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和訊股票()消息 8月23日,深交所公布對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楊勇給予通報批評處分的決定。
深交所表示,經查明,公司股東楊勇存在以下違規行為:2017 年 4 月 12 日,公司發布《關於公司股東股份質押的公告》,廣州龍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原股東楊勇質押公司股份 3,000 萬股,違反了《標的資產業績承諾補償協議》中「在業績補償承諾履行完畢之前,楊勇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不得用於質押」的相關承諾。
深交所認為,楊勇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2.3條和《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 4.1.4條的規定。
鑒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 17.2 條的規定,深交所決定對勤上股份股東楊勇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對於上述處分,深交所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並向社會公布。