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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三千事:「中華民國」國號的由來

「中華民國」這個國號是由孫中山先生最早提出的。1904年,孫中山用英語在美國發表《問題之真解決》演講時,用了「中華民國」的英譯:National Republic of China。1906年12月2日,同盟會在東京召開紀念《民報》創刊一周年大會,孫中山先生演講第一次用漢語提到「中華民國」這個名稱。

次年,為宣傳革命思想,大學問家兼大革命家章太炎《中華民國解》一文在《民報》第十七號上發表,「中華民國」這一名稱才為更多人們所了解。為證明此國號名稱「名正言順」,章太炎引經據典,廣徵博引,從歷史文獻中找到很多直接和間接材料,指出只有「中華民國」這個稱號才是最好最恰當的國號,是獨一無二的最佳選擇。

所以,在選擇和宣傳「中華民國」這個稱號的問題上,應當說孫中山和章太炎都立下了汗馬功勞。一個是最早提出且從法理上給予論證,一個是從歷史文獻和文化淵源中尋找證據,使其進一步合法化並獲得文化上的正統化。也可能是由於這個原因,當年魯迅於1936年寫作《關於太炎先生二三事》一文中,曾經這樣說過:「至於今,唯我們的『中華民國』之稱,尚系發源於先生(指章太炎)的《中華民國解》,為巨大的紀念而已,然而知道這一重公案者,恐怕也已經不多了。」這裡的「發源」一詞,魯迅使用得十分恰當,並沒有說是「最早」,而是著眼於其文化和歷史的淵源考證意義。

孫中山根據自己多年對西方主要資本主義國家政治體制的研究,認為共和國體雖然是當時盛行於歐美的代議政體,但仍有其弊病。他要在實施直接民權,強調人民是國家的主人這一點,所以要定名為「民國」而非「共和國」,而其英文的表述則為:National Republic of China。顯然,孫中山要堅持共和國的根本原則、即國家主權屬於全體國民所有的人民主權原則,並希望借鑒瑞士、美國等國發展民主的經驗,來補充代議制民主政體的不足:「更有進者,本黨主張之民權主義,為直接民權。國民除選舉權外,並有創製權、複決權及罷免權,庶足以制裁議會之專制,即於現行代議制之流弊,亦能為根本之刷新。由此,這『中華民國』中的『民』字絕對是核心內容,不可不用。」並言到「諸君自然知道『中華民國』和『中華帝國』不同,帝國是以皇帝一人為主,民國是以四萬萬人為主。」孫中山認為,從的領土、人民和國家主權的同一性和歷史連續性來看,「中華帝國」的國家主權屬於皇帝個人,而「中華民國」的國家主權已經屬於全體國民,人民是國家的主人。

因此,孫中山在辛亥革命成功之後,在維護與保持了中華文明和國家主權的歷史連續性之後,也就獲得了把「中華帝國」的國號改變成為「中華民國」國號的合法權利。對於孫中山關於建立「中華民國」思想的深刻和偉大,其實不須論證,只要看看袁世凱的復辟帝制是如何遭到全國人民的反對而迅速失敗即可。

按柳詒徵在《文化史》中所言,吾國之名為「」,始見於《禹貢》:「中邦錫土姓。」《史記》:「錫土姓。」(鄭康成曰:中即九州也。)孫星衍曰:「史遷『邦』作『國』者,非避諱字,后遇『國』字率改為『邦』,誤矣。是《禹貢》『邦』字,當從《史記》作『國』。」後世遂沿用之。也因此,章太炎在《中華民國解》中對「」一詞是這樣解釋的:「之名,別於四裔而言。印度亦稱摩伽陀為,日本亦稱山陽為,此本非漢土所獨有者。就漢土言漢土,則之名,以先漢郡縣為界。然印度、日本之言者,舉中土以對邊郡;漢土之言者,舉領域以對異邦,此其名實相殊之處。」

至於「華」之用,當見於春秋之時,如《左傳·定公十年》:「夷不亂華。」而「華夏」之說,按照章太炎的解釋,謂「華」取自華山;「夏」取自夏水。章氏之言「華」為國名,「夏」為族名,與「漢」字之名,三義互通。因此,「華夏」連稱,按照其弟子許壽裳的解釋,就是對民族主義最好的解釋,就可以為孫中山的「民族主義就是國族主義,在是適當的,在外國就不適當」之說做出最有力的證明。而「中華」之稱,既具莊嚴肅穆之狀,又與歷史上的「中華帝國」文脈相承,因此,「中華民國」就是最好最恰當的國號。

總之,在解釋為何使用「中華民國」這個稱呼為「國號」方面,孫中山和章太炎各自做出了偉大的貢獻。具體而言,孫中山著重解決的是為何要用「民國」而非「共和國」,是側重於其革命性和民主性;而章太炎著重解決的是「中華」二字的文化淵源,是為新生的共和國尋求文化和傳統意義上的支撐,顯示其合法性和正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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