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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乙醯氨基酚中毒

急診醫學資訊

說明

對乙醯氨基酚中毒能在數小時內引起胃腸炎,並能在攝入后1~3天出現肝毒性。急性的單次過量服用后出現的肝毒性的嚴重程度能通過測定血清對乙醯氨基酚濃度來預測。用N-乙醯半胱氨酸治療來防止或降低肝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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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100種OTC藥品中含有 對乙醯氨基酚,其中有很多是兒童用的製劑(水劑、片劑和膠囊)以及止咳/抗感冒藥物。很多處方葯也含有對乙醯氨基酚。因此,對乙醯氨基酚過量是常見的。

1中毒原理及臨床癥狀

在肝細胞色素P-450酶系統的作用下,對乙醯氨基酚產生一種主要的毒性的代謝產物(N-乙醯基-p-苯醌亞胺,NAPQI),該物質可以被肝臟貯藏的谷胱甘肽解毒。急性過量會耗盡肝內的谷胱甘肽,引起NAPQI的積聚導致肝細胞壞死,並可能損害腎臟、胰臟等其他器官。從理論上講,由於酒精性肝病及營養不良可能在肝酶預處理對乙醯氨基酚過程中會形成更多的NAPQI,而營養不良(酗酒者中較普遍)會降低肝內谷胱甘肽貯藏量,故而可能會增加對乙醯氨基酚中毒的危險性。然而實際上其危險性是否增加還不是很清楚。急性的酒精攝入可能具保護作用,因為肝酶P-450優先降解酒精從而就不能產生毒性的NAPQI。

導致中毒的劑量,在24小時內口服對乙醯氨基酚≥150mg/kg(成人約≥7.5g)

輕微中毒可能不會出現癥狀,服后≥48小時即使出現癥狀也較輕微。癥狀出現有四個階段:包括食慾減退、噁心嘔吐及右上腹疼痛。可能出現腎衰竭和胰腺炎,偶爾也會不伴有肝衰竭。>5天後,肝毒性或者減緩,或者進展到致命的多器官衰竭。

所有非意外攝入對乙醯氨基酚者(可能有企圖自殺者)均要考慮過量可能,因為含有對乙醯氨基酚的藥物製劑攝入過量很普遍,也未被報告。對乙醯氨基酚中毒早期癥狀可以很輕,雖然可治但有潛在致命危險。

急性攝入后出現肝毒性的可能性和嚴重性可由攝入的總量或由更精確的血清對乙醯氨基酚藥物濃度來預測。在知道攝入時間的情況下,Rumack-Matthew列線圖,被用來評估肝毒性出現的可能性。如果不知道攝入時間,此列線圖不適用。對於單次的傳統劑型對乙醯氨基酚或速釋劑對乙醯氨基酚的過量(吸收快於7~8分鐘),攝入后≥4小時測定血清濃度然後繪到列線圖上。如果濃度≤150μg/mL且沒有出現中毒癥狀提示不太可能存在肝毒性。血葯濃度較高提示可能存在肝毒性。對於單次的對乙醯氨基酚緩釋劑過量,攝入后≥4小時,且在另一個4小時后再次測定對乙醯氨基酚濃度,任一濃度超過了列線圖上的肝毒性分界線,則需要治療。

1中毒后的診療

如果確診或高度懷疑對乙醯氨基酚中毒,需做其他檢驗:肝功能測定、懷疑嚴重中毒者測PT。AST和ALT結果與中毒階段相匹配。AST>1 000IU/L時,對乙醯氨基酚中毒的可能性較慢性肝炎或酒精性肝炎為大。如為嚴重中毒,膽紅素和INR升高。

口服或靜脈注射N-乙醯半胱氨酸可能的話予以活性炭,當胃腸道仍可能有對乙醯氨基酚殘存時,可給予活性炭治療。

N-乙醯半胱氨酸是對乙醯氨基酚中毒的解毒劑,它是谷胱甘肽的前體,此葯能通過增加肝臟谷胱甘肽儲積或其他可能的機制來治療對乙醯氨基酚中毒,它通過使對乙醯氨基酚毒性代謝物NAPQI在損失肝細胞前即失活來防止肝毒性。

對於急性中毒,通過攝入的對乙醯氨基酚的量或測定血清藥物濃度而估測可能存在肝毒性時可給予N-乙醯半胱氨酸。此葯在攝入對乙醯氨基酚8小時內給藥效果最佳;攝入24小時后使用解毒劑的效果不明確。

N-乙醯半胱氨酸通過靜脈及口服給葯療效相當。靜脈給葯需連續輸注。負荷量為150mg/kg,放入200mL5%葡萄糖液中,輸注需超過15分鐘。然後給予維持劑量,50mg/kg,放入500mL5%葡萄糖液中,輸注需超過4小時。之後用100mg/kg,放入1000mL5%葡萄糖液中,輸注超過16小時。對兒童而言,需考慮到總的給液量不至過多而對劑量應有所調整。推薦請求毒物控制中心專家會診。

口服的N-乙醯半胱氨酸負荷劑量為140mg/kg,之後給予70mg/kg,每4小時1次,共給葯17次。此葯口服口味較差,可以1:4的比例放在碳酸飲料或果汁中服用,不過仍有可能引起嘔吐。如有嘔吐,可服用止吐葯;如在服藥1小時內發生嘔吐,需補服1劑。嘔吐可能延續頗久,限制了口服劑的使用。過敏反應不常見,但在口服和靜脈使用中均有發生。

肝功能衰竭主要以支持治療為主。暴發性肝衰竭患者可能需肝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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