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銀行重慶江北違規發放個人貸款
銀監會重慶監管局近日披露行政處罰書,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江北支行違規發放個人貸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重慶監管局決定對其罰款人民幣20萬元。
兩江銀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兩江銀監罰決字〔2017〕1號 | |
被處罰當事人姓名或名稱 | 個人姓名 | - |
單位 | 名稱 |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江北支行 |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 | 梁大鵬 | |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 | 違規發放個人貸款 | |
行政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 | |
行政處罰決定 | 罰款人民幣2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