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對2017年度中原名師進行公示的通知
公示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廳直屬有關學校: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於深入推進中原名師培育工程的通知》(教師〔2015〕774號)和《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組織開展2017年中原名師重點培育對象考核工作的通知》(教辦師〔2017〕427號)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廳採取第三方評價方式,組織省外專家對符合2017年度條件的人選進行了考核,依據考核結果,擬確定新鄉市外國語國小任園等20名教師為2017年度中原名師,現將人員名單(附后)進行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7日內,如對公示的人員持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向省教育廳師範教育處提出。單位提出的異議,須在異議材料上加蓋本單位公章,並寫明聯繫人工作單位、通訊地址和電話。個人提出的異議,須在異議材料上籤署真實姓名,並寫明本人工作單位、通訊地址和電話。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異議,不予受理。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