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份,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地區。而另一條新聞也刷爆了微博——
不管你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都會被爸媽逼婚!
啊不……其實是一群同志的媽媽們在上海人民廣場的相親角,替孩子們相親。
她們手上的牌子寫著「我愛女兒,我也愛女兒的她」,「希望我的兒子能速娶他心愛的男孩」。
但,沒呆上多久,情況不對了——
她們被安保人員驅逐出公園。
其實,同志在我們中的接受度不算低——
去年,已經出櫃的「萬磁王」伊恩·麥克萊恩也到人民公園相親角尋找過真愛。
他的自我介紹是「77歲,劍橋畢業,倫敦有房,老當益壯」,老爺子對國情了解得很666嘛。
李銀河也在調查中發現,認為同性戀應該得到同等就業機會的人群,的比例為91%,而美國反倒只有86%。
但這樣的數字,似乎和我們所表現出的事實不太符合。
我們真的了解同志嗎?是時候看看這部紀錄片——
志同志
誌同志
第一個誌,有「記在心裡」的意思,這部片,就是希望能讓同志的歷史,不要被忘記。
你也許不知道,1997年,刑法取消了「流氓罪」。
在幾十年前,同性戀屬於「流氓罪」,和通姦一樣。
拉拉手沒問題,拉拉陰莖就不可以。
同性戀者不但會被當面叫流氓,連名字都會被打上紅叉。
甚至,還會遭到抱團孤立——
只要是年輕男性,誰不反對他就是和他搞同性戀。
但同志也需要交朋友啊。怎麼辦?
他們也有秘密基地:沒事就去公園、公共浴室呆著的,多數是「同道中人」。
《東宮西宮》
不過,一旦被警察發現,就會被抓到派出所,扣下手錶。
當時,北京有個同志熱線,曾經有邊遠山村的同性戀者打來,說自己只能到鎮上去找拉三輪的,給人家幾十塊,「就搞一回」。
但更多的時候,電話這頭的工作人員常常一拿起聽筒,對面就已經警笛大作。
「流氓罪「取消后,同性戀才從黑色地帶,走向遊離的灰色邊緣。
雖然法律不再禁止同性戀,但孫海英炮轟同志事件,也反映出當時許多人的心理。
反倒是古代,對於「斷袖」「契哥契妹」「玩相公」的態度,更為寬鬆。
這也是因為在的陰陽哲學里,陰陽可以互變,所以女人可以扮演男性身份。
當時,「雞姦」的「雞」字,長這樣——上田下女,意思是把男人當女人用。
也因為如此,以前並沒有同性戀這個詞。
看到這裡,你是不是覺得我們的世界在後退?
也不一定。
你可能也不知道,好多電視節目,不再視同性戀為禁忌,大膽地把鏡頭對準了他們。
央視新聞調查《以生命的名義》,天津衛視的《溝通》,都讓同性戀者有了發聲的機會。
甚至湖南衛視的《有話好說》欄目,做過一期「走近同性戀」。可惜的是,它也沒有逃過停播的命運。
但起碼,漸漸有人願意站出來說話。
李銀河認為,不現身,就無法盡到推動社會認識同性戀的義務。甚至,這是在逃避自己的社會責任,尤其是社會公眾人物。
肉叔也聽到過這樣的說法:「一個張國榮出櫃,勝過一百部同志電影。」
可惜的是,如今我們的明星們,一邊享受著賣腐帶來的流量,一邊卻默契地選擇對同性戀閉口不談。
甚至形成這樣的怪象:直男直女賣腐、賣總攻人設,敢於出櫃的真同性戀,卻寥寥無幾。
當然,我們沒辦法繞過這個生錯了身體的靈魂——金星。
其實金星的內心,從一開始,就是個喜歡男性的女人。
那,住在男人身體里的女性靈魂,到底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
性別,真的是非男即女嗎?
很多時候,是我們自己提出的分類標準,束縛住了自己。
金星也是第一個變性后出現在我們視野中的名人。
張元的《金星小姐》就記錄下她做胸部手術前的忐忑,和一定要變成女兒身的決絕。
她也問過自己的媽媽,以後怎麼和你的朋友們解釋?
媽媽說,我就告訴她們,你本來就是女孩子,只是生下來后一直當男孩子養,現在又變回去了。
金星邊說邊撐著臉笑:這個謊不是那麼好撒的啦。
金星媽媽的輕描淡寫,在李玉的《今年夏天》里,也有影子。
媽媽和女兒的女朋友玲兒一起吃飯,女兒抬杠:媽,你怎麼誰的心都操啊。
媽媽邊吃邊說:玲兒不是你朋友嗎?你的朋友那不也是我的孩子嗎?
很催淚。但很少有父母能做到。
很多80年以後的人,對同性戀的態度是「無所謂」,其實老一輩的態度,也很相似。
在同志的一次活動里,志願者們給過路人送花,想向他們宣傳同性婚姻。
老人家們笑眯眯地接過花,被問到怎麼看待同性結婚時,他說無所謂。
如果是自己的兒女想和同性結婚呢?老人家立馬錶示:不可能。
換句話說,我們對同志的接受度,看似高達91%,但很多只是嘴上說可以,如果放到自己的至親、朋友身上,卻未必能接受。
對於同性戀群體,也許我們更應該關注人們做什麼,而不是說什麼。
有人指出上海相親角事件中的同志交友平台,有營銷嫌疑。
肉叔也常看到許多微博,觀點也得到許多人的認同「支持同性戀已經成為道德綁架,作為異性戀,為什麼沒有選擇不支持的權利?」
但,你喜不喜歡,和同性戀的存在合不合法是兩回事。
就像咸粽黨和甜粽黨,如果因為自己不喜歡另一種味道而抹殺它,肉叔不能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