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問題一向屬於敏感問題,而網約車的價格動向又是敏感問題中的焦點問題。
但凡有網約車價格調整,都會引發輿論的廣泛關注。
這不,近日,滴滴宣布調高快車起步價,就引來了一陣「炮轟」。
那麼,滴滴調高快車起步價的做法合法嗎?
你知道到底誰有權對網約車價格進行調整嗎?
今天就給小夥伴們講一道關於網約車定價權歸屬的題目。
題目:以下關於網約車價格的做法符合《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是。 [複選題]
A.甲市政府確定網約車起步價為10元。
B.網約車平台為化解市場供不應求矛盾,宣布將網約車起步價調高至13元。
C.乙市政府要求網約車的運價應當高於巡遊出租汽車運價。
D.網約車平台在出行高峰時期,實行網約車動態加價。
答案:BCD
解析:
首先說明,這道題屬於全國公共科目考試的試題,不是區域科目考試的試題。
這道題考查的知識點有兩個:
(1)城市政府是否擁有對網約車運價的定價權;
(2)網約車平台是否享有對網約車運價的定價權。
在說網約車運價之前,先科普一下《價格法》對價格類型的規定。
《價格法》一共規定了三種價格類型:
第一,市場調節價,是指由經營者自主制定,通過市場競爭形成的價格。
可見,市場調節價是經營者根據市場供求變化,自行制定的價格。
說白了,市場調節價就是價格由市場說了算。
事實上,絕大多數商品和服務的價格實行的是市場調節價。
第二,政府指導價,是指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定價許可權和範圍規定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指導經營者制定的價格。
政府指導價的意思是由政府確定一個價格區間,即政府可以劃定價格的上限,也可以劃定價格的下限,還可以同時劃定價格的上限和下限,經營者只需要在上限和下限範圍內製定一個具體的價格就可以了。
第三,政府定價,是指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定價許可權和範圍制定的價格。
也就是說,政府定價是一種完全由政府說了算的價格類型,政府直接確定價格的數值。例如,高鐵的票價就屬於政府定價。
再來看看網約車的價格類型。
根據《網約車管理辦法》的規定,網約車運價實行市場調節價,城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除外。
從這條規定可以看出,網約車運價有兩種可能,一種可能是實行市場調節價,即由網約車平台根據市場供求關係變化,靈活調整運價,即漲價或降價。
另一種可能是由城市人民政府實行政府指導價。
除了這兩種可能之外,沒有第三種可能。
也就是說,網約車運價不搞政府定價。
而選項A正好說的是由政府對網約車進行定價。
因此,選項A不符合《網約車管理辦法》的規定,是錯誤選項。
選項B和選項D說的是對網約車搞市場調節價的做法。
其中,選項B中,網約車平台根據市場需求變化,調高起步價,屬於典型的由市場調節價格的行為,也就是價格由市場說了算。
因此,選項B的做法是合法的。
近些天,滴滴將快車的起步價調高至13元,就屬於滴滴根據市場變化調節價格的做法。
選項D談到了網約車在高峰期的動態加價,這也是一種市場調節價。
只不過這種調節方式更為靈活,充分體現了網約車的市場調節價格機制對市場變化的快速反應能力。
有些小夥伴習慣了多年以來傳統出租汽車運價的雷打不動,對於網約車在高峰期的動態加價很不適應。
發哥認為,這很正常,人都有僵化的思維方式,調整調整思維方式,慢慢跟上新的思維節奏就好了。
因此,選項D是合法的。
最後看看選項C。
這是一個容易出錯的選項。
選項C說的是對網約車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做法。
既然《網約車管理辦法》規定了城市政府可以對網約車實行政府指導價,那麼政府當然可以給網約車的價格劃定一個下限,即把巡遊出租汽車的運價作為網約車運價的下限。
雖然這種定價方式可能會讓小夥伴們感覺很不舒服,但是它並不違法。
因此,選項C是正確選項。
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是BCD。
(註:封面和文中圖片源自網路)
作者:點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