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0114民初558號
陳立忠:
本院受理原告韓鵬訴被告陳立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和30日內。並於2017年7月18日9時00分在本院一號法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二0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0114民初558號
陳立忠:
本院受理原告韓鵬訴被告陳立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和30日內。並於2017年7月18日9時00分在本院一號法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二0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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