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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為給「暴走團」讓路施行機動車限行,這是「愛無底線」?

【為給「暴走團」讓路,青島部分路段夜間施行機動車限行】8月25日,青島八大峽廣場周邊部分路段為保障「暴走團」健身居民安全,開始在夜間施行機動車限行,避免人車混行。彈性限行后,「暴走團」在沒有車的道路上大步行進。

就在江蘇南通「暴走團」變身「暴打團」之後,風口浪尖上的「暴走」運動,似乎又在新聞事件中開啟了招黑模式:有消息稱,8月25日,青島八大峽廣場周邊部分路段為保障「暴走團」健身居民安全,開始在夜間施行機動車限行,避免人車混行。當地交警會在限行時段路口設崗,提醒過往車輛繞行,目前對闖限行路段車輛以教育為主,3天後將對違法車輛給予處罰。

封路限行,讓路「暴走」。背後的邏輯很簡單:一方面,據說每晚6點半至9點前後,八大峽廣場有大量健身的市民,6個「暴走團」、4個幼兒輪滑訓練班、5個廣場舞團體,同時還有許多居民在此休閑納涼。社區也經常在此處組織文藝活動,參與的居民眾多。另一方面,廣場沿線有一條夜間車流量不大的車行道,過往車輛不多,但車速較快,給在此處休閑健身的居民帶來交通安全隱患。兩害相權,倒不如封路健身更合算。

如果採訪一下民意,估計絕大多數人要為之點贊。地方交警能主動紓解「暴走團」與交通秩序之間的矛盾,也是初心可鑒。不過,如此操作,果真合適嗎?

第一,公路就是公路,只要是交付使用的,不管車多車少,總是公共交通之路。封路給「暴走團」玩,且不談車主答應不答應,程序正義經得起拷問嗎?須知,效用最大化不代表正義最大化,路權的分配、公平的恪守,難道看的是人數的多寡、聲音的強弱?「暴走團」多,就可以封路跑步,是不是意味著愛足球的多,也可以封路踢球?

第二,封路這件事,究竟影響多少車主、如何平衡雙方利益,「限行」決定在發布之前,有沒有組織個例行的行政聽證會呢?事關公共利益、事關民生出行,地方交警為「暴走團」充當老好人,依據何在?更叫人唏噓的是:豎個牌子「每日18:30-21:00,道路臨時封閉,車輛請繞行」倒也罷了,3天後還要真槍實彈地對闖限行路段車輛「依法處罰」--那麼,常態化的封路「依法」了嗎?

車主繳費納稅,在合法路權上,就算高風亮節好心讓渡,亦有選擇說不的權力;而地方交警部門只看到浩蕩的「暴走團」之民意,卻忽略了路權主體的合法權益,如此作為,似有懶政之嫌疑。因為「暴走團」本不該上機動車道,而禁止「暴走團」橫衝直闖,恰恰是地方交警部門的職責所在。封路「限行」,倒是天下太平了,交通事故的概率也沒了,這種因噎廢食的粗蠻做派,雖是對「暴走團」之愛,卻活生生將其架在道德與法治的火堆之上。

公共治理在「暴走團」等問題上的姿態,當有兩個底線:一是不能信奉「人多即民意」「人多即占理」的市儈邏輯,不能因為管制效率或管理方便,就偷桃換李、悖逆規矩;二是調和「暴走團」與周邊利益主體之間的矛盾,不能僭越法治底線,更不能拿違規當體恤。此外,從社會心理學角度來看,越是大集體運動,越要警惕烏合之眾的暴戾心理。

今天,人均GDP早已超過8000美元,全民健身、老年保健確實成為社會剛需。如何健身、哪裡健身,這些現實的問題亦須智慧求解。但,為「暴走團」封路這樣的創意,恐怕不僅混淆法治底線、曖昧事件是非,更加劇了各方的對立與失信情緒。總之,「暴走團」不該往馬路上引,這個先例一開,麻煩與危險只怕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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