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
哪些央企將會重組?
2016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動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給出了央企結構調整與重組的明確原則。
例如:推進強強聯合,統籌走出去參與國際競爭和維護國內市場公平競爭的需要,穩妥推進裝備製造、建築工程、電力、鋼鐵、有色金屬、航運、建材、旅遊和航空服務等領域企業重組。鼓勵煤炭、電力、冶金等產業鏈上下游中央企業進行重組,打造全產業鏈競爭優勢,更好發揮協同效應。
國資委網站7月15日更新的名單顯示,其下屬央企數量已下降到105家,其中主業與能源相關的遠超其他領域,佔比達到23%。
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表示,央企重組將會集中在兩條主線上,一條是「一帶一路」,另一條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尤其是去產能。
如今《意見》發布,能源央企重組迎來新節點。
發電央企整合可減少內耗
在105家央企中,若以「發電」為主業進行歸類,數量較多。除華能、大唐、華電、國電、國電投以外,長江三峽集團公司、廣核集團有限公司也是發電企業,分別以水電和核電為主。
2002年2月,國務院印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業內稱為「5號文」),決定對電力工業實施以「廠網分開、競價上網、打破壟斷、引入競爭」為主要內容的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當年12月,改組和新成立的五大發電企業正式成立,均為央企。
五大發電企業的組建成為上一輪電改的亮點,使得發電端引入競爭。14年來,五大發電企業發展迅速,均進入《財富》世界500強名單。更為重要的是,五大發電企業形成的競爭機制使得電源建設突飛猛進,改變了1980年代以來經常「電荒」的窘境。
但隨著著五大發電企業在火電和新能源假設方面的競爭日益加劇,缺乏統一調配、造成無謂內耗的問題也逐漸暴露。2014年,中電投與國家核電技術公司重組。但五大發電企業格局並未出現變化,老問題依然存在。五大電力的合併,可有效減少重複建設和無效投資,成為大麥克型的電力集團,有利於提高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走出去與國際一流電力集團相抗衡。
電力裝備重組需求迫切
在105家央企中,還有分別以電力建設和電力裝備為主的兩大企業群體。
相對來講,電建企業的重組可能性較小。比如,同樣以電力工程設計建設為主業的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和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是2002年電改時提出「主輔分離」的產物。但因籌建嚴重滯后,2011年兩家公司才宣告成立。
與五大發電企業類似,這兩家企業主營業務非常接近,均屬於世界500強企業。隨著「十三五」電力裝機增速放緩,未來這兩大電建企業的主要市場在海外,兩家企業的存在勢必會加劇競爭。
儘管如此,信達證券首席分析師曹寅表示,兩家電建企業短期內恐無法實現整合,「對於兩大電建集團內部來說,2011年的重組如今剛剛落定,不宜馬上啟動新一輪重組。」
與之相反,電力裝備企業的整合或迫在眉睫。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下稱「哈電集團」)、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東方電氣」)、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並稱為「電站設備三雄」。不同的是,哈電集團、東方電氣均屬央企,而上海電氣是上海國資委所屬國企。
哈電集團被稱為共和國裝備製造業的「長子」。60多年來,在電力裝備領域創下多個第一,覆蓋了煤電、水電、核電、氣電、風電等眾多領域。東方電氣同樣以大型發電成套設備、工程承包及服務為主業,是全球最大的發電設備製造和電站工程總承包企業。
近年來,電力設備行業產能嚴重過剩,東方電氣、哈電集團也備受困擾。東方電氣下屬東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一季度財報顯示,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虧損401.03萬元。需要注意的是,兩家企業火電業務均佔據很高比例。
隨著國內電力裝機出現過剩,2016年主管部門對火電建設連續「踩剎車」,未來國內火電市場將急劇萎縮。這意味著,哈電集團和東方電氣經營發展均面臨變數,「走出去」獲得海外市場被業界認為是兩家企業的前景所在。
這兩家企業的主要負責人事變動被業內人士認為是重組前釋放的信號。2016年5月24日,哈電集團召開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大會,斯澤夫擔任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免去其東方電氣總經理職務。
次日,東方電氣亦召開大會,宣布原哈電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鄒磊被任命為東方電氣董事長、黨組書記。
「改革未動,人事先行」,國企管理層關鍵崗位人員的調動歷來是改革的重要先行指標。
更重要的是,發電設備是國家重點鼓勵走出去的領域,尤其是核電設備,兩家公司已有一定競爭力,均為三大核電裝備製造基地之一,在國際上有一定競爭力,而過去在電力設備出口時兩家就出現過互相壓價的行為。如果兩家企業重組既能夠化解過剩產能,也滿足《意見》中「統籌走出去參與國際競爭」的需要。
煤炭央企誰先重組
在《意見》中,「過剩」成為高頻詞,先後出現6次。當前產能過剩產業中,鋼鐵、煤炭的問題都較為突出。2016年2月,國務院曾就鋼鐵和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專門出台政策。
重組被認為是化解過剩產能的有效舉措。6月26日,寶鋼集團與武鋼集團宣布籌劃戰略重組事宜。隨後,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表示,武鋼和寶鋼重組是基於鋼鐵去產能的考慮。
對於同樣過剩的煤炭領域,仍然存在4家以煤炭相關業務為主的央企及數家涉煤的央企。其中,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神華」)是目前規模最大煤炭的企業和世界最大的煤炭供應商。同屬央企的中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煤能源」)以煤炭生產貿易、煤化工、坑口發電、煤礦建設、煤機製造為主業,主業同神華接近,同樣是主要煤炭生產企業。
另外兩家涉煤央企中,煤炭科工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煤科工」)是由中煤國際工程設計研究總院、煤炭科學研究總院兩家中央企業於2008年4月合併組建,主要以煤炭領域設計與工程總包為主業。另一家煤炭地質總局則主要從事煤炭、化工資源勘查。
在央企減量重組及煤炭去產能的大背景下,在外界看來,這四家企業無疑是煤炭領域央企重組的焦點。2016年5月業內一度有消息稱,中煤科工要整體併入神華。雖然事後雙方均否認接觸和籌劃重組,但部分業內人士認為,神華與中煤科工重組具備條件。
中煤科工長期致力於煤炭高效低碳利用成果技術轉化,在水煤漿、煤層氣開發與利用、煤粉鍋爐、煤基碳材料、煤焦油加氫及水處理技術的產業化等方面,具有明顯優勢。
而神華同樣在積極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發展新能源,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發展清潔能源技術和服務。雙方重組具有明顯的協同效應,可以加強科技研發能力,推進煤炭在全行業、全生命周期、全產業鏈的清潔利用,也有利於推動神華向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管理模式方向改革。
但從煤炭去產能的角度考量,神華與中煤科工重組效果並不明顯。煤炭行業尚處於低谷期,企業規模的疊加意義並不大,還容易形成新的煤炭巨頭,為後期能源轉型帶來阻力。
煤炭企業與下游發電企業重組可能性或許更大。在以往的煤價上漲過程中,電力企業為了降低成本紛紛進入煤炭領域。截至目前,華能集團、大唐集團、國電集團、國家電投集團、華電集團五大電力集團均持有煤礦,總產能17966萬噸。其中,華能集團煤炭產能6893萬噸,佔總量的38%。而神華同樣也早已進入發電領域,並計劃到2020年底,火電裝機達到1.18億千瓦。
值得一提的是,煤炭、電力合作得到了相關主管部門的政策支持。2016年4月,國家發改委印發《關於發展煤電聯營的指導意見》,稱發展煤電聯營,有利於構建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煤電合作機制,緩解煤電矛盾,促進綠色循環發展。
煤炭企業與發電企業重組,形成同一主體是煤電聯營的最好形式,能夠形成全產業鏈競爭優勢,發揮協同效應。結合《意見》給出的方向,神華、中煤能源都有可能與下游持有較多煤炭資產的發電企業重組。
相關回顧:
回顧央企重組的過往歷程,多數觀察人士將其劃分為「自願重組、國資委主導、成熟一家重組一家」三個階段。每一個階段,和歷任國資委主任的監管思路,以及特定的歷史環境緊密相連。
國務院國資委作為國務院特設機構,自2003年成立以來,已先後經歷了李榮融、王勇、蔣潔敏、張毅、肖亞慶五任主任。回顧13年央企兼并重組之路,李榮融註定是個不能迴避的名字,既是因為他是在任時間最長的國資委主任,也是因為他推動央企兼并重組的力度最大。
作為首任國資委主任,早在2003年時李榮融就提出「到2010年把央企總數縮減至100家以內」的目標,而當年央企總數高達196家。2010年8月李榮融退休之時,央企數目只剩下123家,可是這距離他的目標還有一段不小的差距,甚至時至今日該目標也未完成。
在李榮融治下,央企的數量雖然減少但規模卻不斷擴大,央企在全球500強的數量從6家增加至40家,總利潤也從2400億元增長至1萬億元以上。很多央企高管至今仍然記得李榮融關於重組的那句名言:「(央企)要做到各自行業的前三名,做不到的,你就自己找婆家,你找不到的話,我給你找。」
然而快速推行的央企重組還是遭到了一定爭議。比如「大而不強」的情況出現,一些央企過於追求做大企業規模,超出自身資金實力進行兼并,以致背上沉重的債務包袱。從2003到2010年,央企的平均資產負債率從57%升至65%左右,遠遠超出國際平均水平。此外,「組而不合」成為央企重組中另一個被詬病的現象。有些央企形式上實現了整合,但在實際業務經營和人員管理等方面並沒有實現協同效應,反而因為盲目擴張增加了內部損耗。由中外運和長航兩大集團整合成的中外運長航集團被外界公認為是一個典型的失敗案例。中外運與長航原本位列航運板塊的第三、第四位,整合后原本有望與排名前兩位的中遠、中海集團形成競爭,但中外運長航集團盈利狀況卻持續下滑,2013年出現百億虧損,旗下的長油航運更是因為連續4年虧損,在2014年6月5日被從A股摘牌,成為央企退市第一股。
2010年8月王勇出任國資委主任之後,央企重組的思路從激進變得緩和,彼時國資委強調央企重組「具體進度要服從工作質量和效果的需要」。到2013年3月王勇離開國資委時,央企數量減至115家,比李榮融時代年均減少10家的速度明顯放緩。也有觀點認為重組速度的減慢和外部環境的變化有關,此前曾有國資委人士對記者表示,「(重組)好啃的都啃完了,剩下的都是『硬骨頭』。」
隨後出任國資委主任的張毅擁有多年紀檢領域的工作履歷,且臨近正部級幹部65歲的退休年齡,外界普遍認為張毅的主要任務是直指國資系統貪腐問題。在張毅主政的2014、2015兩年,央企數量減至106家。在今年的央企負責人會議上,關於重組,張毅曾表示:「推動專業化重組,以行業龍頭企業為依託,通過股權合作、資產置換、無償划轉等方式,進一步強化同質化業務整合和細分行業整合。」
目前的105家央企名單一覽
序號 | 企業(集團)名稱 |
1 | 核工業集團公司 |
2 | 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 |
3 | 航天科技集團公司 |
4 | 航天科工集團公司 |
5 | 航空工業集團公司 |
6 | 船舶工業集團公司 |
7 | 船舶重工集團公司 |
8 | 兵器工業集團公司 |
9 | 兵器裝備集團公司 |
10 | 電子科技集團公司 |
11 | 航空發動機集團有限公司 |
12 | 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
13 | 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
14 | 海洋石油總公司 |
15 | 國家電網公司 |
16 | 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
17 | 華能集團公司 |
18 | 大唐集團公司 |
19 | 華電集團公司 |
20 | 國電集團公司 |
21 | 國家電力投資集團公司 |
22 | 長江三峽集團公司 |
23 | 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24 | 電信集團公司 |
25 | 聯合網路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
26 | 移動通信集團公司 |
27 | 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
28 | 第一汽車集團公司 |
29 | 東風汽車公司 |
30 | 第一重型機械集團公司 |
31 | 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
32 | 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 |
33 | 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 |
34 | 鞍鋼集團公司 |
35 | 寶鋼集團有限公司 |
36 | 武漢鋼鐵(集團)公司 |
37 | 鋁業公司 |
38 | 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 |
39 | 航空集團公司 |
40 | 東方航空集團公司 |
41 | 南方航空集團公司 |
42 | 中化集團公司 |
43 | 中糧集團有限公司 |
44 | 五礦集團公司 |
45 | 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
46 | 建築工程總公司 |
47 | 儲備糧管理總公司 |
48 | 國家開發投資公司 |
49 | 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 |
50 | 華潤(集團)有限公司 |
51 | 旅遊集團公司[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 |
52 | 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 |
53 | 節能環保集團公司 |
54 | 國際工程諮詢公司 |
55 | 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56 | 中煤能源集團公司 |
57 | 煤炭科工集團有限公司 |
58 | 機械科學研究總院 |
59 | 中鋼集團公司 |
60 | 鋼研科技集團公司 |
61 | 化工集團公司 |
62 | 化學工程集團公司 |
63 | 輕工集團公司 |
64 | 工藝(集團)公司 |
65 | 鹽業總公司 |
66 | 恆天集團公司 |
67 | 中材集團公司 |
68 | 建築材料集團有限公司 |
69 | 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 |
70 | 北京有色金屬研究總院 |
71 | 北京礦冶研究總院 |
72 | 國際技術智力合作公司 |
73 | 建築科學研究院 |
74 | 中車集團公司 |
75 | 鐵路通信信號集團公司 |
76 | 鐵路工程總公司 |
77 | 鐵道建築總公司 |
78 | 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79 | 普天信息產業集團公司 |
80 | 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 |
81 | 農業發展集團總公司 |
82 | 中絲集團公司 |
83 | 林業集團公司 |
84 | 醫藥集團總公司 |
85 | 保利集團公司 |
86 | 建築設計研究院 |
87 | 冶金地質總局 |
88 | 煤炭地質總局 |
89 | 新興際華集團有限公司 |
90 | 民航信息集團公司 |
91 | 航空油料集團公司 |
92 | 航空器材集團公司 |
93 | 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94 | 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95 | 黃金集團公司 |
96 | 儲備棉管理總公司 |
97 | 廣核集團有限公司 |
98 | 華錄集團有限公司 |
99 | 上海貝爾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武漢郵電科學研究院 |
101 | 華僑城集團公司 |
102 | 南光(集團)有限公司已與珠海振戎公司實施重組,正在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
103 | 西電集團公司 |
104 | 鐵路物資(集團)總公司 |
105 | 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