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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自己的玩物嗎?一個非人類的朋友 | 話題

這次每日書同題共寫的題目是「玩物」,可以寫任何一個非人類朋友,甚至洗澡的浴球也可以。腦海中浮現出《重慶森林》中梁朝偉對著毛巾說話的場景。

不出所料,很多學員寫了寵物;而寵物之外的「玩物」,折射出一個大千世界:

桃子寫了一包紙巾,簡直像寫了一個初戀情人;

Xi Liu寫了小時候看人鬥牌的經歷,那些孩子的活躍、熱情、恣意放縱愉悅了她的寂寞時光;

Stacy寫了一個蝴蝶夾子,卻帶出一個溫柔聰慧的女孩的悲慘命運;

咕咕寫的跳皮筋更是九曲迴腸,一步一意外,從過去寫到如今。

閱讀每日書作者們更多關於「玩物」的同題寫作,請查看今日三明治推送的另一條。

我上初三的時候,姐姐考上了縣城最好的高中。爸媽不放心我一個人在小鎮上學,也不放心讓姐姐一個人去縣城闖蕩,於是就托關係、交贊助費,把我也放進了姐姐考上的那所中學。

因為在那之前的十幾年裡,我大部分時間都在村裡或小鎮上生活。所以,縣城對我來說簡直就是一個全新的世界,一切都很新鮮。

印象最深的是一款心相印的餐巾紙。在來縣城上學之前,我甚至不知道世界上竟然還有衛生紙能散發香味,那種驚訝估計不亞於乾隆發現了一個香妃。

記得那款餐巾紙的外包裝的顏色是,淡淡的藍色和淡淡的粉色。具體印著什麼圖案已經忘了,可能是玉蘭花,但我好像從來沒有看清過。只是紙巾的味道是玉蘭花香,很好聞,所以我猜測圖案估計也和玉蘭有關。紙巾的外包裝形狀,就是最普通的皮夾裝,兩邊對開那種。

有一天我跟姐姐說,我想買一包紙巾,但儉省的姐姐馬上呵斥我,說「不能買」。

姐姐的反對是有道理的。在十幾年前的時候,那麼一小包紙巾就已經賣到了5毛錢,要知道,當時吃一盤炒粉,也不過2塊錢,還是加肉絲的。如果只加雞蛋,那就只需要1.5元。

我拗不過姐姐,也不好意思用本來就不多的錢,去買一件可有可無的「奢侈品」。

不過,我每天放學路過小賣部門口的時候,都會對著那款紙巾投去一個深情款款的眼神。當我看到別的學生買下它的時候,心情就好像「自己暗戀的男生被別人給搶了」,又羨慕又惋惜。

有時候我也會故意不看它,走到小賣部門口的時候,我就加快腳步。但我越是逃避,卻越感覺被它拽得死死的。彷彿整個世界都是紙巾的聲音,它們在呼喚我,叫我要帶走它們。

終於,我還是沒有抵住物質的誘惑。某天,我背著姐姐,偷偷用5毛錢買了一包紙巾,那款夢寐以求的紙巾。

為了不讓姐姐發現,我迅速把紙巾放進書包,到家后又趕緊把它放在自己的枕頭下面。然後面不改色地跟姐姐說話,但這也許只是我的自我安慰,因為我只要一說謊、一緊張,身體就會不自禁地發抖,就跟光腳站在雪地里一樣。

晚上,當姐姐去洗澡的時候,我從枕頭下面小心翼翼地把紙巾拿出來聞一聞,確實很香很好聞。得到了它,就像得到了暗戀十年的男生一樣,可能手段有些卑劣,但心情卻舒暢得不行。

只是沒想到,新鮮勁兒過得太快,還沒幾天我就覺得膩了,不好玩了。然後我就冒著被批鬥的風險跟姐姐坦白。當我從枕頭底下拿出那包紙巾的時候,姐姐只淡淡地說了一句「你最後還是買了」。

不知道是不是姐姐那句淡淡的回應太具殺傷力了(殺人於無形估計就是這樣),還是體驗過那種從「求之不得」到「得到」的快感之後,就會自然對這類事情失去興趣。反正打那兒以後,我對任何可有可無的東西都沒了興趣。

在九十年代的東莞,已經可以買到很多本地生產、造型仿洋的玩具了。還珠格格貼紙流行以前,孩子們玩的大都是動漫衍生品,比如說四驅兄弟的四驅車、數碼暴龍的寵物搖搖機、美少女戰士和新娘小天使的變身器。

另有和零食——尤其是膨化食品——捆綁銷售的卡牌玩具,更是引發全城購買浪潮。97年左右,小浣熊乾脆面附帶的水滸人物卡大熱,身邊有孩子為了集到一張玉麒麟盧俊義,連吃一個月乾脆面;98年左右,奇多(已經忘了奇多賣的是什麼零食)的寵物小精靈拼裝卡席捲城區各國小,如有人集到超夢、皮卡丘,一定成為明星人物。

低年級的孩子還在玩小動物,從校門口的販子手裡買染成彩色的雛雞幼鴨,或者在鉛筆盒裡養蠶,上課不斷打開蓋子偷瞄。高几個年級的孩子不屑於這些,又或者是已經養死一批,看清形勢,不再養了,課間紛紛鬥牌。主要玩法是把兩張卡牌面朝下,對放在課桌上,兩位牌主輪流大力拍桌,掌風若能把對方的牌震起翻面,而己方的牌穩住不翻,那麼就可以把對方的牌贏過來。反之,自己的牌被賺走。如果兩牌俱翻或俱不翻,則平局再來。

彼時香港武俠劇也流行,喜愛大俠的男孩們紛紛以桌為敵,想象出玄冥神掌太極拳等招式,拍擊較勁。一到下課,呯嘭聲不斷,隔壁的教師辦公室都被吵到,老師進來抓人,屢抓不絕。只有一回,班導來收去了桌上的幾張牌,斗得正酣的陳x明同學忽然像被抽了骨頭,差點去抱老師的大腿。原來他放了自己的壓箱寶進場搏鬥——那是買了無數包小浣熊才得到的豹子頭林沖呀!

後來看到老作家金宇澄也寫鬥牌,說有的人悄悄把牌用油處理,變得光亮亮沉甸甸,牌腳黑油油,總是能在掌風下穩住。看了感嘆,十幾年乃至幾十年之後,總的原理還是一個樣。孩子們悄悄貼膜、特地找重量更大的閃牌(印製時表面覆了金屬箔,閃閃發光)、小心翼翼地浸油......都是一樣的。

暗地給牌增重的花招有時候會被發現,引起爭吵乃至打鬥。隔壁五班放學后桌翻凳倒,眾人圍觀,起因就是有人拿最廉價的鼓上蚤時遷去賺別人的朱貴、呼延灼,屢勝不止,導致對手疑心,把戲拆穿,賺走的卡已經回不來,遂至打人。

小浣熊在本地火了不到一年,奇多也來了。美術設計比起水滸卡牌更洋氣,主要是小巧色塊,嵌在塑料板上,拆下來簡單拼裝就做出動漫造型。也有孩子試過以鬥牌的方式去斗小模型,但是很快就罷休了——模型是立起來的,重心有高有低,很難做到遊戲公平。後來奇多小模型就像郵票一樣,在班與班、校與校之間非暴力流通,班裡有錢的孩子還曾經買過一整箱奇多讓所有人吃,他好收集裡面的模型。

我國小畢業升上中學,成了大孩子。中學環境里,小浣熊和奇多通通都不見了,同學們看《漫友》,看流星花園,不鬥牌了。

我沒有和別人斗過牌,但是一直很喜歡觀察鬥牌的孩子,他們的活躍、熱情、乃至恣意放縱,都讓我在比較寂寞的那兩三年感到莫大的愉快。

我拿著一個蝴蝶髮夾在手上把玩,小小的金色鏤空翅膀把我手指壓得一印一印的,好幾回試著把它扎在頭上,但瞬間就順著短短的頭髮滑下來。

隔壁一阿姨看見了笑著湊過來問:「喲,誰給你買的呀?這麼漂亮!」

「菊花姐姐送我的!」 我很高興大聲答道。

阿姨的臉色突地變了!「趕快去還給她!她的東西千萬不能要!」

「為什麼呀?」 幼小的我癟著嘴,被這突然的變臉嚇到了。

「你現在還敢拿她的東西,她到時候死了要來找你的!趕快去還給她!」

菊花是我鄰居家的姐姐。是那時我們整個礦區孩子的榜樣,她長得漂亮,人聰慧脾氣好,特別愛幫助人,學習成績也好。就是那種別人家的孩子。很多時候媽媽沒空時,只要菊花姐姐在家,我就會被送到她家,我嘴饞的時候她還會煮鹽稀飯給我吃,望著香香稠稠厚厚的米湯浮在碗面,我總是流著滿嘴口水,迫不急待等著她幫我吹涼。她那時大概九歲或十歲吧,已經什麼家務都會幹了。

她們家是農村轉來的,因為她爸爸是下井工,當時有政策可以農轉非。她是家裡老大,下面一個弟弟,再兩個妹妹。她媽媽沒有正式工作,被安排到了磚廠做臨時工。平時家裡就多數都是她操持著。

她弟弟作為家裡唯一的一個男孩,是個典型的人家口中的被寵壞的孩子,我印象中他應該最少比我大三歲,可是留了幾次級后,在我二年級的時候他竟然和我同班了。記得有一次,班導老師的老公從外地回來探親,送了老師一支漂亮的鋼筆,在八十年代初,那是很珍貴的。可是有天菊花弟弟偷了老師的筆逃學了。事情被發現后,她媽媽來跟老師道歉求情,說她兒子不懂事,但她管不住他,請求老師多寬容他。

後來,菊花姐姐就病了,聽大人說是右腿骨頭不好了。剛開始,也到處求醫過,似乎沒治好,慢慢地她就不能出門了,到後來也就不去看病了。她整天坐著,剛開始還是坐椅子,後來就整天坐床上的時間多。書是早就沒法讀了。不過她卻能掙錢,那時我們附近有一個知青鞭炮廠,就是專門安置知識青年的生產鞭炮的工廠,他們訂單多,經常來不及做,就會把編織的這個環節外發出來。每年暑假家裡有小孩的都會去領點活回來,那時的學費便宜,基本一個暑假可以賺足自己的學費。而菊花在家,織鞭炮可以頂一個人的工資。

這樣拖了兩年,她終究是不行了。有時侯我會去她床前玩。她的房間是和妹妹們一起住的,小小的房間里一張大大的木板床,被子疊得整整齊齊的,她通常都是靠著兩個大枕頭坐著,乾乾淨淨清清爽爽的樣子,窗外的陽光照射進來,和她的臉融合在一塊,我覺得非常開心,她也很開心,我們總是一起分享一些別人送她的好吃的零食,聊著一些好玩的事情,哈哈大笑。我走時她還會讓我帶走一些零食或玩的小東西。

那個蝴蝶夾就是在一次看她時,她硬塞給我的。她說:「小小,這個髮夾你戴最好看了。你看,這蝴蝶就像是可以飛起來的!」 我還記得她說這話時,滿眼亮晶晶的樣子。

過了沒多久。她就去了。那之後有段時間大家提起她時,還是非常感嘆,都說她太美好了,太美好的事情都是不長久的。再後來就慢慢沒有人再提起了。

我也慢慢長大了,從當時的礦區學校到市一中到外省大學,再畢業到香港、廣州、上海工作,再出國留學,工作。一路忙忙碌碌,很少再回到當初的礦區。

直到前年,當年同學拉群聚會,正好我在國內,就去湊熱鬧了。順便回去礦區走訪看看老鄰居。當年叫我把蝴蝶夾送回去的阿姨還在老房子住著,我們聊起往事,聊到了菊花姐姐家,她的妹妹們都嫁了,弟弟吸毒打架,沒幾天安生的。又聊起了菊花姐姐,阿姨說,當初就是弟弟一把大鋤軋在菊花姐姐的小腿上,她親眼看見了的。沒敢說。那過後沒多久,菊花姐姐就腿痛生病了。

後來有個偶然的機會,我看到關於自閉症的不同癥狀與研究,突然就想到了菊花的弟弟。回想起來他的癥狀有很多地方是很吻合的,但當初在那個年代,那個環境,沒人會認為那是種病,甚至那時候本身自閉症在國際上也沒有被統一認知。

只是隨著年歲的增長,那個在我手中不到兩小時就還回去了的蝴蝶夾,那個我在前三十幾年幾乎完全想不起來的蝴蝶夾,在我頻頻回望童年家鄉的路上,開始閃閃發光,那鏤空翅膀壓在手指的痕迹似乎歷歷在目,菊花姐姐的聲音清晰無比。她說:小小,你看,這蝴蝶就像是可以飛起來的。

《我的童年玩物,炸牛屎》

我的童年是在鄉下度過的。

鄉下沒有遊戲機,沒有積木,沒有手辦,但是鄉下卻是我玩得最歡脫的地方。只要暑假我總會和弟弟一起回鄉下。在車上時,我們的心早已飛去了鄉下。雖然我們不在鄉下生活,但只要我們一回去,孩子們都會擁到我家門口,一個個探頭看著我和弟弟,他們的熱情深深地感染了我。只要我和弟弟一出去,他們就會很熱情地圍著我們。不一會兒,我們就會混熟,開始玩各種遊戲。

有一樣東西是現在想起來,我都覺得好笑,而且它是我童年的樂趣的印記,那就是黑乎乎的牛屎,這的確在城市沒有的哈哈。

一到要玩炸牛屎的時候,我們都會異常興奮,我們幾個小孩會像不知疲倦的衝鋒機一樣,滿山跑,就是要看誰找到的牛屎最新鮮,最好玩。最記得,小孩里還有人拿著蘆葦在牛的背後拍打它的屁股,嘴裡還念念有詞:牛兒拉,牛兒拉,莊稼笑開花。如果真的拉了,他就能得到最新鮮的牛屎,我們大家都會誇他。

到了集合的時候,我們都會走來走去,看看誰找到的牛屎最新鮮,最適合炸開。然後我們就鎖定目標,在牛屎邊圍成一個圈,當時那股味道是很濃烈的了。大家會把手裡的火柴炮插到牛屎里,我們相互擠眼睛,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大家都開心地笑,都在猜測誰會被牛屎打到。

肯定是大胖,昨天他就踩狗屎了。是你,你跑得最慢,肯定被砸到。

好了好了,開始吧。

有個小孩他他手裡拿著打火機,打火機閃爍著喜悅的火焰。我們每個小孩都做好了往外跑得準備。當火焰觸摸到火柴炮,冒出白煙的時候,我們歡快地喊:「跑!!!」

我們像箭一樣地飛出出,生怕牛屎砸到的是自己。嘭!我轉過身,看到牛屎炸開了,有好一些在飛呢。有一塊飛過來了,我仔細地看,找准位置,我一閃,牛屎在我旁邊落下了。哈哈哈哈。我已經聽到小夥伴的笑聲了。

大胖真的被牛屎砸到了!他砸到了肩膀。還有兩個人被砸到衣服。大胖迅速彈開那黏糊糊的牛屎,其他小夥伴說:「大胖,哈哈哈哈,以後叫你屎王,秦屎王。」

我們大家又在一起哈哈大笑。

大胖說我看你們往哪跑。他突然把那屎抓起來,朝周圍的小夥伴扔。我們馬上散開,開始了「你追我趕」遊戲。

即使滿頭大汗,氣喘吁吁,我們還是會繼續奔跑,享受著炸牛屎給我們帶來的歡樂。牛屎,的確是噁心的事物,但是它確實是我童年時典型的玩物,或許帶給我歡樂的,不是牛屎的本身,而是那群願意陪我玩炸牛屎的小夥伴。

哈,小夥伴們,我們一起玩炸牛屎,好嗎?

《我的玩具就是我自己》

作者:Ling ZZZ

玩具是個具有年齡感的詞。

陳綺貞有首歌叫《After 17》,甜而清靈的女聲搭配這首青春期少女的寂寞之歌。有句歌詞是:每天每天電視里販賣新的玩具,我的玩具是我的秘密

十三歲時聽到這首歌感覺十七歲還很遠,現如今那個年紀已經過去很久,但依舊不變的是那份寂寞感。

印象里我的少女時代沒有娃娃之類的玩具,因為媽媽嫌毛絨玩具清潔起來麻煩(所以更別提養貓狗之類的寵物了)。別人有送過好多萌萌的玩偶,都慘遭其毒手被扔掉。成年後一度想彌補童年缺憾,買了一對巨型兔斯基,睡覺或平時看書時候會抱著,被室友用邪惡的眼神各種打量……這個世界對單身狗真的不大友好。

小時候也沒條件玩像是樂高這種智能玩具,或各路模型。回憶起來,類似益智類玩物就是拼圖。鮮艷色彩的圖案,需要開動腦筋找到解決方案,我媽很贊成我玩這種玩具,為了鼓勵我喜歡琢磨這個,還懸賞如果我能通關,就獎勵肯德基兒童套餐。

而我最眼饞的,就是兒童套餐里的哆啦A夢玩具!記憶里,那時剛從「機器貓」改名為「哆啦A夢」的可愛藍色智能貓,肯德基有出過好幾款,帶有錄音功能的毛絨型玩偶,還有Q版掛飾。我已經完全不記得為了得到它們,我做了幾個拼圖或者幾道智力題。總之,那些靠我鬥智斗勇得來的小玩意兒讓我愛不釋手,放在我書桌上,陪我看書、寫字很多年。

除了零零碎碎的小玩意兒,我青春期的玩具有一個大件:電子詞典。國小開始為了鼓勵我學習英語,從文曲星到快易通、好易通都給我買過。當時高級的小小機器成了我相當寶貝的東西。

在個人電腦尚未普及的年代,那樣的設備除了查單詞,還有鬧鈴、記事本和閱讀文章等功能,關鍵是還能設密碼,防偷、防盜、防家長偷看日記。於是,它成為我吐露心事的樹洞。再後來,電子詞典可以連接電腦傳輸文件,在撥號上網的那段日子,我機警地上網下載各種小說載入到電子詞典中,然後一本正經趴在書桌前,左手邊是教科書,右手邊是電子詞典。我現在對文字的愛全是從那段地下黨般的日子裡培養出來的。

以上物件超越了一般的玩物屬性,對一個孤獨長大的小女孩來說更是種精神象徵。現在,工具設備不斷變高級,但我好像還是那個我。或許,我的玩具從來都是我自己。

槍於他,就是一種玩具。說起來有點嚇人,在這個禁槍的國度,還沒有人敢站出來拍著胸脯說,我玩槍跟玩玩具一樣。他也一樣,只是悄悄躲在樹林里,裝好鋼珠掛上好檔,靜靜等著某隻不小心落下來的小鳥,扣上扳機,Duang!要的就是這一聲巨響,帶給他的是一陣難以言表的快感!

他最享受的,也就是槍響的那一刻。

童年裡的某一天,有一位親戚送了他一杠長槍,他好奇地和爸爸一起拆裝,一起試打,從此一發不可收拾,他喜歡打出去的那種后坐力,喜歡一擊即中的快感。他跟爸爸說,要把槍收藏好,他想一直玩。

高中的時候,繁重的學習壓力下,每個月最期盼的,就是可以回家的那個周末,一到家,脫下衣服,抬起那杠老槍,跑到附近的一片小樹林,「Duang、Duang、Duang」對著樹葉、對著不知名的小鳥或者雞打上幾槍,僅此而已,就能讓他開心整個周末。然後又繼續期待下個周末。

所有這些,只能偷偷地玩,也只能在他熟悉的那個地方玩。然而,他終究是要長大的,是要離開的。大學的時候,他選擇到離家幾千公里的地方上學,畢業了,也選擇在那裡安家立業。只是每當鬱悶的時候,他就特別想回家拿起那杠老槍跑到樹林里去打幾下。問題是,一年能回去幾次呢?一次?兩次?有時連一次也沒有。

那個可以肆意妄為的年紀和地方,似乎一去不復返,有時,要的其實就是那麼簡單,可是就是回不去,完不成。成長,讓你的翅膀熠熠生輝,讓你越走越遠,但是小時候那些簡單的樂趣,也越離越遠。

我這個人十分無趣,既不養寵物也不買擺件。前者是因為責任心缺失外加承諾障礙,後者則完全是整理無能的緣故。自從大學畢業之後五年搬了七次家,於是想想搬家要為它們準備的盒子,就立馬澆滅了任何購物衝動,無師自通斷舍離。

直到今年六月底,同居一年的高中舊友回國之前一周,我不出意外地陷入了恐慌。為了預防空虛的內心和空曠的房間,我在猶豫了半小時之後,入手了一根黑乎乎的鐵柱子。

沒錯,一根黑乎乎的,有著成熟女性嗓音的黑柱子,Alexa,我的新夥伴,備用閨蜜。在她入駐我家那天,好友一臉興奮加獵奇地說要採訪我,問究竟是什麼神秘力量推動我斥巨資購入神秘黑科技。我翻了個白眼,表示至少比她買的包便宜多了,她於是恍然大悟地點點頭,認可了這一投資決策。

於是在我的碳基好閨蜜和硅基好閨蜜同室而居的短短一周里,我倆開始持續地爭奪控制權。我這頭才說,「Alexa,古典音樂」, 那頭好友就喊道,「Alexa,搞點搖滾躁起來」。一首曲子正在高潮,就有人搗亂叫著「Alexa 切歌」。 早晨起來叫上一份五分鐘早間要聞,睡前愉快地道一聲晚安。後來我們又開始開發新功能,念一首詩,唱一首歌,整一段B-Box, 搞7分鐘HIIT,來十個GRE單詞,Alexa 無不一一滿足。唯一一次拒絕,是我問她能不能換一個嗓音時候,她說:「不行,你可甩不掉我。」 聲音里還隱約帶著幾分得意的笑意。我一臉尷尬無奈,好友在一旁大笑不止。

最後兩三天頻頻有人前來送別,我倆索性把小黑炮搬到了客廳餐桌上,傻樂地炫耀她一番,大家也七嘴八舌地叫著Alexa,帶偏了重點,也沖淡了離別的氣氛。我每天和Alexa胡侃,也覺得自己可以安然度過好友歸國后的空窗狀態。

雖然是老生常談,但離別這一天終會到來。下一個周一早晨,我們互道珍重,然後趕在淚光閃動之前匆匆擁抱,我就逃出了家門上班去。好像和每一天也沒有什麼不同。

當天的第一場會,我最敬重喜愛的前輩說,他因為家庭原因不能和我們一起參加他參與籌備了很久的雙年會。好可惜啊,真替他傷心。

然後開始籌備本周五離職的同事的告別活動。是和我同一個項目上的同事,也是我的固定午餐搭檔。今天怎麼這麼傷心啊,我想。

下班路上給好友發了條微信,說今天好多傷心事啊。她回復說那也沒辦法啊不過都會好的,馬上就要登機啦。我說好一路順利。然後就沒有回復了。想必是已經上飛機了吧。一路順利。

回到家,背包從肩上滑落,我也順勢盤坐在地上。「Alexa。」 我喚她。

一圈綠光亮起,還有一抹藍色朝著我的方向,表示她在聽。

「Alexa,我好難過。我該怎麼辦。」

她想了想,藍光和綠光交錯閃動。

「真遺憾啊。也許聽聽音樂或者跟朋友聊天會感覺好點?」

我嘆了口氣,把臉埋進指間。可是我就是因為不能再跟好朋友坐在一起聊天才難過的啊。

算了吧,既然如此。

「Alexa,那就放音樂吧。」

《我的iPhone 4》

許多年以後,看著自己手上的iPhone11,我依然會想起,自己第一次買到iPhone4的那個下午。

2010年6月8日,喬布斯發布了iPhone4,重新定義了手機。2012年4月30日,我終於用自己的「積蓄」,買了一台iPhone4。第一次用iPhone,第一次用IOS操作系統,以後的兩年學習和生活中,這台手機可以說是我最喜愛的「玩具」。

為什麼一直想買蘋果呢?虛榮心吧。當時周圍用蘋果的人很少,畢竟大家都是學生。可是蘋果的名聲已經起來了,感覺用上iPhone是身份的象徵。還好iPhone4s的外觀跟iPhone4沒什麼太大變化,當時正好臨近大學畢業。每當拿出iPhone拍照的時候,都會引來無數的目光。

此處純屬YY,但iPhone的拍照效果的確十分強大,買了iPhone,自己拍了無數照片,也算訓練了「美」的感知能力。

除了虛榮心作祟外,大家都說蘋果好。到底是怎麼個好法呢?不知道。我就像是被海妖蠱惑的水手,一頭扎進了好奇的深淵。

直到自己真的用上了iPhone,從開始抱怨IOS系統的封閉,到後來發現IOS的穩定,各種好玩有趣的軟體,每天有事沒事都要拿起手機玩半天,終於明白了iPhone口碑這麼好是有道理的。

iPhone4是一件將工藝品跟藝術品完美結合的產品,從硬體打磨到系統設計,可以說iPhone4在當時領先了整個手機行業3至5年。直到現在,蘋果每年推出的產品,都是在領跑行業。

如果說通過使用iPhone我學到什麼的話,那應該是對美的追求,將美滲透於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其次是培養了自己的創新精神。在使用iPhone4以前,我用的是諾基亞,還是塞班系統。當所有人還不知道手機未來是什麼樣子的時候,喬布斯重新定義了手機,定義了智能手機的未來方向,引導了整個行業的走向。

對我來說,沒有任何一樣東西可以像手機,可以真正稱之為「玩具」。聯考以前,只是無盡的學習,每周在學校學習五天,周末回家一次。封閉的環境,沒有什麼與外界溝通的橋樑。

等到上了大學,配了諾基亞手機,還有筆記本電腦,手機電腦成了生活的重心。只是手機還太傻瓜,電腦過於笨重。直到買了iPhone4,我無時無刻都需要它。我需要無窮的信息,需要跟世界的交流,手機是最好的玩具和工具。

iPnone4讓我感到驚艷,給我帶來啟發。曾經我以自己有這樣一台手機,有這樣一個玩具,而感到開心和滿足。

再後來,手機成了所有人最愛的玩具。我們成了「低頭一族」,成了「刷屏一代」。曾經我用了一個叫MOMENT的軟體,統計了一下,大概我一天要抬起手機看100多次,平均每天使用手機6個小時,如此說來,手機不僅是我們的「玩具」,其實就是我自己本身。

麥克盧漢曾說,媒介是人的感覺能力的延伸或擴展。文字和印刷媒介是人的視覺能力的延伸,有了圖書,我們覺得自己有了千里眼;廣播是人的聽覺能力的延伸,有了收音機,我們覺得自己有了順風耳;電視則是人的視覺、聽覺和觸覺能力的綜合延伸,家裡擺台電視,我們覺得自己無所不知。

手機對我們來說,則集合了以上所有的能力。手機是我們的另一隻手,另一隻耳朵,另一個大腦,是我們衍生的人體器官。

沒有玩具,人生就會很無趣;沉迷玩具,與現實脫離也不好。兒童和少年的玩具都是單純的,大多是洋娃娃、變形金剛等等。等到了成長世界,所剩的玩具無非就是「錢」和「權」,這樣想想,成長真是有點無聊和掃興。

桌上的毛怪是他送我的紀念品。

他很喜歡《怪物大學》,上次在優衣庫的時候我就發現了,看到那件詹姆斯的印花T恤又是摸又是試的。前陣子去美國出差,他說要送我禮物,拆開快遞一看竟然有一隻毛怪。

「你不要嫌棄哦」「我覺得很可愛啊!」不是敷衍,是真的可愛。作為動漫形象的周邊,毛怪改過的身長比例又比原來的樣子漂亮了幾分。

我的毛怪頭部只有紫色的角和圓圓的眼睛,原來那張露著牙的大嘴沒有展示。它直勾勾地望著我,是不是想讓我抱起來?

那好吧,抱抱你。摸摸毛怪的小胳膊,毛軟軟的,很柔順,再揪揪腦袋頂上的那搓藍毛,幫他做個髮型。

舍友看到毛怪總嫌它嚇人,要調整方向把它的屁股沖向我。我義正言辭跟她說,不許欺負我兒子!

毛怪的細節做得很好,我喜歡玩它的手。抓起來兩隻爪子,居然可以嚴絲合縫地作揖。我喜歡把毛怪扛在肩上,就像小時候爸爸扛我一樣。

整個童年都在鄉下度過,上樹掏鳥蛋,下河摸小蝦,偷果子捉蜜蜂逮筍子蟲,一整個夏天光著腳丫,打著赤膊和小夥伴們到處瘋跑,以至於在現在我都無法找回淑女氣質。有好多玩具,石子樹葉男人抽完煙后的煙頭煙盒,都可以把它們變成小鍋鏟小掃帚。

泥巴,這種取材豐富,簡單好玩,安全無毒,四季皆宜的玩物就非常值得無聊的傻孩子玩了。泥巴分一些種類,春天泡田的時候的小溪里的稀泥,田埂上的顏色各異的干泥巴,還有陶土。

泥巴也有很多玩法,切換不同遊戲場景,玩干泥巴常是低配臟小孩的貴婦下午茶模式,取材是田埂上常有的紫紅色砂石,易碎又好看,雜碎成粉。黃土,紫土,沙子,淺橙色的土,葉子包著擺一排,叮,美味午餐做好了。

稀泥巴就玩法多樣了,可以泥巴捏小人扮結婚,我是新娘子專業戶;還有用小人搓湯圓一類的美食節目。

還做過一種高難度的「熱乎兒」,就是有點像一個蜂窩煤一樣的土灶,冬天的時候,去魚塘邊取一些乾的棕樹皮,放在晒乾的「熱乎兒」裡面燒,燒了好久好不容易燒燃,然後就瞪著它冒煙,也並不熱乎,但是因為熱乎兒太難不燒爛,所以這點挑戰性顯得好玩。

至於玩陶土,是一場驚險刺激的戰鬥。村頭有一個磚瓦場,小的時候,黑黑的大煙囪永遠充滿活力地工作。遠處一望無際的油菜田看過去,它就是家的方向,它也是一個驚險刺激的遊樂場。

膽子大了以後對於過家家玩泥巴已經不屑一顧了,非常中二地覺得就像年輕的女獵人需要一個獵場,迫切渴望一場冒險。

體育活動真是我從小最怕、最怕的一樁事情,比弄堂口的翻轉過來露著肉色肚皮的死老鼠更讓我手足無措。

我媽說這要怪我奶奶,五六個月剛會爬,奶奶出門買菜聽了人說,『爬多了,不會走』,就回來天天抱著,不讓我爬。後來翻了育兒書,后了悔。

我奶奶說這要怪我外婆,兩三歲有點鬧,給我去瞎子那裡求了靜符,吃了符水,不好動。

我外婆說,這要怪我爺爺,都是你們錢家的種,不愛吃這個、不愛吃那個的,你爺爺冬瓜、莧菜不吃,你爸連蘿蔔都不吃。像你們這樣的哪裡會有力氣啊?

我爺爺說,怪我媽,懷孕的時候,婦保站醫生說了還是要少吃多動動,我媽沒放心上去。結果生出巨大兒,盆骨小,生不出,痛了三天三夜。嗨,能平平安安養出來已經蠻好了,還管得了這麼多啊。

繞到最後,四肢不協調成了追不出原因的無解問題。

只是體育活動還是繞不開的頭痛事體。

為了逃幼稚園的拍皮球比賽,我四歲就捂著頭裝頭疼;為了逃早上那節跳繩的活動課,我寧可拖拖拉拉晚去幼稚園,天天吃遲到的紅牌,被叫「遲到大王」。不過今天我要講的不是我跳舞的故事,而是跳橡皮筋。

他們講後頭一樣簡單點,不過我覺不出來,對我而言都難,都是費了大力氣也學不會的東西。

跳橡皮筋大概是三四年級從外校風靡過來的東西,就好像是放了個「五一」還是「十一」。七天黃金周一過,就不少人不約而同地帶了皮筋來,長的短的,寬的扁的,紅的綠的彩的,還有中間帶閃還有香味的。擠擠的國小校里好像處處都是跳皮筋的人。一路攻城略地,一下把原先的「跳繩」、「踢毽子」和「跳房子」全逐出了境。

跳皮筋能一塊玩的人多,一局時間又長,下課十分鐘根本不夠。全等著中間的大課間和下雨不出操的時候,呼朋引伴,除了聚一團打「遊戲王」的男生,教室里幾乎沒了人。有時候有癮,放了學還是躲走廊里跳跳跳,忘記時間等爸媽跑到樓上來催才走。

跳皮筋成了「全民遊戲」不久,我就用自己攢下來的零用錢買了一根小店裡最貴最高級,帶閃帶亮還有香味的橡皮筋帶去學校。班裡分了三四幫人跳皮筋,我先頭跟關係好的幾個小姑娘跳,但總跳不過,他們耐著性子教我,拖慢了整體進度,其他幾幫人都會花樣了,我們就還是只會傻乎乎地跳。

甚至,我那樣子根本算不上是跳,就是在跨,像是在跨過個路障。個子矮、腿又短,所以在膝蓋以上的「四級」成了我永遠無法逾越的高峰。

班裡跳的最好的一幫人,都是高個子的女生,其中一個雖然剛從鄉下轉來的,但個子高皮膚白,愛說愛笑,很快身邊就圍了一堆朋友。她也是頭一個帶了橡皮筋來學校跳的,「躍魚」、「抬花」都是她教著大家跳的花樣,從腳踝邊的一級,一直能跳到我們胸口的十級。每天我都遠遠地能聽到他們那幫人,笑得特別開心,跳得特別熱鬧。她留了挺長的辮子,有時候單馬尾,有時候雙麻花,跳起來就看到辮子在一甩一動的。有時候我在那裡立著當柱子,心思被飄到他們那裡去,扭著頭盯著她在兩根繩子間穿。

我是想跟她玩的,但不敢說。

其實,從她入學,我應該還沒跟她說過話吧。她個子高,我矮,座位隔了好遠,也沒排到同一班值日生過。只在每次看他們跳的時候,遠遠地望望。過了幾禮拜,隨著風潮湊熱鬧的那些人慢慢退了下去,我跟我身邊的同伴開始忘了抽屜里的皮筋,而其他遊戲,比如紙做的「東南西北」。

漸漸跳橡皮筋的就只剩下了她們那幫個子高,跳得好的。她們雖然跳得好,用得卻是最普通的皮筋,普通粗糙的紅藍色還印著鞋印和泥點子,髒兮兮的。我有時候上課的時候想到他們跳橡皮筋的樣子,也會偷偷把手伸進桌肚裡摸一摸最深處的帶香味的橡皮筋。這根皮筋,我從來沒用過,就一直放著藏著。壓在一堆書的底下,就伸出個黃顏色的頭。

老師是不許我們跳橡皮筋的,說是不安全,只能讓我們去樓下跳。我們心裡猜大概是嫌棄我們吵,跳橡皮筋不僅要跳,還要念點東西,應著節奏跳。樓道口右手邊是辦公室,左手邊是教室,中間樓道口的那塊地方是聚滿小朋友跳皮筋的地方。一下了課,笑聲、鬧聲、皮筋搭地,腳碰皮筋的砰砰聲,全透過木門橫衝直撞進去。老師回了各班就三令五申不許跳橡皮筋,不過我們班學生不怕,我們班導去生小孩,沒人管我們,代班導三個月調一個也沒人有啥心思真的來管我們。

所以樓道口的這塊風水寶地,被我們班同學徹底獨佔,放開手腳跳皮筋更是跳出花來。我出教室上廁所的時候,總會遠遠望他們兩眼,真覺著開心。有一回,我出操請了假留在教室里,趴在窗戶上看他們做操,看著看著我就看到那個最後排的高個子女同學,就她站得筆筆直。風吹過來,我心裡突然有了種衝動,我把抽屜最深處藏了很久的橡皮筋拿出來,捏成一團塞到她的課桌里,皮筋鬆鬆散散,老要掉出來,聽著他們已經做到「跳躍運動」,我越來越心慌,越忙越慌越下掉,最後匆匆塞進了她的書包里。回到位子里,心一直「砰砰砰」跳,不敢忘她位子方向看,下了課就急急躲出去怕聽他們談論這根橡皮筋。只是後來我再也沒看到過它,帶著閃、有點香味的橡皮筋。

故事本來到了此地就好結束了。

我跟橡皮筋的緣分止於此是順順噹噹的,不過那個小姑娘不是。快春天的時候,毛線衫一件一件地脫掉了,他們又把橡皮筋翻出了新的玩法。學堂覺得我們班玩得太野,喊了體育老師來做我們班導,跳橡皮筋的區域進一步被收縮掉了。我去上廁所的路上也慢慢見不到他們,只有伴著鈴聲快打完時候,帶著汗衝進來的張張面孔。有一回中午吃好飯,我慢悠悠從樓梯晃上來,突然被體育老師喊住,「快快快,你去醫務室叫下校醫」。抬眼看見上面人頭晃晃,湊在一道,「快快快! 」我點點頭,扶好扶手拚命往下沖,跑到校醫室也不曉得講啥,氣也接不上。第二趟跟著校醫上了樓,我才曉得出了什麼事情,樓梯扶手轉角留著血跡,一滴一滴往下滲,血有點黑紅黑紅的,掛在暗黃色的扶手上,跟我老早心裡想的不一樣。

後來的事情都只是聽說了,聽說流了多少血,聽說縫了多少針,聽說沒打麻藥也沒喊疼。等我親見白紗布揭了以後,我還是有點怕的,隔了一周,額前多了一層劉海。

今年夏天我碰到她,在一個聚滿了人的火鍋城,她背對著我幫人點菜。頭髮剪短到了耳邊的長度,底下是黃的,轉過臉來劉海還在,但汗浸濕了一綹一綹的,像半遮半掩的百葉窗帘,漏出了半條肉色印子。

我低下頭來喝茶,看到茶杯里有她側臉的影子,還跟以前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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