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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這裡省略很多字)
深圳媽媽產假將根據國家和廣東省的政策
正常可休178天
(難產和多胞胎等特殊情形則在此基礎上增加)
深圳獨有的「15天晚育假」取消!
此外
獨生子女家庭、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有望獲得更多優待:政府出資為獨生子女家庭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制度,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在入住公立養老機構、申請保障性住房、家庭醫生服務方面獲得優先安排。
附錄:
國家和廣東省的有關規定
①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不論一胎、二胎或其他情形),可享受正常產假98天+獎勵假80天,共178天。
② 如果有難產、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今後深圳媽媽休產假法律依據
①《廣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辦法》第十一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時遇有難產的,增加30天產假;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
②《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