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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是怎樣「成為」沖繩的

琉球國被日本強行吞併

琉球群島

琉球群島位於台灣與日本九州之間,總面積3600多平方公里。從14世紀後期開始,琉球群島上逐漸形成了統一的國家,即史稱「第一尚氏王朝」的琉球國。琉球國與當時統治的明朝保持著藩屬關係,每一任琉球國王都需得到明朝的冊封,而且琉球王姓的尚氏也是由明朝所賜。琉球憑藉地理位置的優勢,與的福建、台灣地區以及朝鮮、日本、東南亞之間,都有著貿易往來,被稱為「萬國津梁」,商業發達而且富有。在當時東亞的國際關係中,琉球國一直堅定追隨和支持明朝。比如,在明萬曆年間,日本侵略朝鮮之前,要求琉球提供協助,但琉球不但予以拒絕,而且將此事通報了明廷。

日本向大陸擴張的計劃被明朝挫敗后,轉而向富裕的琉球下手。1609年,薩摩藩發兵進攻時為「第二尚氏王朝」的琉球國,強迫琉球割讓了奄美群島,並向其稱臣納貢,琉球從此淪為薩摩的傀儡。在此期間,明朝困於內憂外患而無暇保護琉球。不過,考慮到明朝對於盤踞在台灣的荷蘭殖民者尚且不予驅逐,恐怕其即使沒有內憂外患,也不一定會出兵琉球驅逐日本侵略者。清朝建立后,琉球國向其請求並得到冊封,但其時琉球仍受薩摩控制,與清朝朝貢貿易所得的一部分也被薩摩侵奪。

日本明治維新后,施行廢藩置縣,琉球國被編入鹿兒島縣。但琉球仍與清朝存在外交關係,在福州設有琉球館作為其駐的外交機構。此時,琉球尚有一定的自主權。1874年5月,日本以琉球及日本遇難船員被台灣土著殺害為由,出兵侵入台灣南部,並企圖長期佔領,此即「牡丹社事件」。清朝派出戰船及軍隊到台灣與日軍對峙,雙方於同年6月開始談判。經過激烈辯論,清日雙方於10月31日簽訂《北京條約》,清方承認日本出兵「原為保民義舉起見,不指以為不是」。日本單方面將此曲解為清朝承認了琉球屬於日本版圖,又於1875年派日軍進駐琉球,並迫使琉球使用日本年號,撤銷在福州的琉球館,中斷與清朝的臣屬關係。琉球為了抗爭被吞併的命運,向清朝求援,但清朝君臣鼠目寸光,看不到琉球戰略地位的重要性,反而認為不值得為了孤懸海外的藩屬而與日本開戰,只是企圖通過與日本談判來解決琉球問題。雙方未能就琉球問題達成任何協議,簽署任何條約,日本於1879年設置沖繩縣,在事實上吞併了琉球,而清朝卻沒有採取任何實質行動。

解決琉球問題的千載良機

琉球國獨立存在了500餘年,通過吸收來自及日本的政治、經濟、科技與文化成果,結合本身特點,形成了獨具特色的政治制度、經濟模式與民族文化,走出了本民族的發展道路,但不幸被惡鄰強行吞併。大多數琉球人不甘心成為日本的臣屬,積極謀求復國,被親日的所謂「歸化黨」稱為「頑固黨」,他們把復國的希望寄托在清政府身上,其中一部分人流亡到,要求清政府就琉球問題向日本交涉,被稱為「脫清人」。但是,他們的努力並沒有結果。1894年,清朝在甲午戰爭中被日本打敗,琉球人復國的理想破滅。之後,他們曾開展了爭取使沖繩成為獨立自治的一個縣的「公同會運動」,也歸於失敗。

對於琉球被日本強佔這一事實,歷屆政府都沒有給予承認。民間人士也普遍認為琉球是被日本從搶去的,如聞一多的《七子之歌·台灣》中,就有「琉球是我的族弟,我就是台灣」一句。長期以來,的政治家們也並非對琉球不聞不問,社會科學院近代史所副研究員侯中軍在《困中求變:1940年代國民政府圍繞琉球問題的論爭與實踐》一文中指出:蔣介石在1932年,就曾「預期中華民國三十一年(1942)中秋節恢復東三省,解放朝鮮,收回台灣、琉球」,直言要收復琉球。1937年,毛澤東在《祭黃帝陵文》中也提到「琉台不守」而要求「還我河山」,可見當時的政治家多將台灣與琉球並列,認為兩者都是日本強搶的領土,但是囿於當時的客觀形勢,收復國土的構想非一時所能實現。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擴大和反法西斯陣營的形成,尤其是受邀以三大國之一的身份參加開羅會議,使收回琉球的夢想出現了一絲曙光。

但是,國民政府內部對於琉球問題卻持不同意見。其外交部對於收復琉球就持消極態度,在1942年1月擬定的「解決中日問題基本原則」草案中建議,在遵守「不得設防,並由軍縮會設置分會加以監督」和「對於琉球人民不得有差別待遇,一切應遵照少數民族問題原則處理」兩項限制的情形下將「琉球劃歸日本」。代理西亞司司長徐淑希認為,基於對琉球歷史的了解,琉球與朝鮮類似,屬於傳統意義上的朝貢國,與台灣不同,從而不主張收回琉球。而當時的國防最高委員會、軍委會參事室也有放棄琉球之議。這些觀點,對於蔣介石的決策必然會產生影響。

在開羅會議召開時,蔣介石以琉球與台灣不同,而與朝鮮相似為由,不再主動提收回琉球的問題。蔣介石及其外交人員雖拿定主意不主動提琉球問題,但美、英卻肯定會提到此問題,而在羅斯福向蔣介石詢問是否要求得到琉球群島時,蔣給出的答覆是「琉球可由國際機構委託中美共管」。蔣介石之所以改變以往要求收回琉球的立場,一方面是受國民政府內部對收回琉球不同意見的影響;另一方面是擔心要求收回琉球會引起美國的不快,影響中美關係;還有一方面應該與他對日本「以德報怨」政策有共同的考量,即出於其對日本懷有好感的立場,同時為了不重蹈一戰的覆轍,因而不尋求對日本進行過於嚴厲的懲罰。其實,蔣介石對於收回琉球可能影響中美關係純屬多慮,因為當時美國出於順利擊敗日本以及戰後牽制蘇聯的考慮,積極拉攏和扶持,不但給予大量援助物資,而且率先廢除了其在的治外法權,還前所未有地將列為五大國之一,可見在美國亞太戰略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絕不會因為要求收回日本非法吞併的琉球而影響中美關係正常發展的大局。

羅斯福之所以會主動詢問是否要求琉球群島,還有一個原因是美國一直都沒有將琉球視為日本領土。1853年7月,美國東印度艦隊司令馬休·佩里率艦隊駛入江戶灣(東京灣),以武力要求日本開放門戶,此即「黑船事件」。此前的5月,佩里艦隊曾到達過琉球。1854年3月,佩里在《神奈川條約》的簽訂過程中要求日本開放琉球的那霸港口,日方為保全其主權利益對佩里表示琉球是個遙遠的國家,無權決定其港口開放權。據此,美國當然認定琉球是獨立於日本之外的國家,便在同年回國途中的7月11日,與琉球國政府以漢文、英文兩種文字簽訂了開放那霸港口的《琉美修好條約》。此時,琉球國仍是一個有外交權的獨立國家,其官方文字為漢字,而且琉球還是的藩屬國,與的關係比與日本要更為密切。之後,琉球被日本強行吞併,但國際社會並未給予明確承認,而且《開羅宣言》莊嚴宣布:「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此條指稱的土地當然包括原為獨立國家后被日本強行吞併的琉球國。因此,將琉球從日本統治下解放出來,是包括美國在內的同盟國的一致意見,而在琉球未來走向問題上,美國當然要徵求與此有重大利益相關的政府的意見。這便是羅斯福反覆詢問蔣介石是否要求收回琉球群島的重要原因。此時,美國政府不論是希望琉球獨立,還是交歸,還是託管、美國託管或中美共管,都希望與達成一致意見,以共同防止蘇聯插手。

與琉球再次錯過

1945年8月,日本投降,根據《波斯坦公告》,「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內」,日本放棄了日本四島之外的所有領土。對於日本將所侵佔的東三省、台灣、澎湖列島等領土歸還,國際國內沒有任何異議。但在是否收回琉球問題上,政府卻遲遲不能表達立場,這是因為當時國內輿論的主流是要求收回琉球,但外交部卻秉承蔣介石在開羅會議上的表態,並顧忌到美國的意見而傾向於與美國共管,或由託管而由美軍駐紮在琉球作為軍事基地,再或交美國託管也可接受,而不主張收回琉球。但是,堅決反對將其交給日本,以防日本以此為跳板威脅台灣及東南沿海。

應該講,琉球一直是的藩屬國,而未曾處於中央政府的直接管理下,考慮到琉球雖受影響最大,人民在感情上易於接受的統治,但琉球民眾在種族及文化上與仍有所區別,再加上琉球被日本統治70餘年,受其同化政策影響很深,將其直接收歸併非易事;另外,美軍為了攻佔琉球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如果要求其將琉球全部交出也很難得到同意;而將琉球交給日本更是在法理、道義以及考慮的國家利益上所絕對不能接受。因此,由中美共管或託管美軍駐紮不失為當時最好的選擇。在琉球戰後走向問題上,國民政府還考慮了託管、美國託管或中美託管不被國際社會接受的情況下,可以實行「聯合國託管」,但要防止蘇聯插手。

二戰後期的沖繩島戰役中,琉球人民在戰火中死傷慘重,許多平民還受日軍強迫和誘使而集體自殺,成為日本軍國主義的犧牲品。這一事件也成為戰後琉球人民反對日本統治的重要因素。美軍佔領琉球后,宣稱己方的目的是「將少數民族(琉球族)從帝國主義的暴政下解放」,計劃琉球在美國主導下建立獨立的國家。美國還實行琉球族與日本族的異化政策,在公共場合盡量不使用「沖繩」一詞,而使用「琉球」一詞來刺激琉球居民的民族主義。在此形勢下,琉球人民的獨立意識高漲,獨立運動風起雲湧,而當時日本國內的左翼政黨,如共產黨、社會黨等也都支持琉球獨立。

除了獨立外,當時琉球的前途不外兩種:一是回歸,一是歸入日本。在當時琉球社會中這兩種立場都不乏支持者,只是歸入日本的主張在戰後初期是不會得到戰勝國尤其是中美政府允許的。在支持琉球回歸的組織中,以喜有名嗣正(蔡璋)為首的琉球革命同志會(1948年前稱琉球青年同志會)「鼓吹革命解放琉球,歸屬,並啟發琉球之民族思想」,他們曾於1946年和1948年兩次上書蔣介石,請求將琉球歸附。琉球革命同志會是流亡在台灣的琉球人組織,國民政府對於其在琉球本土的群眾基礎存在疑問,儘管同志會宣稱「戰後琉人莫不內向」,但國民政府考慮到琉球被日本統治並施行同化教育70多年,對同志會的說法不敢輕易取信。而對於喜有名嗣正反覆強調的「絕對反對歸屬日本」,外交部部長王世傑明確表示「(琉球)歸日本,亦反對。」

國民政府雖未公開回應琉球革命同志會的回歸要求,但仍以此為契機,由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召集秘密會議,形成了《運用琉球革命同志會人員冀收回琉球事經集議決定辦法五點函達查照由》發給外交部,幾點意見大致總結為:利用台灣的黨政軍機構與琉球團體和個人協作,從事回歸祖國工作;優待留居各地的琉球人,以增加其對認同感;給予在台灣工作的琉球技術人員及其家屬優待政策;由台灣選派國小教師分赴琉球各地施教,為爭取第二代並籍從事宣傳。這些辦法的出台表明,當時政府對於收回琉球仍抱有希望,但顧忌到以前在琉球問題上的公開立場,以及琉球的現實情況,不能將其直接收歸版圖之內,只有通過發展台灣等地與琉球的經濟、文化、人員交流,尤其是利用改造國小教育的方法來糾正日本對琉球人民進行的同化教育。這與美國在琉球施行的使琉球族與日本族異化政策有異曲同工之處,都是為消減日本殖民統治對琉球的影響。如果這些措施得到很好實施,假以時日,琉球回歸是很有可能的。而且,就算琉球最終不能回歸,或獨立,或託管,只要用中華文化教育替代了日本的殖民教育,也可以有效防止琉球重新落入日本的掌握中,這一點對於國家的安全尤為重要。

國民政府雖然深入探討了處理琉球問題的方案,並制定了一些措施,但琉球問題的最終解決決定權卻不在政府手中,而在於二戰後東亞的國際形勢,尤其會受到美國的東亞戰略的深刻影響。1949年後,國民黨政權被從大陸趕到台灣,失去代表對日處分的實際權力,對日外交上只能在「原則上盡量接納美方意見」,其實只能聽任美國處置。美國政府不可能將具有重要戰略地位的琉球交給無能的國民黨政權統治或託管,當然更不可能交給「一邊倒」向蘇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美軍佔領當局對琉球在物資上雖有援助,但主要注意力仍在軍事而非經濟上,致使「琉(球)人生活困難」,表明美國不願為直接統治琉球而花費過多精力,以免影響其對蘇聯的遏制戰略。隨著共產黨在取得政權以及朝鮮戰爭的爆發,美國開始扶植日本以對抗中蘇,日本成為美國亞太戰略中的重要棋子。在美國既不願直接統治琉球,又不能交給新或國民黨政權的情況下,其逐漸傾向於將琉球交給日本。

在1951年簽訂的《舊金山和約》中,日本同意美國對包括琉球群島在內的一些島嶼送交聯合國之信託統治制度提議,在此提案獲得通過之前,美國對上述地區、所屬居民與所屬海域得擁有實施行政、立法、司法之權利。而日本保留了對琉球的「剩餘主權」。沒有參加舊金山會議,自然對《舊金山合約》不予承認,蘇聯雖然參加了會議,但沒有在合約上簽字;台灣國民黨政權雖對關於琉球的處理意見不滿,但無力回天,無奈承認了《舊金山合約》。應該講,《舊金山合約》沒有五大國中的中、蘇兩國參加,尤其是承擔對日作戰最重負擔的的缺席,使該合約對戰後東亞格局的處置措施缺乏合法性;合約沒有徹底剝奪日本對琉球群島的一切權利,也與《波斯坦公告》相違背,因此毫無疑問是無效的。

此時,美國的初衷仍是不願將琉球交給日本的,但立場在逐漸鬆動。1952年,美國助理國務卿艾利遜曾表示,「美國可能考慮授予琉球群島北半部居民以日本國籍的問題」,但「對於日本收回琉球群島的任何部分的活動都堅定不支持」。1953年12月24日,美國與日本締結了「美日間關於奄美群島協定」,將琉球北部的奄美群島交給日本管理。與此同時,美國在琉球群島的統治很不成功。為了打壓琉球的左翼政治組織,美國對輿論進行了嚴格的管制。同時,美軍強買甚至強制接收平民的集落和農田,以建立軍事基地。這使美軍在琉球人的印象中大打折扣。琉球人把美國的接收土地,稱為「槍劍和推土機式」的接收,並進行了抗議。琉球面積狹小,經濟薄弱,獨立很難得以實現。而在對美國失望,又不可能回歸的情況下,一些琉球人開始尋求歸入日本統治。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美國深陷越戰泥潭,對日本的依賴加大。在日本政府的反覆遊說下,美國沒有商得其他相關國家同意,也沒有徵詢琉球人民意見,就擅自於1972年5月將琉球交給了日本。同樣,美日之間的這種私相授受是完全非法的,政府從來沒有承認過這種對琉球任意處置的有效性。

對琉球問題的思考

琉球原本是一個獨立的國家,500多年來與保持著朝貢和貿易關係,它一直積極吸收來自的先進文化與科技成果,與保持了密切而友好的關係。琉球與日本之間也有一定的經貿關係與人員往來,在逼迫之下,有時也向日本進貢。但在19世紀70年代之前,琉球的主權基本是獨立的。之後,日本出於侵略擴張的目的,強行吞併了琉球,並對其人民進行同化教育,導致琉球淪為日本屬地達70年之久。當時的清朝政府腐敗無能、目光短淺,聽任日本對琉球的侵略。誠然,當時內憂外患,阿古柏分裂勢力控制南疆,沙俄趁火打劫,英國也對新疆、西藏虎視眈眈,法國則控制越南,威脅西南。這些威脅的存在確實不利於清朝將日本侵略者逐出琉球,但是當時的日本也面臨著內憂外患的局面。「黑船事件」后,日本與美、俄、英、荷等列強簽訂了一系列條約,開放口岸,給予對方治外法權及片面最惠國待遇等,主權受損與並無二樣;1877年,日本國內發生了歷時8個月的內戰,即所謂「西南戰爭」,參戰雙方的政府軍與薩摩軍都損失慘重,其國內政局持續動蕩。可見,當時中日兩國的內外局勢都不樂觀,而當時的比日本國力更強。清政府坐視琉球被日本強佔,並非力所不及,而主要是因為自身腐朽無能,統治階級愚昧昏聵,對於危險的來臨麻木不仁,最終連台灣也被強搶而去,進而給中華民族造成了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機。這一刻骨銘心的教訓,應該為每一個愛國人士所謹記。

二戰結束后,作為戰勝國,擁有了改變東南沿海戰略形勢的大好機會。當時的地理學家胡煥庸認為「(琉球)歸還是上策,由託管是中策,由託管而以沖繩作美國基地是下策」,此觀點代表了輿論的主流意見。胡煥庸的可貴之處還在於他認識到了琉球地理位置的重要性:「若不收回琉球,就不能成為太平洋國家。琉球若給日本拿去,台灣就危險了。」但是,當時的政府領導與外交官員們漠視民意,過多地考慮收回琉球群島可能遇到的困難,不敢表達對有利的外交立場,而且基本沒有爭取琉球的實際行動。隨著國內國際形勢的變化,琉球最終被日本所控制,琉球的情狀最終形成了對最為不利的局面。所造成的惡劣影響到今天還存在著,並可能長期存在下去。

琉球對於的安全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而卻兩次失去改善琉球形勢的良機,箇中原因耐人尋味。弱國無外交,但強弱是相對的。日本強佔琉球時,清朝的力量要強於日本;二戰結束后,國力雖不算強大,但國際地位空前提高,外交環境也有很大改善,在對日處置上擁有一定的發言權。而在外部條件還不錯的情況下,卻兩次讓琉球與自己擦身而過,其原因只能從自身上尋找。

首先,自誇富強、自誇地大物博且樂此不疲,反映出我們民族文化存在的一種盲目虛驕。世界上從古到今都存在著許多毫不遜色於中華文明的其他文明,許多大帝國橫跨大洲大洋,持續數百年,其成就不讓漢唐。但農耕文明的本質特點,使我們的思維方式保守消極,缺乏向外(尤其是海外)看的興趣,不向外看便沒有比較,就發現不了差距,就會自我滿足,最終就是不思進取。另外,既然地大物博,從政治精英到普通民眾便會認為,丟失一點兒土地(尤其是海上領土)也不過是無關痛癢的,近代以來日削月割的歷史即是這一思想的惡果。

其次,相比西方列強和日本各方面的務實,我們過於務虛。英國政治家克倫威爾曾直言不諱:「炮艦是最好的大使」,雖然霸道但卻直白明確。而在與日本交涉琉球問題時,對方提出割琉球島以北歸日本,宮古、八重山島屬,以不義為由,不同意該議,卻也沒有其他措施,最終使琉球全境被日本吞併,何其昏聵迂腐。此方案雖為下策,但如果達成,今天的釣魚島問題將不復存在,可惜的安全大局以及無數同胞的性命就葬送在統治者對虛名的追求之中。在軍隊建設上,清廷同樣如此,駐北京的所謂八旗精銳被英國使團一眼看穿,斷言其只算一支儀仗隊;北洋艦隊平時的訓練缺乏針對性,不考慮實戰,為滿足上級考察而弄虛作假,最終在戰爭中全軍覆沒。對於務虛而不務實的缺點,我們必須正視和糾正,並真正以民族和國家的長遠實利益作為歷史性選擇的唯一考量。

第三,國家私有,導致專制主義、官僚主義盛行,統治者漠視民意。歷史上長期的封建制度與專制主義是內憂外患的根本罪魁。公生明,私生暗。封建統治者視國家為一家私物,將自身自家利益置於國家與民族利益之上,為了維護統治集團的利益,他們不惜對內壓制民意民情,對外妥協投降,為了維護眼前的統治,不惜出賣國家的長遠利益。清朝統治者如此,洋務派官僚如此,國民黨政府亦如此。在日本侵略台灣時期,清朝調集了優於日軍的兵力進駐台灣,而沈葆楨等負責官員只為自身仕途考慮,不考慮國家安全的長遠利益,不願與日軍開戰,助長了敵軍的侵略氣焰,以致日本先吞併琉球,然後屢屢侵略。同樣,蔣介石亦視為一己所有,孜孜於獨裁而發動內戰,國民黨各級官員也但為身謀而不顧民意。社會上雖有一二愛國人士為國深謀,但在官僚制度下終歸孤掌難鳴。錯誤的內戰政策以及國民政府外交上的消極無能,使人民14年浴血抗戰所爭取到的有利國際形勢化為烏有。事實證明,只有在天下為公、人民真正成為國家的主人後,的安全以及發展才有可能得到長久而鞏固的保證。

琉球被日本再次控制,使的安全受到了嚴重的威脅,這給我們留下深刻的教訓。歷史的機遇可遇而不可求,但是如果自身不吸取教訓,不思進取,就算機會再次來臨,恐怕也未必有能力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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