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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為何要吃人?有時只為比富,有時只因比牛肉便宜|淘民間

閱讀前請先做好心理準備,心理承受能力一般的就出門右轉吧……

以下為正文:

魯迅在《燈下漫筆》中曾寫:「所謂的文明者,其實不過是安排給闊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宴。所謂者,其實不過是安排這人肉的筵宴的廚房。」這段話未必就是虛指,因為在歷史上,吃人的事情屢見不鮮。我們常常以為,只有逢災荒之年才會出現的吃人這樣喪心病狂的事情,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擺譜請客,最後鬧到吃人的地步,可算古今奇聞。隋朝末年,深州有一位諸葛昂,性格豪俠,遠近聞名。渤海高瓚去找他,諸葛昂請高瓚吃雞胗。高瓚不以為然,第二天回請,「烹豬羊等長八尺,薄餅闊丈余」,拿餅裹上肉,就像大柱子。

諸葛昂掛不住,再請高瓚,「車行酒,馬行炙」,弄得跟大型運動會開幕式似的。高瓚依舊不服,回請的時候,把一個十多歲的家奴給燉了,「呈其頭顱手足」。諸葛昂再次回請,令愛妾斟酒,諸葛昂把這位小妾給蒸了,蒸完后還「坐銀盤,仍飾以脂粉,衣以綾羅」,扯下小妾腿上的肉捧給高瓚,自己則大把抓著乳房上的肥肉狂吃,高瓚崩潰認慫,連夜逃走。

諸葛昂的豪闊+變態作風,被盜賊盯上了。盜賊到他家后卻發現諸葛昂已經窮得叮噹響了,於是把他吊在椽子上,用火烤死了,可以算是惡有惡報。

關於吃人,明朝大臣于慎行寫的《谷山筆塵》里,也記載了這種事:隋朝末年的軍閥朱燦吃人聞名天下,有人喝多了,對他說:「吃酒醉之人,跟吃糟肉差不多。」和朱燦這麼說話純屬找死,朱燦就把這位醉鬼給吃了。

朱燦起兵的時候,四處鬧飢荒,為了籌集軍糧,他就找了個大銅鐘,把抓來的男女老幼扔進去,加水煮熟,分給手下吃。書中嘆息:「生靈殲於此矣。」

除了吃人的,還有賣人肉包子的。他們不是孫二娘和張青,地點也不僅在荒山野嶺的十字坡,據洪邁《夷堅志》里的記載,北宋皇城開封有個這樣的所在——京師浴堂。

有一個候補官員大老遠從外地趕來到吏部投簡歷,等著選拔當官,結果來早了,吏部還沒開門。他四周看看,瞧見邊上有個浴堂,就準備去泡個澡。

當時正值隆冬,這人穿了件很高檔的皮草,又是個大胖子。他一進澡堂的門,就被別有用心的人盯上了。幾個廝役看他的容貌穿著,再看天還沒亮就來洗澡,估摸他是個進京辦事的外地土包子。於是幾個人偷偷轉到他後面,趁他不備,把皮繩往他脖子上一套,拖到了裡面的單間。胖子幾乎被勒死,朦朧中聽見有人說話:「別說這身衣服了,就他這身肉,也值幾個錢啊。」

天還沒亮,那幾個廝役也就沒動手放血,把他扔在那兒走了。沒想到過了會兒,他悠悠醒來,四下瞧瞧無人,想跑,又怕不認識路,再被逮回來。正遲疑間,聽見外面有人喊他的名字,原來是吏部開門了,差人正到處找他,要他進去辦事。他循聲立馬沖了出去,一邊跑一邊喊:「殺人了,殺人了。」這一喊引得眾人側目。

殺人劫財之事敗露,官府對這個澡堂子進行了徹底搜查,又發現了三具屍體,都是前一天夜裡殺的。一審問,原來他們是要做膾人肉外賣,買主都是京城惡少。

賣人肉這事,不僅北宋的汴梁有,南宋的臨安也有。《湖海新聞夷堅續志》里記載,宋寧宗嘉定年間,臨安大旱,鬧起了飢荒,臨安城外的溜水橋就有用人肉做餛飩、包子的。後來這種事愈演愈烈,包子餡里依稀可以辨認出有文身花樣(在宋朝,文身是一件很普及的事情)。可這事官府不管,似乎也沒其他人過問。當地人在街上買肉,賣肉的會先問一句:「你是買米豬肉還是糠豬肉?」米豬肉就是指人肉,糠豬肉才是真正的豬肉。人人都知道賣的是人肉,可是大家都不說破。

宋理宗紹定年間,江西瑞州(今高安市一帶)也鬧起了飢荒,有奸商在牛肉中夾雜人肉,當牛肉餡賣。因為牛肉貴,這樣省了好多成本。後來事情敗露,奸商被官府抓去,考慮到傳出去會影響當地聲譽,就封鎖了消息,暗地裡把奸商處決了,沒有明正典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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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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