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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讓他還「小」,成為孩子的護身符

【定義】

「熊孩子」曾是對天性活潑可愛孩子的愛稱,當下卻逐漸衍生為「調皮搗蛋惹人厭卻又無可奈何」的代名詞。

年齡特徵:0-14歲,大多集中在幼稚園到國小這個年齡段。

常見地點:一切公共場所,尤其是電影院、電梯、醫院、捷運、公車、和高鐵、飛機等個人空間和公共空間處於灰色地帶的地方。

行為特徵:亂踢椅背、吵鬧不止、走道奔跑、組團開黑、隨地大小便、上躥下跳、破壞物品等影響其他人的行為,通常無法通過友善提醒而制止。

保護「政策」:他是只是個孩子。

【事件】

1)熊孩子在火鍋店用火鍋湯潑無辜的女孩,導致女孩半邊臉嚴重燙傷,毀容了。

2)熊孩子11樓玩打火機,燒了陽台和客廳,濃煙直熏五層樓。

3)熊孩子公然砸共享腳踏車,父母卻說只是玩玩而已。

4)熊孩子去親戚家,玩壞親戚收藏的價值約400萬日元的手辦。

5)熊孩子划傷12輛車,熊家長撐腰打車主。

6)年輕媽媽在餵奶,熊孩子拿手機一陣亂拍。

7)熊孩子捷運小便、吐痰、撕標識,用老爸賬號發帖炫耀。

8)熊孩子飛機上惹事,引家長群毆。

9)熊孩子電影院大聲吵鬧,亂踢椅背。

10)熊孩子惡作劇遮擋他人車牌,司機未發現被扣12分。

11)熊孩子軌道放石子,逼停動車。

12)熊孩子公車內放鞭炮,家長不阻止。

【思考】

遭遇熊孩子,一般人通常會通過提醒熊孩子的家長來降低矛盾衝突發生的幾率,然而得到的反應往往是劈臉而來的:

「他還是個孩子呀!」

「看你就知道沒有孩子!」

「你這大人怎麼跟小孩兒計較呢!」

每個熊孩子背後都有熊家長撐腰

我不否認,小孩兒本性是天真活潑可愛的,當他們做出種種打擾甚至傷害到他人行為的時候,也許他們並沒有意識到這些事會給別人造成多大的影響。作為熊孩子的家長,他們因為太過於疼愛自己的孩子,或是因為好面子或是怕嚇到小孩兒等原因,當孩子做錯事時,他們不是好好教育,而是馬上站出來為孩子辯護,動輒就說還只是個孩子,為什麼要對一個孩子如此苛刻?

對於這樣的處理方式,孩子從中接收到的信息是自己犯錯沒什麼大不了,應該被原諒,無論做什麼都不需要遵守規則,也不用負什麼責任。

在此,我想說,小孩兒不懂事,家長也一起不懂事嗎?小孩兒不能意識到他們行為的危害性,家長也不能意思到嗎?孩子小的時候不教育,難道要在他長大后,無法教育的時候或是在釀成無法挽回的打錯后再教育?在對孩子進行教育投資的時候,成績並不能代表一切,成長和道德問題同樣重要。再則,父母的言傳身教尤為重要,既然選擇了帶他到這個世上,那麼你就有責任讓他學會這個世上的生存之道。

俗話說三歲看大七歲看老,他還是個孩子,而你早已不是孩子!

請不要讓你的無知斷送的孩子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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