隊由於如下的結果被判給擲球入界時,停止但不複位到24秒鐘。
在任一節中,當某隊在場上獲得控制活球時,比賽計時鐘的剩餘時間少於24秒鐘,則停止並關機。24秒鐘裝置的信號不停止比賽計時鐘或比賽,也不使球成死球,除非某隊控制球。如果簡單的歸納一下的話就是掌握了何時停表與何時開表,就能實現對籃球比賽全場的計時
何時停表:當裁判員鳴哨時,即停表。
何時開表:有下列幾種情況;
開邊線球時,球進入場內被場內隊員合法觸及時開表。
最後一次或僅有的一次罰球時,球沒有投中,在爭搶籃板球時,被場上隊員合法觸及時開表。
跳球時,被跳球隊員合法拍擊時開表。
投中后不停表,因為球中籃,被稱為特殊情況下的死球,只有在第四節的最後兩分鐘,及加時賽的最後兩分鐘,每次進球要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