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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 | 廣西退休法官被殺害 行兇者:每年都會回來尋仇

看過《我不是潘金蓮》這部電影的人都知道,一個普通的農村婦女李雪蓮因為和丈夫說好的假離婚變成了真離婚,並且被丈夫說自己是潘金蓮后,為了洗刷自己的不白之冤,走上了告狀的道路……

當然,這只是電影。可是,真的有這麼一個案子,因為22年前法官給他判了離婚,他就走上了「復仇」的道路。

今年1月26日下午,64歲的廣西陸川縣退休法官傅明生在家中被人持刀殺害,警方在現場控制的犯罪嫌疑人龍建才,是22年前傅明生審理的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的被告。

傅明生的家位於沙坡鎮,距廣西玉林市陸川縣城約16公里。他們所居住的樓是傅明生和妻子為兒子修建的,一樓作為鋪面經營床上用品。

2013年11月,傅明生在陸川縣人民法院退休后,從陸川縣城回到沙坡鎮,平日里幫兒子看店。

「出事那天,我看到老人家在店門口看電腦。」傅明生家對面裁縫店的阿姨告訴記者,那天因為是臘月二十九,街上趕集的人很多,突然聽到有人喊殺人了,她才注意到傅家的店門前圍滿了人。

陸川縣公安局沙坡鎮派出所距傅明生家不到100米,據該鎮派出所所長盧智回憶,1月26日13時13分,一名群眾慌慌張張地跑到派出所報警,說沙坡街傅明生家有人打架。盧智馬上組織6名民警趕赴現場。

擠開人群后,盧智一眼看到傅明生頭枕在門檻上,腳朝屋內躺倒在血泊中。他俯身查看,發現傅明生脖子右邊有一個很深的傷口。見狀,盧智立即找來一塊門板,組織傅明生的親友將其送往鎮衛生院搶救。

當天在鎮衛生院值班的門診主任詹梅珍回憶說,傅明生是13時25分送到鎮衛生院急救室的,他脖子兩邊都有刀傷,右邊頸動脈有一處橫切得很深的傷口。經檢查,傅明生的瞳孔放大,已沒有任何生命體征。

傅明生遇害的地點就在住所1樓,兒子小傅難受地站在一旁(圖:玉林新聞網-玉林晚報)

事後公布的屍檢證明顯示,傅明生全身共有13處創口,頭頸部有12處。還有一刀砍在了傅明生右手虎口處,應該是他下意識阻擋時被砍的。

「我和我媽也是通過電視第一次看到我爸的被害現場。」傅明生的兒子傅健宇說,1月26日他恰好外出辦事,案發時他母親詹素娟正在陪1歲半的小孫女在二樓午休,突然聽到樓下有很大的喧嘩聲,詹素娟望向窗外,一樓門口聚集了很多人,正當她覺得情況不對時,門外傳來「咚咚」的敲門聲。後來詹素娟才知道,兇手在刺倒她丈夫后,還想上樓來找她。他從屋外撬動門把手時,往上提了一下,恰好把門從外面給反鎖了。

傅明生夫妻年輕時的照片

打不開屋門,兇手又來到傅家頂樓的灶台,扭開煤氣閥放煤氣,很快整個樓道都瀰漫著濃濃的煤氣味兒。

「他要殺我全家。」傅明生的兒子傅健宇說。

行兇者龍建才被當場抓獲

盧智是在案發現場抓到犯罪嫌疑人龍建才的。民警在一樓店鋪沒有搜查到兇手,正上樓搜捕時,突然看到一名60多歲的老人從樓梯間走出來,手上還握著約20厘米長的不鏽鋼水果刀,嘴裡嘟囔著「我不要命啦,你們來抓我吧」。

「他的左眼、左臉上都是血斑,黑色的外套上、涼鞋和腳趾裡邊都是血,一眼看過去,我就斷定他是兇手。」盧智回憶說,他和3位民警撲上去把其手上的尖刀打落,迅速將犯罪嫌疑人龍建才制服歸案。

22年前,一場離婚案判決引起的仇恨

負責偵辦這起案件的陸川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林發光介紹說,審訊龍建才時,和一些百般推脫責任的犯罪嫌疑人不同,他直截了當地承認人是他殺的,他認為傅明生判他離婚,破壞了他的家庭。

龍建才之所以遷怒於傅明生,源於1994年11月23日陸川縣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離婚案民事判決。

龍建才

今年67歲的龍建才是陸川縣沙坡鎮沙坡村過路塘隊人,1989年正月在雲南幫工時,他結識了第二任妻子陳某,並於當年登記結婚。1991年3月兩人回陸川縣沙坡鎮老家生活后常因小事爭吵,陳某還因一些事情威脅要喝農藥。1994年7月,陳某到法院起訴離婚。

據(1994)陸法民初字第153號判決書,法院審理認為,原告陳某和被告龍建才自行相識談婚,並自主結婚,婚後感情一般,且生育有兩個孩子。1991年3月二人回老家生活后,生活較為艱苦,常因一些生活瑣事發生爭吵,但都能互諒解決。被告指責原告與他人有不軌行為,原告指責被告有參賭行為均證據不足。原告起訴到法院后,被告理應冷靜考慮耐心勸導原告,珍惜夫妻尚存的感情,但在法院兩次傳喚期間,被告龍建才均採取妨礙訴訟的方式限制原告陳某的人身自由,從而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此案經法院調解和好無效,才依法作出判決:准予原告陳某與被告龍建才離婚;原告陳某與被告龍建才婚生兩個男孩,每人撫養一個;被告龍建才家的共有財產歸被告所有。

這份一審判決的審判長正是傅明生。當時擔任該案件書記員的陳玉彥回憶說,庭審現場,被告龍建才表現粗暴,在法庭上對妻子語言過激,暴力傾向嚴重,而且現場有阻撓法院正常審理程序的行為。由於他兩次妨礙訴訟,被法院予以司法拘留。

案件判決后,被告龍建才不服,向當時的玉林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1995年5月29日,該院作出(1995)玉地民終字第144號民事判決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當時什麼都沒有了,苦啊,當時想找他尋仇都找不到。」龍建才被捕后,在看守所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離婚案判下來后,他就想報復傅明生,「開始是想打他,豈止想打他,我是想殺他。」

由於傅明生在陸川縣工作,而龍建才常年在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縣打工,每年只回家一兩次,兩人的生活軌跡基本沒有交集。2013年傅明生退休后回到沙坡鎮生活。去年龍建才因為患上胃穿孔,也回到老家。兩人的住所同屬於沙坡村,距離只有1公里多。

「今年我也找了五六次都沒找見(傅明生)。」龍建才在看守所接受媒體採訪時稱,今年1月25日,他在家吃了飯,上街買粉時經過傅明生家門口看到傅明生,於是,第二天他帶著一把水果刀,去案發地點實施了犯罪行為。

兩個家庭的悲劇

儘管龍建才聲稱對傅明生積怨多年,但在傅健宇的記憶里,父親從沒向他們提起過這起案件,龍建才也從未上門找過他們。「如果說兇手之前上家裡鬧過、吵過,我們還會防範一下,提高警惕,但從來沒有過。」傅健宇說,他的父親是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被殺害的。

在陸川縣人民法院副院長阮偉達看來,傅明生判離這個案件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準確,實體認定也是公正的,程序也公正,這樣一起沒有瑕疵的案件遭到當事人怨恨,完全是當事人不懂法的結果。

而造成傅家悲劇的龍建才家,同樣也是一片凄涼的光景。

2月11日,記者在沙坡鎮過路塘隊找到龍建才的住所。在一片樓房中,龍建才家的紅磚平房顯得有些寒酸。鄰居說,龍建才離婚後很少回來,判給他的小兒子一直由奶奶帶大,和父親關係十分冷淡。前兩年龍建才的母親過世后,他的兒子一直在外打工,連過年都沒有回來探望父親。

盧智介紹說,龍建才被抓捕當天,他與第一任妻子所生的大女兒來到派出所。女兒說她爸有病,心情不好,經常罵子女。而作為子女,她對父親的關心也不夠,從來沒有給過龍建才錢。

據龍建才交代,由於疏於管教,離婚後判給龍建才的小兒子沉迷網吧,後來把家裡值錢的東西都賣光了。而判給前妻的大兒子去年到百色看他,連車費都沒有。面對婚姻的失敗、兒女的不爭氣,龍建才並沒有從自己身上找原因,反而把怒火撒在當年判決他離婚的法官身上,最終導致兩個家庭都走向悲劇。

目前,陸川縣公安機關已基本確認犯罪嫌疑人龍建才的犯罪事實,並提請該縣檢察院對其進行批捕。

延伸閱讀

遇害法官之子:「我父親只是基層法律工作者」

追憶起剛遇害的父親傅明生,29歲的傅健宇說:「我父親只是普通的基層法律工作者。雖然沒有轟轟烈烈的感人事迹,但他清清白白、兢兢業業。」

據了解,傅明生一開始在沙坡村做村團支書,後來村裡設法庭,他就到法庭工作,從書記員做起,一級級地考試、提升。

1978年11月,傅明生進入陸川縣人民法院工作。直到2013年11月退休,共參與審理案件將近900件。

2013年4月15日,傅明生法官到養豬場勘察案件現場時拍攝(陸宣 攝)

從1978年到2013年,傅明生在法院工作了35年,最終以審判員的身份退休。陸川縣法院研究室主任覃坤說,由於沙坡法庭撤併,從庭長退下來當審判員時,傅明生沒有提任何要求。

「我媽說,爸就是勞累命,工作上不懂得拒絕,叫去哪裡就去哪裡。」傅健宇說。

「事發后,網上有傳言說我爸爸是判錯案,還有人說我爸拿了別人的錢不辦事……」傅健宇希望組織上追認父親為烈士,還父親一個清白。

這個春節,當別的家庭在歡喜中過年時,傅家人卻經歷著前所未有的悲痛。傅健宇的母親對子女說,要儘快處理父親的後事,不要跟組織提要求。

2月8日,傅明生家屬在玉林市殯儀館為傅明生舉行了簡樸的遺體告別儀式。「突然間心裡空空的,沒有失去的時候不懂珍惜,失去以後想珍惜也珍惜不來了。」傅健宇說。

最高法派員看望慰問傅明生家屬

2月10日上午,受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和周強院長的委託,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協會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有關負責同志專程到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陸川縣沙坡鎮,看望慰問遇害法官傅明生的家屬。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同時要求廣西高院和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進一步加強安保工作,配合公安機關徹查案件真相,確保法院工作人員、訴訟參與人及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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