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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家,快遞卻不送上門

原標題:我在家,快遞卻不送上門

快遞櫃確實提高了投放效率,但對一些市民來說,也帶來一些不便。廣報全媒體記者 高鶴濤 攝

作為一種解決快件投遞「最後100米」難題的有效手段,智能快遞櫃無疑是便民的。它雖緩解了用戶不在家、無人簽收的「最後一公里」難題,卻也帶來「負面效應」。不少市民反映,明明家裡有人,快遞員卻未經同意就把快件放進智能快遞櫃中。這分明就是從送貨上門變成用戶下樓自取。近日,記者對此現象進行了深入採訪。

市民不滿:

為什麼快遞要放柜子里

「明明我在家,快遞員也不送到家。快遞就被丟到代收柜子里。雖然快遞櫃不遠,但是有時候我買的奶粉或者啤酒都是屬於一大箱那種,非常沉。我自己去搬根本搬不動。」網購達人塗小姐抱怨:「我問快遞員,為什麼快遞不送我家,都要放在柜子里。」快遞員卻說:「你知道我每天要送多少嗎?如果都送家裡,我忙得過來嗎?」塗小姐補充道:「讓我更不滿的是,有次柜子爆了裝不下,然後快遞員讓我自己去取,我說為什麼不送我家?他說,他很多貨在柜子那裡,不方便送來。」

近日,在越秀區明月小區活動廣場的快遞櫃前,正在取快遞的張女士生氣地說:「我是剛收到快遞櫃『超時未領』的簡訊才知道有快遞沒取,之前快遞員沒給我打過電話。如果不注意看手機信息,都不知道快遞到了。」

事實上,與塗小姐和張女士有著相似遭遇的消費者並不在少數。記者在網上發現不少網友紛紛發帖抱怨:小區里有了快遞箱,家裡明明有人,卻連電話也不打,直接把快遞丟進快遞箱,現在的快遞員變「懶」了……

快遞員坦誠:

快遞太多沒時間送上門

當記者問道放在快遞櫃會不會跟收件人打電話,在中通的五羊新城網點工作的快遞小哥鄧先生說:「不會打電話。我們通常把快遞放在快遞櫃,快遞櫃會自動發個取件碼給你,然後你拿取件碼去取就可以了。快遞櫃有好多種,不過一般能放兩天、三天。如果過期你還沒取的話,我們會取出來重新投遞或者打電話聯繫你。」

鄧先生補充道:「我們這裡5個人,一般每天送七八百件,每個人每天近兩百件快遞。有時候送不過來,就放在快遞櫃了。你看我們這有一同事早上七點出去,到中午一點都還沒派送回來。有了智能快遞櫃,我們派送節省了很多時間。」

在明月二路附近工作的德邦快遞小哥說:「因為我們要送的數量少,所以我們每個電話都會打的。『三通一達』一個快遞員每天要送100~200件快遞,他們哪有時間和精力每個打電話送。」

專家:

快遞不應變成「懶人服務」

對於快遞員未經同意把快遞放在智能快遞櫃中的情況,物流學會特約研究員楊達卿建議:這需要快遞企業或平台企業用信息手段解決,一是,在消費者選擇快遞服務時,設置快遞到門還是快遞到櫃的明確選項;二是,配送中儘可能告知消費者配送情況和信息,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有特殊情況,即時協商。

他表示:「電商快遞服務被稱為『懶人經濟』,但快遞企業還是要以滿足消費者需求為中心,因此快遞商不能因為末端設施不斷完善而變成『懶人服務』。」

律師:

未經同意不得投至快遞櫃

關於未經收件人同意,快遞員直接將快件放進智能快遞櫃是否合理的問題,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林冰瑩律師表示:《智能快件箱投遞服務管理規定(暫行)》第七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前,應當徵得收件人明示同意。寄件人交寄快件時指定智能快件箱作為投遞地址的,可直接將快件投遞至指定的智能快件箱。收件人未明示同意採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服務合同約定的姓名地址提供投遞服務。」由此可見,快遞員未經收件人的明示同意是不能將快件投遞至智能快件箱(自提櫃)。

那當快遞員未經同意,將快件直接放入智能櫃,收件人應該採取什麼措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林冰瑩律師建議:收件人應該要求快遞員立即取出快件,重新將快件送達,產生超時存放費用的,由快遞員、快遞公司自行承擔。若快遞員不配合,應保留證據等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廣報全媒體記者 張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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