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趙妙甜與陳恭權民間借貸糾紛一案
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01民終5226號
陳恭權:
趙妙甜與陳恭權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趙妙甜不服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2016)粵0111民初1021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決定於2017年6月13日,08時45分在第四十五法庭開庭。因你下落不明,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庭詢傳票。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逾期本院將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