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李和女朋友W是初戀,兩個人在一起半年多,大部分時間是異地戀,剛八卦的時候,我們開玩笑說分了得了,感情還不算深,一切都不晚。
結果沒幾天就聽到他一臉鬱悶的訴說。
小小李休息天要和朋友去漂流,W也想去,她家就在漂流的地方附近,但是兩個方向,她讓小小李玩之前先去接她。
小小李解釋說,同行的將近十個人,因為她一個人要繞道,來回兩百公里太浪費時間,希望W自己坐車先和大部隊會和或者小小李先去接她或者她自己從家出發直接去。
W生氣了,不接受小小李的建議,又哭又鬧,覺得小小李不夠愛她,不在乎她的感受,兩個人僵持了好幾天,一直沒好。
小小李問我們,W是不是太矯情了。
我婉轉的說,感覺有點公主病,就看你受不受得了。
小小李覺得這種戲碼上演太多次,他承受不來,想要分手,最後落在一句可能不合適。
不合適我聽過很多,就很想問合適是什麼樣呢?
是我喜歡的你都喜歡,我感興趣的你都懂,相同的三觀,相近的生活習慣,沒有矯情作妖,只剩相敬如賓嗎?
好像也不是吧?
在《拆掉思維里的牆—我還可以這麼活》中,提到喜歡和愛的區別,喜歡是針對行為,而愛是針對人本身。你可以不喜歡他的行為,但這不影響你愛他,因為愛可以自我剋制。
比如你不喜歡她掉得可哪都是的頭髮
比如你不喜歡他內褲襪子不手洗
比如你不喜歡她衣服脫下來隨手一丟
比如你不喜歡他蹲廁所時間太長
比如你不喜歡她擠牙膏隨便亂擠
比如你不喜歡他抽煙打遊戲不愛洗腳
這一切在愛里都能剋制
相反你因為不喜歡以上某些行為提分手,只能證明你從一開始就沒愛上過,停留到喜歡而已。
我們都知道,安全感是自己給自己的,卻還是忍不住從愛情里找安全感。
有時候,ta不是不好,而是不夠好,ta不是不在乎,而是不夠在乎,ta不是不愛,而是不夠愛。
人靠著感覺胡思亂想,稍有偏差就惶恐不安,要麼加倍的掌控,要麼徹底的放手,在感情世界里無限循環。
前兩天鄭爽的書頻頻上熱搜,她寫了和胡彥斌的100件小事,小事里有數不盡的愛,有所有愛情里的綿密,也有最後的無奈。
胡彥斌說,有些感情結束不是不愛對方了,是愛讓人太累了。
愛就是會讓人有成就感,也會讓人倍感無力。
那麼我們究竟要怎麼在愛里相處,我的原則是能過去的就過去,過去了的就徹底過去,問題要解決,不要逃避,過不去的就此別過。
ID:damn8399
原來你是我
最想留住的
幸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