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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動】孕婦患肝癌鐵了心要保孩子,而婆婆丈夫堅持保大人!最後…

事件概述

大約1個月前,廣西來賓的一個家庭面臨生死抉擇:兒媳婦在孕期被查出患有肝癌,肝部長了一個巨大的腫瘤,保大人還是保孩子的抉擇擺在眼前。丈夫和婆婆堅持「保大人」,孕婦本人卻鐵了心要「保孩子」。這個有愛的家庭感動了一眾醫務人員,他們用精湛的醫術成全了這個家庭的愛和勇敢。

「如果恨一個人,送他去學醫,因為那裡有人世間最丑的惡。如果愛一個人,送他去學醫,因為那裡有生命中最深的情。」2月28日凌晨,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肝膽外科主任彭濤發了這樣朋友圈。在這篇朋友圈長文里,他講述了一個故事,一個關於愛、勇敢和成全的故事。

2017年的農曆春節前,在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下文簡稱「醫科大一附院」)門診坐診的主任醫師郭雅,收治了一位特殊的病人——來自來賓的黃金榮,她在懷孕27周進行產檢時,被檢查出肝部長了一個巨大的腫瘤,最終確診為肝癌。更為特殊的是,她還是一位中度地中海貧血患者,肚子里的孩子是試管嬰兒。

在了解了病人的基本情況之後,醫科大一附院立即進行了多學科聯合診治,把情況和手術的風險都告訴了病人:如果及時終止妊娠,進行肝臟手術,可以切除腫瘤,但此時嬰兒只有27周,肺部發育不全,連早產兒都算不上,要面臨極大的風險;如果繼續妊娠,孕期越長對胎兒越有利,但另一方面腫瘤也會繼續發展,可能會在懷孕途中破裂,危及母嬰生命。一旦腫瘤繼續發展,可能會發展到無法進行手術的程度,危害孕婦的生命。

此時,擺在黃金榮和丈夫覃家卡以及婆婆黃美娜面前的,是一個兩難的選擇:是保大人還是保孩子?

在很多社會新聞中,妻子在難產時遇到保大人還是保孩子的選擇題時,丈夫和婆婆偏向「保小」的選擇常引起倫理爭議。也正是因為如此,覃家卡和黃美娜的選擇才尤為可貴:在黃金榮毫不猶豫地選擇保孩子的時候,夫家人都選擇了保大人。

黃金榮的選擇最終影響了丈夫和婆婆,經過協商,他們選擇了繼續冒險保胎。對此,醫生囑咐病人身體稍有不適必須馬上就醫。2月26日,懷孕的第30周零一天,黃金榮突然覺得自己肚子疼,從柳州連夜趕往醫科大一附院,醫生髮現其肝部的腫瘤已經破裂,決定第二天馬上進行手術。

險情

腫瘤比嬰兒幾乎重了一倍

普通人如果確診了肝癌做手術,會經過多次拍CT片來確定腫瘤和血管的位置,讓醫生做到心中有數。但作為孕婦,黃金榮卻沒辦法像常人一樣拍片,手術難度極大。

2月27日,為了讓腫瘤切除手術順利進行,婦產科的醫生先為黃金榮進行了剖腹產。負責這台手術的副主任醫師黃玲玲在事後接受採訪時說,她當時沒顧得上看時間,但應該是她做剖腹產手術的最快速度了。

隨後的手術時間屬於肝膽外科,廣西終身教授彭民浩親自出馬擔任主刀醫生,進行腫瘤切除手術。

據彭民浩介紹,這台手術難度極大,由於病人的腫瘤體積過大,把肝臟的血管包裹起來並把血管擠壓到了後面。一般的手術,正常情況只要抓住供血血管,出血就會停止,但由於腫瘤把肝臟的供血血管遮擋住了,手術全程在無法阻斷肝門的情況下進行,一邊切除腫瘤一邊看著病人出血,他只能和時間賽跑。據了解,病人在手術中一共輸血超過了5000毫升;而一個體重60公斤的人,其血量約為4200毫升—4800毫升。由於病人是AB型血,在南寧血庫用血緊張的情況下,手術中甚至用到了來自重慶市民捐獻的血。

病人的腫瘤究竟有多大呢?據黃金榮的主治醫生、副主任醫師文張介紹,門診收治時,其腫瘤直徑約為11厘米左右,手術中切除出來的腫瘤體積達到了16厘米×15厘米×14厘米,重量在3公斤左右。而剛出生的孩子,體重約為1.6公斤,腫瘤比他還要重!

深情

他希望一家人以後能好好過日子

覃家卡和黃金榮是通過相親認識的,2012年年底結婚。因為黃金榮是中度地貧患者,夫妻倆在體檢時發現他們很難自然受孕。2016年,夫妻倆通過人工輔助生殖技術,也就是俗稱的試管嬰兒,終於如願懷上了寶寶,並對這個孩子期待萬分。

在婆婆黃美娜眼裡,黃金榮是個很老實懂事的兒媳婦,平時會打電話關心她的身體和衣食起居,讓她很是感動,兩人成為婆媳多年,從未吵過架紅過臉。黃美娜說,兒媳婦和兒子在柳州打工,只有過年才會回家,雖然回家的時間不長,但是兒媳婦總是把家務事料理得妥妥帖帖,不用人操心。「兒媳婦以後調養好了身體,還能再生,一定要保兒媳婦。」黃美娜說,她也有一個女兒,將心比心,她和兒子毫不猶豫地選擇了保大人。

丈夫和婆婆選擇了「保大人」,黃金榮雖然感動卻做了相反的決定,她告訴丈夫和婆婆,這個孩子是她好不容易懷上的,做試管嬰兒的過程實在太痛苦,為了孩子也要堅持住。「這是我第一次做媽媽,我不想失去他,我覺得我能挺住。」黃金榮說,最終,丈夫和婆婆選擇尊重她的意願,決定繼續保胎。

覃家卡說,他和妻子都是踏踏實實過日子的人,平時也不會玩浪漫,有的只是互相體貼和照顧。他現在就希望妻子和孩子能平平安安,他們一家人能一起好好過日子。

這對母子現在怎麼樣了?

產婦目前正在恢復期,孩子的情況也不錯

手術做完了,媽媽和孩子的情況怎麼樣?據新生兒科的主任種丹妮介紹,黃金榮的兒子,體重約為1.6公斤,由於是早產兒,內髒髮育還不成熟。不過因為在媽媽的身體里多待了兩周,孩子情況還算不錯,肺部發育相對更成熟了,不需要上呼吸機。如果一切順利,孩子在3—4周后就可以出院。

而黃金榮目前可以說是已經脫離了生命危險,目前正在術后和產後的恢復過程中,這需要一定的時間。以後,醫院會根據她的具體情況,再進行後續的治療,可能需要進行局部的化療。

「保大人還是保孩子」,這個在電影電視上經常出現的情節,真實出現在了我們身邊,當患癌的孕婦執意要生出孩子時,這個選擇還是讓我們感動。

記者在百度上搜索了一下,近些年來,「保大人還是保孩子」的新聞在各地都有,有的女性在孕期發現了乳腺癌,有的則是生產時出現難產狀況。在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醫院產科副主任田矛看來,當孕婦出現危險,「保大人還是保孩子」這句話太絕對。作為產科醫生,會從孕婦的角度去考慮問題,幫助她最大程度地達成願望。而對於孕婦的家人,從母親的角度來講,女兒是很重要的;而從孕婦的角度來講,肚裡的胎兒對她是很重要的。

作為醫生能做的就是讓孩子能夠出生,得到相應治療生存下來,又能夠讓這個母親不要拖得太久;也就是權衡利弊后找一個節點,能夠兼顧母親,讓母親有手術治療腫瘤的機會,同時也能夠讓這個胎兒達到一定的孕周,出生以後能夠有條件生存下來。

在這個節點上能夠兼顧孕婦和胎兒,這當然是最理想的狀態。假如孕婦病情嚴重,已經不能再拖下去了,這時還是應該以母體為重。要知道胎兒是在母體中的,母體如果不行的話,胎兒也不行了。萬不得已的情況下,醫生也不能看著孕婦死掉,這時還是要將胎兒取出,盡量搶救,走到哪一步是哪一步了。

田矛介紹,《母嬰保健法》第18條規定,經產前診斷,若孕婦繼續妊娠可能危及生命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健康,醫生應當向夫妻雙方說明情況,並提出終止妊娠的醫學意見。這其實就是將孕產婦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田矛稱,理想的狀態就是產婦、孩子都平安。一般情況下,醫生不會說「保大人還是保孩子」。除非是胎兒很小的情況下,醫生會建議終止妊娠;如果超過28周才發現問題,醫生會覺得能將孕婦和胎兒都照顧到才是最好的。

根據《母嬰保健法》,醫生有責任對妊娠危及其生命安全的孕婦提出終止妊娠的醫學意見。按照醫療原則,當遇到生產時危及母體生命的緊急情況,醫生也應當做出母體優先的建議,如果牽涉胎兒的安全,當然也要交代,不會出現讓產婦家屬面臨「保大人還是保小孩」的選擇。對於醫生的建議,當產婦和家屬無法進行理性思考時,醫生有能力和義務作出正確的選擇。

田矛認為,過去女人生孩子的確是一件性命攸關的事,但在較先進的現代醫學技術條件下,女人生孩子基本不存在面臨「保大人還是保孩子」的機會。不過這個孕婦患巨大肝腫瘤,如果不引產繼續懷孕,有肝腫瘤被壓迫破裂的風險,會危及生命。這是醫生問孕婦及其家屬「保大人還是保孩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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