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中,農村人口超過50%,很多農村家庭都擁有一塊自己的宅基地,居住、生活、養殖、種植等各種活動,都離不開這小小的一塊地。但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並需要經過申請。通過申請之後才可以作為宅基地使用。
隨著農村宅基地新政的出台,農村宅基地的審批將會越來越嚴。未來農村宅基地的申請,必須要符合以下四類情況才能夠申請。
一、現有住房居住擁擠,而且宅基地面積少於宅基地所規定的限額標準的,可以申請新的宅基地;
二、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實需要建新房分戶的,可以申請新的宅基地;
三、因原住宅影響村鎮規劃需要搬遷的,可以申請新的宅基地;
四、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戶,而且確實在農村無住房的,可以申請新的宅基地,例如:包括批准回鄉定居的職工、離退休幹部、複員退伍軍人、回鄉定居的華僑、港澳台同胞等非農業人口;
五、符合縣級以上政府所規定其他條件的,可以申請新的宅基地。
各位農民工兄弟,宅基地是你們的重要財產,如果達到申請標準請儘快去申請宅基地!農民工出門工作最重要的是找到靠譜工作和項目,可以上吉 工 家 A P P ,還可以記工對賬,減少差賬糾紛哦!各位農民工兄弟,你們家裡的宅基地都是怎麼申請的?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