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小長假已過,上班回來,可以算算加班費怎麼算,另外6月起,天津職工還能領到一筆防暑降溫費。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通知,2017年5月28日至5月30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5月30日(星期二,農曆端午節當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具體計算方法為:5月30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月計薪天數(21.75)×300%;5月28日或者29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月計薪天數(21.75)×200%。
目前天津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950元/月,端午節當天加班,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269元。5月28日、5月29日,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則應支付179元×加班天數的加班工資。如果3天假期都在崗,勞動者可拿到627元的加班工資。
除此之外,6月起,用人單位將按月或一次性向在崗職工發放2017年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每月為158元,發放時間為6月至9月,不得以實物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