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從市消協獲悉,該協會近日處理了一件因不滿意網購冰箱,享受七天無理由退換的投訴案例。
今年3月,市消協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兩天前通過某購物平台買了一台某品牌的冰箱。快遞送到貨已是晚上,消費者沒有仔細檢查,結果第二天發現冰箱與之前網上看到的圖片及介紹不太一樣,故想退貨或換貨。他隨即與電商購物平台協商,但購物平台表示,冰箱屬於大件貨物,並且送到貨的時候消費者並沒有發現問題,故不按七天無理由退換貨處理。協商無果后,消費者向市消協投訴。市消協及時與該品牌太原售後負責人取得聯繫,經過溝通,該售後負責人表示只要是在網上購物,並且收貨時間在七日之內,並且該商品不影響二次銷售,均可處理。最終,品牌售後為消費者更換異型號冰箱一台,並相應補償差價。消費者表示滿意。
市消協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於今年3月15日實施的《網路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通過網路購買商品,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退貨的,適用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網路商品銷售者應當依法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有七項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的商品,即消費者定作的商品;鮮活易腐的商品;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拆封后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后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市消協提示消費者,網購商品時,要注意保存好票據或網購憑單包括網上截圖、宣傳圖片、聊天記錄等。收貨時先驗貨再簽字,並保存好商品,不要有人為損壞。保留快遞公司的包裝。如發生消費糾紛,可先與電商購物平台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可向網路購物平台或商鋪所在地的工商、消協部門投訴。如遇到網路詐騙,應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運用相應的法律法規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